梁冀,是東漢一代權勢最重的外戚,這位曾被年少的漢質帝當眾諷刺為“跋扈將軍”的權臣,在青年時代又是紈絝子弟、賭博好手,在他精通的各種博戲中,有一種就是我們將要談到的“意錢”。
意錢又叫“掩錢”,是一種以銅錢為道具的博戲,最初產生於西漢,當時社會上頗為流行的兩種博戲合稱為“博掩”,博即六博,掩就是掩錢。到後世博掩一詞也演變為賭博的代稱。
掩錢實際上是一種猜錢數的博戲。隨手取錢若幹,用器物遮掩住,讓人猜其個數或餘數,猜中者依約得彩。可見,掩錢一詞正是從遮掩這一動作上而得,因為是意測錢數,所以又稱為意錢,《後漢書·梁冀傳》李賢注“意錢”一詞雲:“詭億一曰射意,一曰射數,即攤錢也。”按億、射、意都有一個共同的詞義,即猜測。
漢代掩錢的具體玩法已不可考。現在能夠確切知道的掩錢玩法已屬唐代。唐人李匡義《資暇錄》雲:
錢戲有每以四文為一列者,即史傳所雲意錢是也,俗謂之“攤錢”。亦曰“攤鋪”。
照李氏所雲,掩錢的玩法是這樣的:取錢若幹,用物遮掩或置於器物之中,待博者下注之後,再以四枚為一組數錢,按組除盡後計其餘數,餘數有四種可能,即一、二、三、四,也就是博者下注的四門,押中者按事先約定的數額得到莊家所賠之彩。因為數錢時是四個一組地慢慢攤開,所以又稱為攤錢。從唐至清的千餘年間,攤錢的規則基本沒有變化。
掩錢在西漢就頗為流行,從達官貴人到普通平民,喜愛此道的人很多,有的還因此發財致富。作為一種賭博方式,掩錢在當時一直受到有識之士的激烈抨擊,司馬遷和班固都把它斥為“奸惡之業”。班固在《漢書·貨殖傳》中寫道:“又況掘塚博掩,犯奸成富,曲叔、稽發、雍樂成之徒,猶複齒列,傷化敗俗,大亂之道也。”法律對參與博掩的人也懲罰得相當嚴厲。漢武帝元鼎年間,就有安丘侯張拾、侯黃遂、樊侯蔡辟方因為博掩和其他罪名,被革去侯爵,“完為城旦”(見《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法律雖然嚴厲,但對博掩似乎沒有什麽效果。東漢人王符在指責當時世人不務正業時,就曾寫道:“或以謀奸合任為業,或以遊博持掩為事。”(《潛夫論·浮侈篇》)可見在當時博掩已成風氣。至於梁冀這樣的貴戚子弟,法律更是無可奈何。
兩晉南北朝以下,掩錢一般稱為攤錢、攤戲,仍然廣泛流行於社會各階層。南朝梁時,宮中就出現“後盜小兒攤戲”的事情(見《南史·梁武帝諸子傳》)。
隋唐時期,攤錢在國內某些地區格外流行,如益州地區(今四川東部),據《隋書·地理誌》記載,益州“其處家室,則女勤作業,而士多自閑,聚會宴飲,尤足意錢之戲”。詩人杜甫客居夔州(今四川奉節縣)時,常常見到長江上舟船之中賈客船工攤錢為樂,因而寫下了這樣的詩句:
蜀麻吳鹽自古通,萬斛之舟行若風。
長年三老長歌裏,白晝攤錢高浪中。
——《夔州歌》
攤錢在清代稱為番攤,在廣東、福建及港澳等地曾盛極一時,至今在港澳仍盛行不衰。當時,在大小城鎮中都出現了專營番攤的賭館或賭攤,稱為“番攤館”。清朝末年,廣東全省僅“合法注冊”、交納賭捐的番攤館就有一千餘家,廣州城內外,就達六七百家之多。而“違法私開”的攤館還不在其中。這些攤館按照賭注金額的大小分為“金牌”、“銀牌”、“銅牌”、“牛牌”四等,但賭博的規矩是基本一致的。
番攤是由賭館主人做莊家,以定額派彩的形式來進行的一種賭法。它的賭具叫“攤子”,最初也是用銅錢,後來為了扒子方便,改用各種各樣的顆狀物。賭法和前麵所述攤錢之法基本相同,先由莊家把攤子抓一把出去,用物件遮蓋,待到賭客下注妥當之後,便開攤。開攤的方法是由攤主用一根小竹扒,把攤子每四顆為一組慢慢扒開,扒到最後一組,如果隻剩一顆,便叫做開一攤;剩下兩顆,就是開兩攤,餘類推。由於開攤會得出四種結果,所以賭法分為四門,賠率則有番、角、稔、正四種。所謂“番”,隻有開一攤才算中,賠率為一賠三。所謂“角”,就是賭客投注兩門,投中一門便算贏,賠率為一賠一。“稔”和“角”相同。至於“正”,是一勝兩和的賭法,押注三門,中了其中一門便算贏,其餘兩門便算和。例如賭客押“一正”,即是以一為本,假如開一攤便算中,開二或四攤算和,如果開出三攤便算輸,因為一和三是對門,其餘可以類推。“正”的賠率是一賠一。所有的賠彩都是九成派彩,也就是贏家隻能得應得之彩的百分之九十,其餘的是賭館對賭客抽的頭錢。這種門類眾多的押注名目和賠率,可以迎合不同性格的賭客所好,也是近代以後各種職業賭博的普遍現象。
清朝是我國曆史上賭風最盛的朝代,尤其以五口通商以後的幾十年最甚,而廣東又是當時全國賭風最熾的地區,以至國內流行“粵人好賭”的說法。在廣東,最大宗的賭博種類首數番攤。特別是光緒十年(1884)張之洞任兩廣總督以後,以“籌措海防經費”為名,大開賭禁,番攤館得到合法地位,更是惡性膨脹,在這段時期,每年地方政府從番攤館征收的賭捐即達白銀二百萬兩以上,則攤館從廣大賭客身上榨取的錢財數額之巨,可想而知。直至宣統二年(1910),廣東人士以番攤流毒無窮,公請當局永遠禁止,當時的兩廣總督張鳴岐遂於次年春下令停止賭捐,封閉攤館,這時距清朝覆滅已經為時不遠了。
在清代,從番攤之中演變出另一種博戲,即前麵說到的“搖攤”(見“骰子和骰子戲”一節)。比較二者可以看出,搖攤不過是用骰子的點數來代表攤子的餘數,基本原則是一致的。這樣將兩種賭博方式雜交匯合變成另一新品種的現象,在賭博文化中屢見不鮮,這也是人類賭博文化得以常盛不衰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