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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督撫的道德風險

  有人說,清朝的極度專政是明朝權力運行方式的另一種延續。理由是,朱元璋廢相是中國政治史上的一道分水嶺,它一舉打破了漢唐舊製。將分與丞相的權力全部收歸皇帝個人所有,讓皇帝真正成為帝國軍政事務的獨裁者,權力舞台上的孤家寡人。

  對於權力者而言,理想雖然豐滿誘人,可現實的表現卻骨感異常。事實證明,朱元璋“一個人朝堂”的美妙幻境在現實世界裏變得千瘡百孔。他的那些後世子孫根本沒辦法扛起這麵理想主義大旗,朱元璋心中藏著的那份政治藍圖在有明一代並沒有得到很好地實現。隨著內閣逐漸掌控了票擬等實際權力,帝國權力係統內部還是出現了像徐階、高拱、張居正這些雖無相名,卻有相權的首輔大臣。

  連朱元璋本人也沒有想到,他的製度設計在經曆了後世子孫兩百多年的一番折騰之後,不但沒有走到窮途末路,反而被清朝統治者完成了最後的接棒遊戲,這不能不說是一種莫大的諷刺。朱元璋的執政方式雖然有頗多爭議之處,但是清朝開國的幾任皇帝,包括康熙、乾隆,都算是他的忠誠粉絲。他們對朱元璋的政治表現還是推崇有加的,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會將朱元璋“一個人朝堂”的權力藍圖保留並繼承下來。

  在繼承的過程中,清朝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沒有設立宰相,甚至將秉旨辦事的內閣也進行了二次分權。設立了南書房、軍機處一類更加便於控製的權力機構來輔助皇帝執政。

  同樣的一套集權係統,到了清朝則被發揮到了極致。由此清朝也成為封建王朝中,集權政治最為彪悍的一個時期。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朱元璋的接班人在勤勉治國方麵,沒有拚過努爾哈赤的接班人。

  如果說清朝的皇帝是中央權力的核心,那麽總督和巡撫則是地方權力的核心。每個皇帝心中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理想國,大大小小的製度都是為了實現那個理想國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可是光有手段還不行。畢竟皇帝心中的理想國,不一定是官僚心中的理想國。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皇帝的理想國就有可能會被具體的執行者做局部的修改或者篡改。因為官僚作為“家天下”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同樣需要捍衛自己的利益空間不受傷害。他不會為了皇帝的理想國,而喪失自己的利益國。正因為如此,皇權通向基層權力的管道,每一道關卡都是分割利益的關口。當然在這其中,由於每個執行者的道德素質良莠不齊,對皇帝的理想國所造成的傷害值也不盡相同。

  皇權出了紫禁城,權力係統內接棒的第一人應該是總督和巡撫。督、撫作為皇權在地方的第一代言人,他的好壞將會直接關係到皇帝理想國的成與敗。

  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個官員能夠升為督撫,肯定會有無數人想要通過各種世俗管道來搭上這條利益線。中國人講究家族血緣,每一個成功者的背後都藏著一個家族性的牟利集團,何況是督撫這樣高級別的官僚。鹹豐十年(1860年),曾國藩升為兩江總督。他在寫給弟弟曾國潢的信裏,反複重申不要為他在鄉裏安屋置田,擴充家業。他說:“弟若聽我,我便感激爾;弟若不聽我,我便恨爾。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挽回,我家斷不怕沒飯吃。若大局難挽,劫數難逃,則田產愈多指摘愈眾,銀錢愈多搶劫愈甚,亦何益之有哉?嗣後黃金堂如添置田產,餘即以公牘捐於湘鄉賓興堂,望賢弟千萬無陷我於惡。”

  要知道安屋置田對於官員來說,具有光宗耀祖和比闊鬥富的特殊效用,也正因為如此,官員在鄉籍所在地安屋置田便成為他們權力值大小的象征。有西方人士稱,李鴻章在合肥鄉下擁有幾十萬英畝的土地,他們稱李鴻章為世界首富,其值得炫耀的程度能達到“為李家吠叫的每條狗都是肥的”。在19世紀後期,袁世凱的叔叔(一個祖籍河南的高官)在一封關於分割祖產的信件中透露,要分割的財產為5000餘畝土地。

  曾國藩的生活起居並沒有因為自己做了高官而發生本質上的變化,他不光不讓兄弟為自己在家鄉安屋置業,就連最起碼的衣食住行也是按照最低標準。曾國藩在他三十歲的時候,立下了“學作聖人”之誌。他的為官經曆,完全是對自己進行全方位升級改造的過程。每天從起床到睡覺,無時無刻不在進行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每天都要用工楷認真書寫日記,細細回憶檢索自己這一天的一切言行,發現其中哪一點不符合聖人要求,做自我反省。

  幕僚趙烈文說他與曾國藩初次見麵時,作為朝廷大員的曾國藩“所衣不過練帛,冠靴敝舊”。英國人戈登回憶與曾國藩會麵時的情形“曾國藩穿著陳舊,衣服打皺,上麵還有斑斑的油漬……”

  曾國藩不光對自己要求苛刻,對家人也是如此嚴苛。

  他曾經在一封家書中對弟弟曾國葆提出嚴厲批評,原因是弟弟曾國荃給他的兒子曾紀澤的路費過多。當時曾紀澤由江南大營返回湖南老家,路經叔叔曾國葆所在的安慶。叔叔擔心侄子的路費不夠用,就多給了紀澤一些錢。事後,曾國藩就此事專門教育了弟弟一番:季弟賜紀澤途費太多。餘給以二百金,實不為少。餘在京十四年,從未得人二百金之贈,餘亦未嚐以此數贈人,雖由餘交遊太寡,而物力艱難亦可概見。

  這句話就是說,兒子回鄉,我已經給過他二百兩路費,這已經不算少了。我當了十四年的京官,從來就沒有接受過別人超過二百兩銀子的饋贈,同樣也從來沒有給過別人二百兩銀子。對於一個普通老百姓而言,二百兩銀子的路費已經不算少。但是對於總督公子來說,一路上應酬使費,並不算充裕。叔叔資助他一些,也是人之常情。曾國藩卻不依不饒,寫信切責。他希望弟弟們能夠像他一樣保持清廉之節,不要做官場上的汙濁之輩。

  曾國藩在生活方麵根本不拿自己當一名朝廷大員,在衣食住行方麵,能省則省。幕僚趙烈文在曾國藩處閑聊,侍衛官拿著一張紙請示曾國藩。曾國藩告訴趙烈文,這是他的“食單”,每頓飯兩個主菜,三個小菜。這在普通老百姓當然是極豐盛了,可是對於兩江總督這樣的高級官僚,卻是相當寒儉的。趙烈文就問他:在師署中久未見常饌中有雞鶩,亦食火腿否?師曰:無之……也就是說,一個封疆大吏的餐桌上沒有雞、鴨、魚、肉,連火腿也沒有。曾國藩的女兒曾紀芬在她的回憶錄中寫道,總督時期的曾國藩請客和出席下屬舉行的宴會,對用菜標準有嚴格要求:凡是他出席的宴請禁用燕萊燒烤之席,僚屬皆遵守,相習成風。

  在住的方麵,曾國藩也是完全按照最低標準來對待自己。曾的幕僚方宗誠如此描述曾國藩臥房的情形:當公夫人未來皖時,宴彭雪芹侍郎於內室,招予陪飲。見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無他物也。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簡單,就連對家人的要求也到了讓人難以忍受的地步。在升任兩江總督後,曾國藩將他的夫人、兩個兒子及兩個女兒女婿接到了安慶。他的夫人本來希望到了安慶就可以夫貴妻榮,過過官太太的癮。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總督府中的日子過得並不比鄉下好到哪裏,甚至還要清苦。方宗誠記載說,歐陽夫人月費僅四千銅錢,折銀二兩,兒媳則減半。這點錢對於一位總督夫人來說,實在是太少了。曾國藩的幼女曾紀芬曾經回憶說:初文正在日,家中人給月費二緡,爾時物價雖賤,亦苦不足,稍涉奢華之物不能買,亦不敢買也。歐陽太夫人偶喚賣京貨之嫗入署,且為文正公所訶,他無論矣。

  整個總督府中,隻有兩位女仆。一位是歐陽夫人從湖南老家帶在身邊的老嫗,另一位是大女兒身邊的小丫鬟。因為人手不夠用,歐陽夫人就自作主張在安慶花費十多千錢,買了一名女仆。曾國藩知道後,極為惱火。“房中粗事亦取辦於母氏房中村嫗,乃於安慶以十餘緡買一婢,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夫人沒有辦法,隻好“遂以轉贈仲嫂母家郭氏”。曾府的女眷,每天都要進行體力勞動。從洗衣做飯醃製小菜,到紡線繡花縫衣做鞋,都要親力親為。

  曾國藩剿撚回任兩江總督後,還專門為家中女眷製了個工作日程表:

  早飯後,做小菜點心酒昔之類,食事。

  巳午刻,紡花或績麻,衣事。

  中飯後,做針黹刺繡之類,細工。

  酉刻(過二更後),做男鞋女鞋或縫衣。粗工。

  在這個日程表後麵,曾國藩還對每個人的工作量做出了具體要求,並申明自己將定期檢查。如此辛苦的總督府家眷,除了曾國藩,恐怕再也難以找不到第二家。應該說,和曾國藩一起生活是辛苦的。身為總督的妻子兄弟,他們需要與同一層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娛樂。曾國藩以自己的“聖人”標準要求身邊的每一個人,去約束他們的日常生活。這使得曾府家眷成為帝國官場社交場合的異類,他們身上所表現出來的寒酸落伍,與封疆大吏的家眷身份根本無法匹配,更多時候,他們體驗到的是一種尷尬。

  曾國藩在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這兩個帝國內最重要的總督位置上前前後後待了有十二年時間。曾國藩為自己積蓄了多少錢呢?同治七年(1868年)年底,他在一封家信中說,他所積養廉,一萬八千兩。這筆錢就是他為自己攢的養老錢,他在寫給家人的信裏如此交代:“爾等進京,可至雨亭處取養廉數千金作為途費,餘者仍寄雨亭處另款存庫,餘罷官後或取作終老之資,以極豐裕矣。”

  一直到曾國藩去世的時候,留存的現金也基本上保持這個數。在當時,官員固定收入的總額僅有629.5萬兩銀子,而額外收入大約是固定收入的19倍。估計做官的紳士們總收入達12100萬兩銀子一年,這一大宗銀子由23000位現任官員分享。“平均每個官員一年的總收入5000多兩銀子。”按照張仲禮的說法,如果一個督撫級官員的總收人沒有超過216萬兩,那就不應該將其劃入貪官行列。

  這麽一點積蓄,明顯與總督級官員的平均收入不相符的。那麽,曾國藩的官場收入,都花到什麽地方了呢?要說清曾國藩的收入到哪去了,首先我們要弄明白,一個督撫的“收入”清單裏最大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規費”,到底是怎麽回事。

  “規費”更為常見的叫法是“陋規”。從這個“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對它的道德判斷。人們有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陋規”完全是官員腐敗的產物,最後都會進入官員的私囊。其實這裏有一個很大的誤解。事實上,“規費”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務。因此,這筆費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員的個人收入。陋規的產生,源於當時特殊的國家財政運轉方式。

  如果我們把這時候的國家權力係統視為一個大水塘,那些活躍在其中的帝國官員就像是一天到晚遊泳的魚,處於運動狀態的魚多,水自然就清不到哪裏去。如果有一天魚兒不遊了,水會變得清澈見底。可滿塘的生機也就不複存在了。

  在清朝的權力係統中,除了皇帝這個帝國的一把手,真正有實權的就是那些地方官員。在這些地方官員中,權力最大的應當是總督。巡撫是各個行省的行政長官,相當於一省省長;而總督通常轄好幾個省,軍政大權一把抓,相當於幾個省的“共同省長”兼大軍區司令員。

  當時全國常設的總督隻有八個,他們分別是:直隸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陝甘總督、湖南湖北總督、兩江總督和兩廣總督。其中直隸總督主要管著河南、河北,閩浙總督管著福建、浙江和台灣,雲貴總督管著雲南、貴州,陝甘總督管著陝西、甘肅和新疆,兩江總督管著江蘇、江西和安徽,兩廣總督管著廣東、廣西和南海諸島。

  也就是這麽一方諸侯,可是他們所享受到的國家正式收入(工資)卻並不高。從康熙年間到光緒年間,總督的年薪都一直是120兩銀子,其中一兩是37克,120兩就是4440克。按照今天的白銀牌價,折合人民幣也不過區區的幾萬塊錢,與我們今天的工薪階層相差無幾。

  當然120兩銀子隻是他們的基本工資,除了基本工資,他們每年還有各種固定補貼。其中“蔬菜薪炭銀”(餐飲補貼)180兩,“心紅紙張銀”(辦公補貼)288兩,“案衣什物銀”(工作製服類補貼)60兩。這三項補貼合計是528兩,是基本工資的四五倍。

  除了基本工資和各種補貼外,作為高級別官員應該還享有爵位,有爵位就有爵位工資。按照當時的統一標準,總督中有些人享受的是公爵中的一等公,他們每年能夠領到的爵位工資是700兩,糧食補貼350石;伯爵當中的一等伯,每年能夠領到爵位工資510兩,糧食補貼255石。像雍正年間的陝甘總督年羹堯就是一等公,乾隆年間的兩廣總督孫士毅也是一等公,他們倆每年都有700兩的爵位工資和350石的糧食補貼。清朝中後期的正常年月,一石糧食跟一兩銀子是等價的,所以350石的糧食補貼基本上等價於350兩銀子。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計算出一個擁有一等公封爵的總督,一年的正式收入到底是多少。基本工資120兩,固定補貼是528兩,爵位工資是700兩,再加上糧食補貼的350兩,幾項合計下來就是1698兩銀子。

  這個收入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完全是一個天文數字。當時的中層階級,他們辛辛苦苦一年攢下來的活命之資也不過就是四五十兩銀子而已。1698兩銀子幾乎是他們一輩子有效工作時間裏的收入總和,可見這並不是一個小數目。當時官員更大宗的收入是“規費”,也就是權力帶來的灰色收入。資料顯示,督撫級的官員平均是18萬兩。如果以一兩白銀折合180元人民幣計,可以達到3240萬元人民幣。如果真的如此,督撫應該算得上是大清帝國的頂級富人。可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這麽一筆看上去接近於天文數字的巨額經費,卻連一個總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無法實現。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們需要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

  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不妨來給一位總督的支出大致算一算這筆賬,看看一個督撫一年到頭把這麽巨額經費都花在哪些地方?第一項用於私人開支。當然這裏的私人開支,並不是官員一個人將錢揮霍掉,而是用於家庭事務和贍養親眷的開支。清代大員之家,往往是幾代同堂的大家庭。如果做了朝廷官員,家庭成員還會增加。父母兄弟依靠不說,就連那些沾親帶故的宗族親戚甚至於同鄉也會千裏投奔,一個人的收入要照顧少則幾十位多則上百位的消費者。而且親戚、奴婢等家眷增多,相關費用也會相應增多。在任時,修建府邸牆垣、犒賞家人親丁、車馬雜用、衣食豢養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朝廷為此專門製定了一條標準:所有官員的家口,除了要攜帶兄弟妻子外,其他奴婢雜役等,督撫隻準帶五十名,藩臬四十名,道府三十名,州縣十五名。如果有多攜帶者,一經發現,以違反經製論處。然而,外任官員沒有幾個不超過這個標準的。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禦史劉子章上奏:“外任官員除攜帶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數百人者”,“每見知府家口多至三四百人,州縣家口多至一二百人,並挈工匠、雜技之流,聲色歡娛”。如果靠官員的薪俸來維持色香味俱全的生活是無論如何也不夠用的。

  第二項用於公務支出。這是今天的政府人員很難理解的一筆支出項目。作為一方諸侯,總督身邊自然少不了直接為他服務的辦公及後勤班子。以今天的省長而論,身邊都有辦公廳、後勤處、保衛處等一大套常設機構。清代總督和巡撫衙門中,也同樣有這樣一套相當龐大的秘書班子,由幕友、書吏、仆役家丁們組成,負責辦公、顧問、保衛、勤雜事務,往往也多達百人。不過今天的政府機構當中,上自秘書長下至普通科員都是國家幹部,都由國家發薪水。而在清代,這些人都是總督和巡撫私人聘請的,他們的辦公經費和工資都是由督撫自己掏腰包來買單。也就是說,督撫衙門中,隻有總督和巡撫是國家承認的正式幹部,其他人都不屬於國家權力機構的在編人員。你愛雇多少人就雇多少人,愛開多少支就開多少,國家並不限製。這種狀況今天聽起來無異於天方夜譚,然而在當時,卻是國家定製。這種奇怪的製度設計,最主要原因是皇帝們的小氣和偷懶。除了每年給督撫們發發工資外,中央政府根本就不用考慮總督一級的行政經費支出。

  從表麵上來看,這種體製會給國家節省大量的財政經費,也會迫使官員體係大為精簡,符合中央政府開源節流,精兵簡政的製度要求。可是這種表麵化的精簡方式讓曾國藩這樣的封疆大吏也會背上沉重的經濟包袱。可是沒有人會把做官,當作一筆賠本的買賣來經營。於是由權力衍生的各種利益管道,應運而生。

  在一名官員的各項支出中,聘用師爺應該算是其中最大的一筆。聘請師爺是當時官場的定例,就是再有能力的官員,也得雇上一個或者幾個師爺在身邊,當然總督身邊的師爺應該超過十個,不然根本忙不過來。這些人相當於領導身邊的秘書,他們也各有分工。有的負責記賬,有的負責斷案、有的草擬奏章和代寫講話稿;也有的幫著出謀劃策、迎來送往和處理日常事務。

  一般來說,師爺是官員聘請的生活專家和工作顧問,身邊沒有這幫人,官員手中的權力就無法得到正常運轉,連衙門也有可能麵臨著歇業關門,也就是說這個錢是必須要花的,省不下來。明清時期官員的實際收入主要依靠“陋規”,其中的大頭是“耗羨”(征收白銀、糧食時的損耗及折算比例),一般州縣官的實際年收入總有幾千兩銀子,其中要拿出近一半來請師爺辦公事,說起來倒還比純粹的貪汙行為有點道理。

  那麽官員養一個師爺,究竟需要要花多少錢呢?這個要根據師爺的名氣和官員的級別來決定。在清人的官場筆記中記載這樣一件事:一位精通司法審判事務的紹興師爺,個人素質相當突出。但是他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那就是性格孤傲,聽不進去任何人的意見,包括領導的意見。隻要領導與他的意見不合,他立馬撂挑子走人。時間久了,圈子裏的人在背後送他一個“有始無終”的綽號。

  因為他工作能力突出,所以並不缺賞識之人聘用。有一個官員上任後要聘請他作刑名師爺,可又擔心他在關鍵時候撂挑子,於是就設了一個局:官員派了一個年輕貌美的丫鬟,每天早上按時給師爺送早點,說是“老太太吩咐的”,師爺也沒有拒絕。

  時間久了,師爺被這位“早點西施”的美貌所吸引。師爺當時還沒有娶妻成家,在私下裏就與這位丫鬟好上了。官員得知情況後,就把師爺喊到麵前進行一番思想教育。師爺很快就反應過來,原來是中了對方的圈套。如果自己再像前幾次那樣撂挑子不幹,那麽他就會又落下一個“勾引丫鬟”的惡名。性格孤傲,本就難以伺候,如果在添一個“好色”的惡名,那麽將來肯定沒法在這一行繼續混飯吃了。哪個官員能放心在自己的衙門裏放一個好色之徒?那樣的話,自己在前堂辦公都會不安心的。

  最後官員就逼著師爺立下一個書麵契約:“君作一日官,我作一日幕。”這就等於把自己賣身給了這位官員,成為官員的私人物品。

  官員大喜,就做主把這個丫鬟許配給師爺做了小妾。與此同時,他又借此機會把師爺的“束修”減了一半。古代學生與教師初見麵時,都要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名曰“束修”。這裏的“束修”就是師爺的聘用金。就這樣過了幾年,官員打算致仕回家。在臨走之前,他把師爺喊到麵前說:“君性情孤傲,不善理財,不適合長期作幕。所以我為君成家,並將曆年來的那一半束修在君家鄉置買了田產。我辭官回鄉,君也可安居樂業,從此分別,前途珍重。”

  師爺這才體會到官員的良苦用心,從此離開官場是非之地,回鄉過自己的逍遙日子去了。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當時,一個師爺的一半收入就能夠買田置房,可見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師爺屬於聘用人員,並不屬於國家正式幹部。

  既然他們沒有編製,那就不吃國家的財政飯。他們的薪水統統由雇請他們的官員掏腰包發放,而且薪水還都不低。比如說當時林則徐還沒有做官的時候,給福建巡撫張師誠當師爺,每年可以拿到幾百兩銀子。要知道當時同在福建巡撫衙門當師爺的又何止林則徐一人?管記賬的,管斷案的,管征稅的,管寫信的,全部加起來共有14位,就算一個人一年拿300兩年薪,一年下來也得開銷4200兩銀子。

  在聘請師爺上也很講究,所謂一級領導一級水平。既然領導認為自己的水平比對方高,那麽在師爺的聘用上,也是暗中相互較勁。當然這裏的較勁也不是隨便較的,這裏也需要一個成本核算。總督的行政級別既然比巡撫高,那麽他所聘師爺的數量和質量就應該超過巡撫。所以一個總督在聘用師爺這一項上,一年就要花費好幾千兩銀子。

  那麽作為師爺,他們的聘金也是不盡相同的。決定師爺價值的,一是和他所從事的工作性質有關,二是和師爺的品牌大小也有很大關係。一個圈子裏公認的知名師爺,同時又把持了權力要塞部門,那麽他的權力值就會相應升高。古代政府的政務最主要的就是司法審判和財政稅收,因此輔佐官員處理這兩方麵政務的師爺收入最高,前者叫做“刑名”,後者叫做“錢穀”(也叫“錢糧”,有的地方要征收漕糧的,還要另聘專門的“錢漕”及“征比”師爺),每位每年的“束修”都在1000襾銀子上下。

  要知道明清時期的七品縣令的正式俸祿也不過是每年45兩銀子,即使是總督、巡撫的正式俸祿也隻有100多兩銀子,可見這位脾氣極大的師爺身價之高了。可見一份價錢一份貨,這位爺撂的不是挑子,而是身價。

  地方政務分門別類,職責各不相同。公文傳遞處理也需要專門有人負責,這種辦公室主任性質的幕友就是“掛號”師爺。往往是由刑名師爺推薦而來,束修不高,歲修能有100兩銀子就已經算是混得不錯了。

  還有一種師爺與我們今天的機關秘書相近,就是幫助官員起草信件的。其中往往又分為起草對上級信件的“書稟”師爺,和起草平輩信件的“書啟”師爺。前者擅長寫四六駢文,因為逢年過節,官員都要向上級寫請安問好之類的信件,那時候沒有手機可以短信群發。這兩種師爺的“束修”都不算高,最高也不會超過每年100兩銀子,一般隻有幾十兩。

  地方官府往往要主持科舉考試,至少每縣錄取童生的“縣考”是要知縣親自主持,出卷改卷的。這方麵的事務往往會聘請一位專門“閱卷”的師爺來幫忙,歲修也不過數十兩銀子。

  一個官員需要聘請五六位師爺作為自己的私人顧問,同時又不能動用政府財政報銷費用。師爺們的束修總額要遠遠超過官員的俸祿,官員除了動用自己的“灰色收入”付給師爺報酬,是沒有其它辦法可以想的。

  曾國藩曾經在自己的家信中提到“惟署中所用弁仆嫗婢等太多”,也就是說在自己衙門裏承擔日常後勤及行政工作的各類人員太多。同時曾國藩又擁有晚清最大的幕府。雖然部分幕僚的薪水由所在辦事機構直接領取,但仍有相當多的“文事”及錢糧、刑名師爺工資是由他直接負擔。

  光是雇傭人員的開支已經多到讓人難以承受,更何況當時的財政製度中還有更加過分的條款。那就是總督不光需要打點府內人員開支,同時還要負擔一部分地方事務支出。

  比如,按照國家規定,總督作為一省或數省綠營兵的最高統帥,要定期對綠營兵進行檢閱,以保持軍隊戰鬥力。既然檢閱,就要對表現優秀的士兵進行獎勵。而這份獎金,國家也是隻出製度,不出錢的,最後也要落到總督的頭上。

  在督撫們的諸多不合理負擔中,有一項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與督撫們的通信費。作為督撫大員,每年需要頻繁地給皇帝送奏折匯報工作。奏折事關國家機密,需要多名幹員專程護送,這筆路費每年平均不下千兩,路途遙遠的省份花費更多。

  比如說康熙年間的廣西巡撫李紱在任時,它在一份衙門日用花費的賬單中開列:“齎折二人路費,每次用銀一百兩,臣任內(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銀一千八百兩;齎表箋本章弛驛弁役,每次二人給路費四十兩,臣任內共十三次,共用銀五百二十兩”。

  這份帳單列出的所有費用,朝廷是不給報銷的,全部要求官員自己掏腰包解決。一個總督的實際消費量與他所在地區有著很大關係,在不同的地方為官,開銷也有很大差距。督撫們每年有如此多的不得不支出的私人開支,那麽到底一年需要多少呢?雍正年間,劉世明在福建巡撫任職時具折奏道:“巡撫衙門一切費用 酌量於不豐不嗇之間,每年一萬四千五百金”。浙江巡撫李衛到任時,吃食口糧,俱係原籍裝運外,其他的一切日用盤費及衙門幕賓束金,每年還要八千餘兩山西巡撫衙門一年內共用銀就欠七十二兩。直隸總督一年則需要二萬四千九百兩。比較貧窮的貴州巡撫衙門每年也需銀八千五百兩。雍正年間,素守簡樸的督撫之以鄂爾泰任雲貴總督時,自稱沒有其他奢靡之費並且家口不多竟然也達到了八、九千金。從以上一些督撫衙門的用度情況看,總督、巡撫要維持正常公務和養贍家口涉及的私人開支,每年所費在八千至二萬多兩不等。到了晚清,物價較雍正時期上漲約二倍到三倍左右,地方事務繁雜程度也成倍增長,督撫們的辦公機構人員較雍正時更膨脹至少三倍以上,使得總督的支出銀兩每年動輒以十萬計。

  如此浩繁的實際用度,與督撫的法定薪俸數額差距非常大,如果靠官員的死工資連其中任何一項都無法應付。令人奇怪的是,一個官員不但能夠應付各項支出,而且還有豐厚的盈餘。就連康熙也承認,“為官之人,所用之物,如果都取之於自家,那怎麽能夠用?於正項之外略加些微,以助常俸所不足,原是私事。”連皇帝對陋規問題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然而,如果陋規是取之於民,用之於公,倒也情有可原,可事實情況卻並不是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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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管勵誌 【已完結】

    書中自有黃金屋,教你如何成為股票市場叱吒風雲的成功者,如何成為一個輸少贏多的投資人,如何成為能立足股市的成功者。

  • 新手上路炒基金

    作者:林和文  

    經管勵誌 【已完結】

    本書重點介紹基金的基礎知識及品種,常用的技術分析方法及投資技巧,分析了基金投資案例等。

  • 凱達之魂:記一個民營企業家的人生和事業

    作者:馮萌獻  

    經管勵誌 【已完結】

    本書記述了張文遠從一個隻有中學文化程度的中學生,從一個生產隊的記工員開始,成長為民營企業家的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