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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近水樓台先得禍

  郭桓案的事發地是應天、鎮江等五個州、府,這幾個地方應該算是朱元璋當年平定天下的根據地。老區人民在戰爭年代裏長期支援朱元璋的軍隊南征北戰,朱元璋不曾忘記這份恩情,在他即位後免除該地區所有民田的夏稅秋糧,官田則減半征收。

  當時一石秋糧從浙西運送到南京,由於沿途層層剝盤,所耗運費高達四石糧食的價格。為了減輕農民負擔,朝廷采取以鈔折糧的舉措。也就是每石米折鈔兩貫,農民可以繳錢折糧,免除運費。對於那些習慣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地方官員,他們同樣會變著法子在秋糧征收中苛斂,以獲取灰色收入。

  為了撈足油水,他們在秋糧征收中可謂挖空心思。比如說他們對每石秋糧征收水腳錢、車腳錢、口食錢各一百文;按照規定,以錢折糧是不用再包裝的,可那些糧庫官員仍然加征辨驗錢、蒲簍錢、竹簍錢各一百文,甚至還要征收水路運輸沿江神佛的香火錢一百文。各項征費累計九百文,差不多等於一石秋糧折款的一半以上。

  明朝實行以鈔折糧的本意是為了降低運費,減輕糧農負擔,可是一項好政策就這樣被歪嘴和尚念歪了。也難怪朱元璋憤怒道:“害民如此,罪可宥乎?”如此坑害老百姓,還指望我饒恕他們的罪過嗎?

  洪武十七年(1384年)的夏稅秋糧,五個州府真正實現了全免,沒有一粒糧食提交國庫。當地官田名下還有幾十萬畝,地方官僚也沒有忘記對官田減半征收。那麽讓人感到困惑的是當年征收的糧食跑到哪裏去了?是用於填補曆年虧空,還是上下級官僚層層瓜分了?

  吳庸等辦案人員認定的結果是,當地官吏張欽等人勾結戶部侍郎郭桓等,將其作弊私分了。這是京城附近地區,發生在皇帝眼鼻子底下的事情。那些稍微遠一點的地區——浙西地區,揭露出來的問題更加嚴重。那裏曾經是朱元璋的死敵張士誠的地盤,包括蘇州府、鬆江府、嘉興府、湖州府,稱為“浙西四府”,是帝國版圖中最為豐饒富裕的地區。

  明初單獨劃出建立新的浙江省以後,所謂的浙西四府卻被劃在了直隸省(永樂以後叫做南直隸),與浙江省沒有關係。洪武十四年(1381年),為了平衡地方財政,才把直隸原屬的嘉興、湖州二府改隸浙江省管轄。在此之後,把蘇州府、鬆江府(今上海)、常州府三地算作是浙西。

  郭桓案版本不一,那麽他盜賣的官糧究竟達到多少石呢?按照朱元璋在《大誥》中的說法:我怕人們不相信盜賣官糧的數字,隻略寫為700萬石,再加上其他各項,一共損失精糧總數達到2400餘萬石。

  朱元璋認為郭桓盜賣的官糧真實數字與最後定性的700萬擔相去甚遠,之所以最後鎖定小數字,而忽略那個大的數字,朱元璋顯然有著自己的想法。真實的數字固然大的驚人,但其中不乏水分。當然這種虛報數字的惡習,並不是專為朱元璋執政時期量身打造的。自元朝以來,虛報數字就成為一種官場上的數字遊戲。數字裏麵出政績,數字能夠掩蓋真相。盜賣的官糧究竟有多少?裏麵包含多少水分?既然虛的不好認定,也不容易定罪,那就給個定量數字。所以朱元璋說,我隻給郭桓按700萬石算,其實朝廷真正損失精糧達到2400萬石。這樣驚人的浪費與損失讓草根出身的朱元璋既憤怒又心疼,他說:“自古以來,貪贓枉法之人,沒有比郭桓這幫人更加過分的。”

  之所以將最終的數字定格為700萬石,其實是朱元璋在強行給案件定性。既然皇帝定性,下麵的人就不敢再亂嚼舌頭。郭桓案確實存在貪汙,但若說金額巨大到可以地抵得上國家一年的收入,規模巨大到牽涉全國部級以下所有官員,牽涉全國所有“中產階級”,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那麽朱元璋又是如何解決那些盜賣、損失的官糧呢?很簡單,一條線插到底,拔出蘿卜帶出泥。戶部所收贓款肯定是從布政司來的,那就把布政司的官員抓來,問他贓自何處而來?布政司必然會供出贓款來自於府,那就把府官也抓來,問他們贓自何處而來?府必然說來自州縣,那就接著把州縣官抓來,問他們贓是從哪裏來的?他們肯定說是老百姓送上來的。追根究底,從哪兒來的賄賂,就查到哪兒,一查到底,要求官員如實退賠。

  郭桓、王誌等京官貪汙受賄是禍源所在,地方官科斂罪責難逃,蘇州糧長們濫收費用更是板上釘釘。至於地方官府浮誇出來的虛假產值,朱元璋也就不再去刨根究底了。他也知道,如果非要一查到底,那麽最後自取其辱的隻會是他這個帝國的一把手而已。至於郭桓案造成的損失,朱元璋派人去各地追贓。此時此刻,各地官員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他們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去填補倉庫的虧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朱元璋在《大誥》裏描述了當時各地官員的對策。例如大名府開州州判劉汝霖,明明知道本州官吏羅從禮手中寄存有一萬七千貫贓款,卻發了一個通知,要求老百姓各家各戶攤派,包賠贓款。由此可以知曉,地方官吏並沒有吐出贓款,而是將虧空又再次轉嫁到老百姓的頭上。

  朱元璋極為憤怒,跟著發了一道文:許多地方官員借此機會在全縣範圍內科斂百姓,等於加征了一道稅。收稅的總額之中,大約上繳百分之一就足以補償贓款,其餘部分便落入自己的腰包。原來收藏的贓款自然還是自己的。要求各地耆民赴京麵奏,揭發地方官的犯罪事實,下決心嚴厲懲處各級官員和牽連案件的富民。

  《大誥》中寫道:在浙江西部,府、州、縣的官吏們像“虎狼”一樣科斂老百姓。譬如折收秋糧,府州縣官不收糧食,要百姓折鈔票交納,每石米折鈔二貫(引者注:即2000文,而市場價格不過500文),他們巧立名色,另外索取“水腳錢”100文,“車腳錢”300文,“口食錢”100文。管倉庫的衙役又要“辨驗錢”100文,“蒲簍錢”100文,“竹簍錢”100文,沿江“神佛錢”100文。根據朱元璋提供的數字,我們可以測算出,正額二千文,竟有額外索取九百文,多收了45%。如果從源頭算起,每石米的價值不過500文,官吏們竟然收2900文,多收了5.8倍。

  郭桓等人幾年之內連貪汙帶盜賣再加上摻水毀掉的官糧,給大明朝造成了2400萬石糧食的損失,而這相當於當時整個國家一年的收入。如此一來,出身貧民的朱元璋焉有不怒之理。他如果再不出手,任由事態這麽發展下去,後果將變得不堪設想。朱元璋成立了以國家檢察院副院長(右審刑)吳庸為組長的郭桓案專案組,不光要查,而且要一查到底。

  現在這個案子已經不是郭桓和幾個主犯們的問題,而是朱元璋要將這個案子的牽連度擴展到什麽程度。郭桓隻是戶部的一個副部長,在朱元璋剛剛處理完胡惟庸,又剛剛增設了錦衣衛的大背景下,郭恒竟敢以身試法,貪汙如此巨額的國家財產,的確讓人感到不可思議。朱元璋的特務網絡遍及全國,許多官員白天貪汙,晚上就被揭發,郭桓卻能在朱元璋眼皮子底下私吞幾個省的公糧,這也不正常;更何況朱元璋自廢除丞相之後,大事小事都事必躬親,成百上千萬石的糧食沒有按期入庫,難道朱元璋自己竟會沒發現,還需要等著禦史來揭發?疑點歸疑點,既然朱元璋已經表明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貪腐案件,一切莫須有也就成了合理的存在。這張巨型大網已經撒下,對郭恒同黨的追查在全國範圍內陸續展開。為了保證除惡務盡,朱元璋堅持走“寧可錯殺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網”的嚴酷路線。對於他來說,不見血的權力運行,根本無法保證大明朝的長治久安。

  在嚴格的追查之下,朱元璋很快發現,六部的所有官員幾乎都成了郭桓的同犯,當然這個結果也是朱元璋事前應該能夠想到的。其中涉案官員包括兵部(國防部)侍郎王誌、禮部(禮法)尚書趙瑁、刑部(司法部)尚書王惠迪、工部(建設部)侍郎麥至德等,據《刑法誌》記載,當時除了上麵所列的六部高級官員外,所有侍郎(副部長)以下官員都卷入其中,成為刀下之鬼。

  兵部侍郎王誌職務犯罪獲得贓款總額是22萬貫,相當於今天的500萬元人民幣。事情敗露後,朱元璋親自審問王誌,問:“王誌,你怎麽貪汙受賄了那麽多?”

  王誌回答:“財利迷其心,雖君親亦忘之。”

  朱元璋又問“現在有什麽想法?”

  王誌的回答與所有臨行的貪官如出一轍:“臣臨刑方覺悔不及矣!”

  這也就是說當時的六部,每個部除了尚書(部長)一人,侍郎(副部長)兩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辦事官員都被殺掉了。當時的部長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員們陷入了恐懼之中,見麵的第一句話應該就是“你們今天死了幾個?”其實到後來這個問題也不用回答,因為一個部裏最多隻剩下三個人這是中央官員,還有地方的經辦官員,糧食是由省裏送來的,往下查,就是各個府縣,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糧長。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古語雲“法不責眾”。但朱元璋根本不相信這一套,他下令:該殺的都得殺!

  最終的結果令所有人都感到震驚,帝國權力係統僅有的12名省部級官員全部涉案。麵對這樣一個結果,朱元璋的悲憤是可想而知的,他再一次舉起了那把令所有帝國官員都為之膽寒的血腥屠刀。據《明史·刑法誌》記載,在郭桓案中,從六部各個副部長往下,到地方各級官吏,牽涉此案而死者,達數萬人之多。全國的“中產階級”基本上都被這個案子逼至絕境,直至破產。

  等到郭桓案塵埃落定,朱元璋的朝堂也為之一空,中央各部機關連跑腿的普通文吏也沒有剩下幾個。我們經常會羨慕那些工作在領導身邊的人,認為他們“近水樓台先得月”,有什麽好處,領導會在第一時間考慮到你。可我們不要忘記,近水樓台固然可以先得月,但同樣也要承擔月亮惹下的禍端。

  郭桓案中,那些“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中央官員成了第一批倒在朱元璋肅貪颶風之下的人。朱元璋張開的這張巨型大網,由上至下,那些前一秒鍾還在慶幸自己是漏網之魚的官員,下一秒鍾也就成了網中的魚兒。朱元璋要求以贓款賄銀為線索一路嚴查下去,一直追查到最初的行賄者。這條線索其實就是大明官場的灰色生存路徑,每條路徑又有若幹分支,從京官、地方官,直至糧長。

  這件大案處理後,朱元璋卻陷入了困惑:為何官員“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係奸貪?”也就是說,官員在剛剛提拔的時候都會表現得清廉忠貞,可是擔任職務時間長了,就會變得又奸又貪。他更不明白的是皇帝反貪,卻越反越貪。割韭菜般殺貪官,結果貪官卻越殺越多,殺不勝殺。

  百思不得其解的朱元璋,陷入迷惘之中。或許他隻看到了人性中的貪婪一麵,卻沒有察覺到皇權製度下隱藏著的巨大黑洞。郭桓等人收受應天等地富戶徐添慶等人的賄賂,私自免除他們的馬草(戰馬所需的草料),將負擔轉嫁給已經交納馬草的安慶百姓。他們還私底下實施納糧入水、納豆入水的勾當——每年都有一些奸詐的糧長,夥同倉庫官在豆、糧中拌水,以增加斤兩。每間倉庫容量不下一萬餘石,往往就因為一戶刁民攙水,結果就會導致官糧經濕熱一蒸而全倉壞掉。

  同樣也有人提出質疑,朱元璋的屠刀之下,有多少人是罪有應得,有多少是背了黑鍋的。按常理推測,像郭恒案這種高級別的貪汙大案參與的人是越少越好,如此既能保證安全,也能確保利益分成較為集中。最後的處理結果表明,這是一起牽涉麵廣、參與人員眾多的腐敗窩案。禮部、刑部、兵部、吏部、工部各個部門一起分工合作,這不符合常理。

  對此,朱元璋不以為然。他說,當各衙門禍害百姓的時候,如果有人能夠對百姓的疾苦產生惻隱之心,不與奸官同流合汙;當貪官們向百姓科斂的時候,或者拒絕在公文上簽字畫押,或者阻止貪官的行為,使他們不能得逞,或者用密封的奏書報告給皇帝,對百姓予以關懷體恤。他們如果這樣做了,我還不分輕重一視同仁地懲處他們,那我確實是在枉殺無辜。每次那些帝國蛀蟲們在橫征暴斂時,他們都沒有采取任何阻止的行動,這種權力上的不作為,把他們和貪汙犯一起治罪,還有什麽冤枉可喊的?郭桓等人總共貪汙了2400多萬石糧食,我現在追贓,隻要求追出來700萬就算了。追700萬,有中產階級破產,你們就這樣議論紛紛,真要認真起來,我其實還該追贓2400萬。

  朱元璋借著郭桓案,將自己的帝國來了一次上上下下的大清洗。在他看來,製度這種東西要保持它的新鮮度,隻有越洗越健康。盡管每一次清洗,朱元璋都要打著維護老百姓利益的金字招牌,可這些案子也確確實實損害到了帝國的統治基礎,也同時傷害到了全國士子階層們的忠孝之心。十年或者更長時間的寒窗苦讀,辛辛苦苦掙了一官半職,最後還是受到牽連,落得身首異處。像朱元璋這樣草根出生的農民來說,他們與富人大戶有著一種與生俱來的隔閡與仇恨。在他們看來,富人大戶往往為富不仁,與官府有著某種交易性質的勾連,將手無寸權的良民逼至生存的絕境。通過這樣一次大清洗,以達到消滅天下富戶的目的,最後隻留下老實巴交、安分守己的小農,創造理想的小農社會是朱元璋一直追求的政治理想。

  由郭桓案引發的大清洗,使得權力係統人人自危。他們雖然不敢指責皇帝的過錯,但是對於那些告發此案的禦史,和審理此案的審判官們,卻表現得群情激憤,議論鼎沸。朱元璋很快發覺,這個案子所帶來的負麵效應正在逐漸摧毀天下士子的製度信仰。

  朱元璋不斷擴充自己手中的黑名單人數。有幸進入朱元璋黑名單的官員,大部分是負責審理此案的一批審判官員。比如說,負責此案的國家最高檢察院副院長吳庸,就成了最後一個因郭桓案被殺的官員,而且死得極慘,是磔刑——所謂“磔”,就是把身上的肉一片片地割下來,朱元璋好像用它來平息眾怒。辦完了這兩件事,朱元璋隨即下旨,大赦天下。

  朱元璋覺得事情已經結束了,可事情還沒到結束的時候。在郭桓案中,龍江衛倉官等人因為夥同戶部官郭桓等盜賣倉糧,被處以墨麵、文身之刑,即在他臉上、身上刺上恥辱的印記,挑斷腳筋、割去膝蓋後,仍舊留在本倉看管糧食出入。然而,沒過半年,一個進士到倉庫放糧,早晨發出200根放糧的籌碼,到晚上竟然收到203根。進士當麵責問,發覺是已經受刑的倉官康名遠不思改悔,奸頑依舊,偷出放糧籌碼,轉賣給同樣受過刑的小倉官費用來盜支倉糧。

  朱元璋聽了這事也感慨說:“朕謂斯刑酷矣,聞見者將以為戒。”也就是說,朱元璋認為那種聽上去讓人膽寒的刑法已經夠殘酷了,聽到看到的人都會引以為戒。哪裏想到,康名遠等人“肢體殘壞,形非命存,惡猶不已,仍賣官糧”他們的肢體殘了,麵容毀了,僅存一條活命,但還是沒有停止作惡,仍然盜賣官糧。朱元璋憤怒地向天下人發問:“此等凶頑之徒,果將何法以治之乎?”對於這樣凶頑的人,還有什麽法可以治嗎?在朱元璋看來,嚴刑峻法是一種別無選擇的選擇。

  當然諸如此類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朱元璋最後還是會歸結到官吏們、百姓們的思想覺悟太低這個結論上去。作為一個性格剛強、自信力極強的人,朱元璋平生極少懷疑問題的根源是出在自己身上。能力超強的自己又怎麽會有錯?

  對於官員貪汙,朱元璋有著自己的一套理論。他經常與那些即將走上工作崗位的官員們交流:“老老實實地守著自己的薪俸過日子,就像是守著井底之泉。井雖不 滿,可卻能每天汲水,長久不斷。若是四處搜刮百姓,你就是手段再高明,也難免東窗事發。一旦事發,你就要受牢獄之災。這時候,你的那些贓款又還有什麽意義 呢?這時候,你想用錢,能拿到手嗎?你都家破人亡了,贓物都成別人的了!”這段話被記錄在朱元璋親自編寫的《大誥》係列叢書裏,後來被人稱之為“守井哲學”。

  “守井哲學”本身並沒有任何錯誤。問題在於:這口井的流量必須要足夠大,以保證守在井邊的人不至於渴死。

  朱元璋的“守井哲學”,其實是不符合現實運行規則的。說實話,朱元璋守的這口井的流量小得有點離譜。比如按照朱元璋在建國初期製定的工資標準,一位縣太爺每年的年薪是90石大米,平均到現在,大約每個月也有2000-3000塊錢的樣子。朱元璋當然不承認自己出台的低薪製會餓死官員,他覺得按照這個工資標準,保證縣太爺一家吃喝,應該是不成什麽問題的。但是縣太爺到地方上去做事,那年頭不比現在,縣太爺不光是縣長、縣委書記那麽簡單,同時他還是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縣財政局長,縣稅務局長,縣工商局長……這麽多事情總是要找人做,少不了要打點下麵的小吏們。不打點,誰會賣力給你做事呢?縣太爺還得聘請跟班、聘請師爺等等,這些開支國家都不報銷,都得從縣太爺的工資裏扣;此外,上級路過,逢年過節什麽的,招待、送禮都是少不了的,少了就沒法在官場混,這些也都得從縣太爺的工資裏扣。

  這樣一路算下來,兩、三千塊錢的月工資,等於讓縣太爺去喝西北風。

  此外,還有一筆重要的“損耗”沒有算進來。當時朝廷發的都是實物工資,官員領回家的不是大米,就是布匹,甚至還有胡椒,偶爾才發銀子。官員們的工資多少,通常是用大米的價值來衡量的,也就是說,當時所有的東西,都可以折算成大米。朝廷經常在折算率上跟下麵的官員們玩貓膩,《典故記聞》裏有記載:戶部曾將市價不過三四錢銀子一匹的粗布,折算成30石大米,而30石大米在當時的市場上,至少可以賣20兩銀子。這就等於是說,如果拿布匹當工資發給縣太爺,一位縣太爺每年隻能領到3匹粗 布。這樣的粗布拿到市場上隻能換2石大米,縣太爺全家這一年,就隻能出去挖野菜,就著野菜喝稀粥。

  朱元璋總是不斷地在抱怨,官員們早上剛上任,晚上就有可能將手伸向不該伸的地方。雖然殺了一批又一批貪腐之人,朱元璋還是無法阻止官吏們心頭的貪念。當年因為吃不上反而扯旗造反的朱元璋,對於底層民眾痛恨貪官汙吏、土豪劣紳之情有著切身的體會。可是作為皇帝的朱元璋在頻出重拳懲治貪官汙吏、打擊地主豪強時,往往會打出為小民解除疾苦的旗號,以取得天下人的信任。朱元璋痛斥腐敗官吏和作惡豪強“靠損小民”,標榜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便於細民”。這使得自己的政權看起來好像是淩駕於兩大對抗階級之上的起著仲裁作用的機關,很容易對被剝削階級產生麻痹作用,使他們把解除痛苦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這個皇帝身上,不要動不動就要反抗鬥爭,或者在鬥爭中隻反貪官、不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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