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把常用的電話號碼記在電話薄上並放在電話機旁或能隨手拿到的地方,這樣可在你需要時能及時找到它。
接通電話後,應首先確認一下是否是你要找的個人或單位,如果對方說不是,那就是電話打錯了,你得馬上向對方道歉:“對不起,打錯了。”然後把話筒放回,再重新撥號,如果對方說是,你就請他給你找接聽者。通話應簡單明了,對重要內容可以扼要地向對方再敘述一遍,以求確認。
通話完畢,應友善地感謝對方:“打攪您了,對不起。謝謝您在百忙中接我的電話。”或者“和您通話使我感到很高興。謝謝您,再見!”
如要發傳真,而對方使用的又是電話/傳真兩用機,也就是兩種機器使用一個電話號碼,這種情況下,你可先撥通對方號碼,通知對方:“您好,請打開傳真機,我有傳真件給您。謝謝!”待耳機中聽見尖厲獨特的傳真記號時,便可發送傳真件。
如果是為別人代撥電話,接通後應先確認對方身份,然後客氣地請對方稍候,告訴對方誰要和其通話,然後把電話轉接給委托者來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