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禮品時,最主要考慮受禮者個人特點和禮品的紀念意義。
具體原則可參考如下:
(1)準確把握送禮人與受禮人關係。
選擇禮品時,必須明確與受贈對象之間的性質、類型和狀態。
(2)了解受禮者的興趣愛好。
如果禮品投合受禮者的興趣、愛好,會使受贈對象特別感謝你。因為他認為你尊重他、在乎他。
(3)注意受禮者的禁忌。
禁忌,是因文化等因素而對某些事物產生的顧忌。
禁忌有兩類。一類由受禮者個人原因造成。比如,向一位剛剛喪侶的中年男士贈送情侶表、情侶帽,會讓對方不愉快。
第二類是因風俗習慣、家教信仰、文化背景以及職業道德等形成的公共禁忌,尤其向外國人、外地人贈送禮品時,不能忽視此項。比如,在我國,一般不能用與“終”發音相同的鍾送給老人;友人之間忌諱送“傘”,因為“傘”與“散”諧音。美國人以綠毛龜為寵物;而在中國人看來,這樣的禮物是天大侮辱。意大利人忌諱送手帕,因為手帕是親人離別時擦眼淚的不祥之物。在法國,男士向女士贈送香水,有過分親熱和有“不軌企圖”之嫌,而送刀、劍、刀叉、餐具之類的物品,則意味著雙方會割斷關係。法國人不送,也不接受有明顯廣告標記的禮品,而喜歡有文學價值和美學內蘊的禮品。向婦女贈送內衣,這在歐美國家的風俗中是很失禮的,一般也不送香皂。而且,13這個數目在歐美國家更是送禮時應當避開的。日本人忌諱綠色,認為綠不祥;忌荷花圖案;忌4和9.不要送香港商人茉莉花和梅花,因為“茉莉”與“沒利”諧音,“梅花”的“梅”與倒黴的“黴”同音。中國大陸的人送禮不會送“小棺材”,但香港人青睞紅木製作的小型棺材擺件,寓意為“升官發財”。
(4)禮物輕重要適當。
選擇禮物的“輕重”,應根據雙方的關係、身份、送禮的目的和場合。一般說來,應小、巧、少、輕。小指小巧玲瓏,易送易存;巧是指立意新穎;少,要求少而精;輕,則指價值適中。
(5)應重視禮品的精神價值和紀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