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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陳尚君談到自己治唐代文學的學術之旅時,很有感慨地說:“在為學未深之時,我對唐代文學研究總的印象是,前人已做了大量傑出的工作,特別是在文獻整理方麵,幾乎可說已應有盡有,個別材料的理解容有出入,要有大的突破和建樹似已較困難。”陳尚君:《陳尚君自選集自序》,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11月,第8頁。同時指出,自從20世紀70年代傅璿琮《唐代詩人叢考》出現為標誌,到現在這段時間內,又取得了“遠邁前人的巨大成績”陳尚君:《陳尚君自選集自序》,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11月,第3頁。確實,對唐代文學的研究,不僅是文獻整理方麵,其他諸如文學斷代、文學鑒賞、文學批評、文學思想以及文學與政治、文學與史學、文學與宗教、文學與士人以及文學的文化學等,都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就。可見,要在唐代文學中爬羅剔抉、披沙揀金,有所創獲,絕非易事。當代多數學人,尤其是治唐宋以前的文史學者,一方麵由於麵對前人取得的巨大成就,開辟難為;另一方麵由於受時代潮流的影響,耐不住學術的清苦和寂寞,許多研究成果表現得相當浮薄。關於這點,陳尚君亦作了充分的關注,並給予了嚴厲的批判與誠懇的告誡:“近年國內學者有關古典文學史料考據類文章發表較多,似乎存在一些習見的偏失,即便一些著名刊物亦不能免。舉其大端,一曰重複考訂,如某書十多年前已有介紹,近年忽又作重大發現推出;二曰好奇穿鑿,《金瓶梅》的作者已提出三十餘說,無據的新說還在湧現;三曰求之過甚,總希望將含帶作家的一切,包括家世親屬、逐年行事、友朋交往、詩文係年等,全部弄清楚,史料不足證時隻能強說;四曰曲解史料,將一切文獻向於己說有利的一方麵解釋;五曰孤證強說,極端者如據詩中引及秋風思妒之典,推測作者為吳人,據讓梨之典、嗟老之言,以考作者之年壽;六曰憑空懸想,如推測李白是北周李賢或唐初廢太子的後人,又進而解說《憶秦娥》詞敘家族蒙難後某女子的哀怨之情,全出想象,毫無依據。我以為,文史考據欲立新說,一要尊重前人已有之工作,二要找到確鑿的證據,對史料的解釋不能任意延展,推證演繹應有必然的邏輯聯係,不可想當然。古代史事、作品,留下記載或留存至今的,隻是很少的一部分,我們可據以窺知一斑,但已不可能弄清一切。許多在今日研究中看未很重要的問題,如無確鑿的書證,不妨暫且闕疑,留待新史料的發現。”陳尚君:《陳尚君自選集自序》,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7頁。

  陳尚君為學路上的這些有得之言,非常符契筆者撰寫這部書稿的初衷,姑引於此,聊表心跡。至於是否能達到完全規避如是所言,則需要閱者閱完書稿後,方得證之。

  誠如陳尚君所指出,唐代文學研究已取得全麵豐碩的成果,開辟難為,但並不是說已無開墾之領域,即拿單個作家白居易來說,盡管研究論著、論文數量非常繁富,但迄今仍有許多問題學界沒有形成共識,這正如拙著《白居易研究的反思與批判》前言中所指出:對白居易相關的大量針鋒相對的觀點,那就更有進一步加以反思的必要,如詩史定位:有的人認為白居易可與李、杜相提並論,譽之為“華嶽幹天”,有的人卻認為是“桑間濮上之音”,不值一提,甚者“欲以法治之”。相應地,就是詩學思想:白居易的詩學思想,到底是單一靜態的還是多元動態的,引發了不少的筆墨官司;對白氏新樂府的評價,有人認為“乃一部唐代詩經”“宇宙間必不可少之文字”,有人卻認為不過是“單純的傳聲筒”“另一種形式的諫書而已”。又如,宗教信仰:白氏早年的禪宗信仰,學者對以《八漸偈》為基點的白氏早年禪宗信仰的探究,究竟為南宗禪法還是北宗禪法,卻得出了大相徑庭、南轅北轍的看法;而對其整個宗教思想的界定,到底是道家或道教占主導地位,還是佛、禪占主導地位,也爭執已久;即便單看道家,到底是老子對白氏影響深刻還是莊子影響深刻,也值得進一步深究;又則,白居易的神仙信仰,到底是“體道的目標”,還是“姑妄從之”,也有弄清的必要。再如,思想及思想轉型:如何界定和厘清白氏的“中人”與“中隱”觀,如何明確白氏的身份界定,到底是“儒者”“文儒”還是“文士”,如何看待白氏的思想轉型,其從一般文學史教材到相應專論,不斷為人津津樂道,轉折點也從元和十年的江州之貶,到元和五年卸任左拾遺,再到長慶年間外出杭州等不一而足。又則,白居易與他“愛等弟兄”的金蘭之交元稹,他們的文學成就、文學史上的地位、從政品質、道德人格以及友誼誤會等,也是後世學者關注的焦點;與之同時,杜牧對元、白的攻訐也是元、白研究中的一個熱點,尤其是杜牧攻訐元、白的原因,學術界有持不同詩學主張說者,有為好友張祜鳴不平說者,也有因元、白與杜牧祖父杜佑結怨說者,迄今沒有形成定論……這些問題,在《白居易研究的反思與批判》中基本上作了集中的探討,除了個別篇目特殊需要外,這次均未加收錄,以免出現冷飯新炒的現象。

  前言對上述學界諸多沒有達成共識的問題,筆者投入了充分關注的熱情;而對學界諸多忽視或討論得不夠深入的問題,筆者亦有鍥而不舍、博中求深的自覺追求,這主要表現在自2008年博士論文《白居易生存哲學綜論》完稿後,在博士論文的基礎上又對諸多的新問題進行了深思,本書上篇的《〈白居易集〉“紀宦詩”輯證》《〈白居易集〉所涉佛寺輯考》《白居易與元稹酬贈唱和詩考述匯輯》《白居易與劉禹錫酬贈唱和詩考述匯輯》四篇長文即是其結果之一。當然,值得說明的是,本書下篇三章中,《白居易與同時代詩人比較論析》《白居易對後世的影響敘論》兩章,原本是博士論文《白居易生存哲學綜論》的最後兩章,2009年出版時,出版社考慮到篇幅的問題,僅選擇性地出版了博士論文其中的三個部分,涉及的都是白居易生存哲學自身,而這兩章關於白居易生存哲學的橫向比較與縱向受容,以及博士論文第一章關於白居易生存哲學形成的心理基礎,均沒有收錄進去,因此當時便直接擬題為“白居易生存哲學本體研究”,而使得這兩章內容得以留存至今。至於第一章有關白居易生存哲學形成的心理基礎,其“從白居易姓名字號透視其生存哲學形成的文化心理意蘊”“白居易主體人格的心理缺失及宗教信仰人生觀的形成”兩個層麵的內容,則大致收錄於早前的《白居易研究的反思與批判》這一論著當中,故這次亦未加收錄。即便是《白居易與同時代詩人比較論析》《白居易對後世的影響敘論》這兩章,也並非全部照搬博士論文,這次納入出版時,從觀點到內容,亦在原來的基礎上經過了較大幅度的修改、補充與完善,這也是需要指出的。下篇第三章為《白居易散論》,分別由《〈白居易集〉版本流傳考敘》《從白居易“官曆二十政”看唐代科舉文士的遷官途徑》《〈白居易集〉涉及佛禪典籍考論》《白居易從法凝所學為南宗禪法考論》《白居易與僧人交遊考論》《劉、柳與元、白交遊始年考》《白居易與元稹交遊的幾則公案考論》《元和體、長慶體與元白體論析》《白居易〈論語〉〈孟子〉思想論析》《白居易處世哲學的莊子情結》《論白居易對〈周易〉的受容》《白居易詩學思想的儒家經典來源》等12篇單篇論文組成,這些論文部分已分別發表於《宗教學研究》《江西社會科學》《圖書館立論與實踐》《蘭州學刊》《寧夏大學學報》《殷都學刊》等重要期刊上,這次再加收錄出版,對上述期刊認可筆者的相關研究成果表示由衷的感謝。其中《從白居易“官曆二十政”看唐代科舉文士的遷官途徑》《白居易與僧人交遊考論》《劉、柳與元、白交遊始年考》《白居易與元稹交遊的幾則公案考論》等多篇論有所見的論文,則還沒來得及發表,亦於本次一並收錄,置於本章之中,以便閱者先睹為快,且無檢索之勞,同時亦證自己的相關研究還在不斷的深入拓展當中。

  針對本書,還有一些相關的問題應該交代一下。正如《〈白居易集〉“紀宦詩”輯證》引言所指出,《白居易集》不僅是一部白居易的個人自傳,記錄了其先世郡籍、生平思想、仕宦履曆、婚戀親情、私交友誼、遊曆嗜好、宗教信仰、年歲俸祿乃至失子之痛與無嗣之憂等,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其人生的每個側麵;同時,它涉及的層麵之多、反映的領域之廣,亦可謂一部唐代的百科全書,為我們探研唐代社會百態提供了豐富的原料。這裏,我們無意對《白居易集》展開全麵考察,從研究的最終目的來說,全麵考察《白居易集》也是不可能的。一般而言,談到白居易,就會談到儒、釋、道及唐代的三角論衡,就會談到唐代士子的科舉與仕宦,亦會談到所謂“元白”“劉白”等諸問題,如果說在博士論文基礎上修訂出版的《白居易生存哲學本體研究》,對這些問題作了係統的理論闡述與多維透視,從而提出了一些設想與視角,那麽在本書中,我們則完全是用實證的方式,坐實了先前的判斷。比如《〈白居易集〉“紀宦詩”輯證》這篇長文,就是把白居易放在一名典型科舉官員的身份屬性下,對其“紀宦詩”進行輯證,借以理解白居易在“學而優則仕”“達則兼濟天下”儒家文化傳統影響下的儒家人格,進而更好地認識其複雜豐富的人生思想與仕宦經曆。與之同時,通過對這一問題的全麵透視,還可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唐代的科舉與官製文化。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出現了下篇《從白居易“官曆二十政”看唐代科舉文士的遷官途徑》一文。白居易自敘“官曆二十政,宦遊三十秋”(《白居易集》卷三十六,《寄題餘杭郡樓兼呈裴使君》)。縱觀其一生仕履,白居易自貞元十八年(802)中吏部科目選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至會昌元年(841)以刑部尚書致仕,從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中製舉授盩厔尉、集賢校理充翰林學士、左拾遺依前充翰林學士、京兆府戶曹參軍仍充翰林學士、太子左讚善大夫、江州司馬、忠州刺史、司門員外郎、主客郎中兼知製誥、中書舍人、杭州刺史、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蘇州刺史、秘書監、刑部侍郎、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河南尹、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東都,到除刑部尚書致仕,剛好“二十政”。通過這樣一幅絕佳的科舉文士應試與遷官圖,及其宦遊中每次任命、加階、加勳、加封爵背後豐富的政治寓意與深廣的曆史文化內涵,對弄清唐代科舉取士、科舉士子成長的一般規律以及唐代複雜的官製文化,有直接的參考價值。當然,白居易“紀宦詩”中時常有某些更待明確的問題,這也是本論著所關注的。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一是我們對《垂釣》一詩“三登甲乙第,一入承眀廬。”(卷七)中關於“承眀廬”一詞的箋證,各種注本就顯得過於簡單或是詞不達意。

  概要而言,“承眀廬”,漢時指承明殿旁屋,侍臣值宿所居,稱承明廬。三國魏文帝以建始殿朝群臣,門曰承明,其朝臣止息之所稱承明廬。《漢書嚴助傳》:“君厭承明之廬,勞侍從之事,懷故土,出為郡吏。”顏師古注引張晏曰:“承明廬在石渠閣外,直宿所止曰廬。”《文選應璩〈百一詩〉》:“問我何功德?三入承明廬。”“三入承明廬”,《文選》李善注:“璩初為侍郎,又為常侍,又為侍中,故雲三入。”又,《文選》“五臣注”張銑注:“承明,謁天子待製處也。”可見,白居易“一入承明廬”,乃指其入侍翰林院。朱金城箋引《三輔黃圖》“未央宮有承明殿,著述之所也”,易讓人對詩旨及白居易任職情況產生歧義,故特標出。結合白居易《馬上作》:“處世非不遇,榮身頗有餘。勳為上柱國,爵乃朝大夫。自問有何才,兩入承明廬。又問有何政,再駕朱輪車。”(卷八)、《重到江州感舊遊題郡樓十一韻》“掌綸知是忝,剖竹信為榮。才薄官仍重,恩深責尚輕。昔征從典午,今出自承明。”(卷二十)等詩,承明廬在唐代乃特指翰林學士、中書舍人謁天子待製的近密之處。另一個例子是對《喜敏中及第偶示所懷》“轉於文墨須留意,貴向煙霄早致身。莫學爾兄年五十,蹉跎始得掌絲綸。”(卷十九)一詩的箋證,詩中“掌絲綸”,謂白居易擔任中書舍人職,中書舍人為正五品,是“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杜佑《通典》卷二十一《中書令》條),亦是官員們躍居台省長貳,以至入相的一塊重要跳板。對這首詩,筆者作了一個按語: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卷十九把《紫薇花》後諸詩均係於長慶元年擔任主客郎中、知製誥任,失考,這些作品應該是本年擔任中書舍人後所作,亦即長慶元年十月以後的作品。這是因為,主客郎中屬尚書省禮部,尚書省在唐代又稱南省,中書省才稱西省,而且主客郎中不得稱為“紫微郎”,所以同卷《紫薇花》後《見於給事暇日上直寄南省諸郎官詩因以戲贈》雲:“倚作天仙弄地仙,誇張一日抵千年。黃麻敕勝長生籙,《白紵詞》嫌《內景篇》。雲彩誤居青瑣地,風流合在紫微天。東曹漸去西垣近,鶴駕無妨更著鞭。”所謂“紫微天”“西垣近”,均是白居易擔任中書舍人的明證。故《白居易集箋校》卷十九諸多詩歌係年有微誤,特此指出。謝思煒《白居易詩集校注》,把這一卷相關的詩歌係年均謹慎地注雲:“朱箋:作於長慶元年(821),長安。”謝思煒:《白居易詩集校注》,中華書局,2006年7月,第1517頁。是有道理的,然未明確指出其中緣由,殊屬遺憾。當然,按唐製,知製誥亦得稱舍人,也有掌絲綸之責,如白居易的好友元稹擔任祠部郎中兼知製誥,即得入值中書省。照例,白居易擔任主客郎中兼知製誥,亦有可能入值中書省。但從白居易《紫薇花》詩中的特定稱謂及詩意來看,這些詩歌係為擔任中書舍人後作,似更恰當。關於這樣的問題及問題的解決,本書多處均有論列。當然由於筆者學識淺薄,不一定完全正確,但筆者始終認為,能把問題提出來,並盡量客觀地加以解決,應當是有意義的。

  又如,對白居易的佛、禪信仰,先前的研究大體是多判斷、多結論而少實證。即便拿現在最為權威的《白集》校注本來說,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作為白居易全集的箋校本,以其紮實的學術功底與厚重的學術成果,影響並澤被學林,但遺憾的是,集中大凡涉及白居易的宗教信仰及其與佛禪僧人的交遊,要麽語焉不詳,要麽避而不談,讓人閱讀《白居易集》時,總有如鯁在喉之感。謝思煒《白居易詩集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雖對白居易詩文佛典之語的出處有較多關注,但對白居易所交遊佛禪僧人的生平行跡,及佛禪僧人與白居易佛禪信仰的關係,基本仍循朱氏之箋,不足之處亦很明顯。這次我們采取實證的手段,利用類注的方式,通過具體材料的充分分析,撰寫了《〈白居易集〉所涉佛寺輯考》《〈白居易集〉涉及佛禪典籍考論》《白居易與僧人交遊考論》《白居易從法凝所學為南宗禪法考論》等實證性的論文多篇,客觀上解決了白居易佛、禪信仰向來難以索解的難題。對這幾篇論文,亦可略加說明。誠如《〈白居易集〉所涉佛寺輯考》引言所指出,作為“頭陀會裏為逋客”(卷十九,《春憶二林寺舊遊因寄郎滿晦三上人》)、“遇寺多題詩”(卷二十一,《自問行何遲》)、“興發宵遊寺”(卷三十二,《喜閑》)、“山寺每遊多寄宿”(卷三十六,《遊豐樂招提佛光三寺》)的白居易,寺遊是其紓解精神、純淨心靈、宗教信仰、文學創作的重要一環,甚至可以說是其人生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故詩中每每如是吟詠:“朝尋霞外寺,暮宿波上島”(卷八,《除官去未閑》);“曾於太白峰前住,數到仙遊寺裏來”(卷十四,《送王十八歸山寄題仙遊寺》)。通過《白居易集》全麵輯考,白居易遊曆的佛寺禪院達九十來座,它們基本囊括了唐代核心文化圈中最為重要的佛教弘法道場。因此,考察白居易的寺遊,不僅對了解唐代佛寺的地域分布及其宗派特征,有很好的參考價值;同時對理解白居易的佛禪信仰、精神心理及文學表現,亦有重要的意義。而通觀《白居易集》,其中明確涉及佛、禪的典籍有《維摩經》《壇經》《金剛經》《心經》《楞伽經》《楞嚴經》《思益經》《涅盤經》《法華經》《華嚴經》《金剛三昧經》《首楞嚴經》《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佛頂尊勝陀羅尼經》《阿彌陀經》《觀音普賢薩法行經》《實相法密經》《無量壽經》《法句經》《心王頭陀經》《四分律》《俱舍論》《百法論》等近30部,這些典籍與白居易一生佛教信仰的曆程,均有密切的關係。再則,對經常自謂“前生應是一詩僧”(卷二十三,《愛詠詩》)、“交遊一半在僧中”(卷三十一,《喜照密閑實四上人見過》),又“每被人呼作律僧”(卷十八,《醉後戲題》)的白居易,全麵係統地考察其與僧人的交遊,通過相關的人事地理與交遊空間的多維透視,我們既能更加清晰地了解白居易佛禪信仰的心路曆程、階段特征與內在理路,亦可為進一步研究其豐富複雜的人性及處世哲學提供紮實的基礎,同時對唐代僧眾禪林的知識、思想、信仰的體係與基本模式也可作出初步的探研。最後,白居易貞元十六七年間從洛陽聖善寺和尚法凝學禪,到底是南宗禪還是北宗禪,在當代學界分歧較大,孫昌武認為是南宗禪,而謝思煒、陳引弛、張弘等卻認為是北宗禪。其實,關於這一早年經曆,白居易在其作品《八漸偈》及序中作了比較明確的交代,但由於禪宗史傳承的撲朔迷離及偈子本身內容的難以確詁,使得這一原本明確的事件成了白居易研究中的一樁公案。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白居易所學禪法隻能是其中一種,但究竟是哪一種,實際上隻要以《白居易集》中自身的材料事實為依據,運用內部求證的方法,同時結合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禪宗史的發展流變等外部史料,便可證白居易從法凝所學為南宗禪法。

  陳寅恪雲:“樂天一生之詩友,前半期為元微之,後半期為劉夢得。……及大和五年微之卒後,樂天年已六十。其二十年前所欲改進其詩之辭繁言激之病者,並世詩人,莫如從夢得求之。樂天之所以傾倒夢得至是者,實職是之故。蓋樂天平日之所蘄求改進其作品而未能達到者,夢得則已臻其理想之境界也。”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4月,第351-352頁。基於對陳寅恪判斷的進一步細化與客觀化,筆者撰寫了《白居易與元稹酬贈唱和詩考述匯輯》《白居易與劉禹錫酬贈唱和詩考述匯輯》兩篇長文。這兩篇長文中,除了對“元白”“劉白”酬贈唱和詩進行係統考論外,我們還把他們之間相關的酬贈唱和詩一並輯考附之於後,至於為何這麽做,亦屬有因。當今學界對“元白”“劉白”的唱和情況多有關注,但總結歸納他們之間酬贈唱和詩的標準與數量有很大的差別,事實上也就影響了對他們酬贈唱和詩的客觀評價與整體把握。基於這樣的考慮,筆者選擇了對《白集》《元集》《劉集》進行逐詩排查,在逐詩排查的基礎上,可以得出:白居易與元稹酬贈唱和詩共253首,白居易晚年所作《禽蟲十二章》(卷三十七),雖不是直接酬贈給元稹、劉禹錫的,但從詩序的情感指向性來看,則是寫給這兩位唱和之友,殆無疑義,故仍歸之於其中。元稹與白居易酬贈唱和詩為110首,這其中卷二十六集外詩中《酬樂天初冬早寒見寄》《酬白太傅》《酬白樂天杏花園》三詩,岑仲勉考定為偽作岑仲勉:《岑仲勉史學論文集》,中華書局,1990年7月,第154頁。得107首,外從白居易酬贈唱和詩考出元稹原唱33首,其中《聽妻彈別鶴操》存疑,實為32首;另據白居易和答詩,可知元稹原唱逸失51首,共計190首,現存詩139首。與之同時,亦可得出:《白集》中直接與劉禹錫相關的詩歌134首,詩題明確標明酬和(包括答詩)劉禹錫者57首,其中《同夢得酬牛相公初到洛中小飲見贈(時牛相公辭罷揚州節度,就拜東都留守)》《同夢得和思黯見贈來詩中先敘三人同燕之歡次有歎鬢發漸衰嫌孫子催老之意因酬妍唱兼吟鄙懷》《和思黯居守獨飲偶醉見示六韻時夢得和篇先成頗為麗絕因添兩韻繼而美之》三詩雖是白居易、劉禹錫、牛僧孺三人酬和之作,但亦可歸於二人酬和,共得60首。

  《劉集》中直接與白居易相關的詩歌136首,詩歌明確酬和白居易者97首,其中包括白居易和元稹《何處深春好》20首,而劉禹錫則題為《同樂天和微之深春二十首(同用家、花、車、斜四韻)》,這對劉禹錫而言,白居易詩《何處深春好》又得為原唱,故一並計算在內。從劉禹錫這97首酬和之作中,可以輯考出白居易原唱同時又溢出我們所匯輯白居易酬贈唱和劉禹錫134首詩歌之外的詩歌有《白集》卷二十《杭州春望》、卷二十四《夜歸》、卷二十四《自詠》《吟前篇因寄微之》、卷二十四《鸚鵡》、卷二十六《送鶴與裴相臨別贈詩》、卷二十六《早寒》、卷二十六《鏡換杯》、卷二十六《送河南尹馮學士赴任》、卷二十六《贈王山人》、卷二十六《南園試小樂》、卷二十五《春詞》、卷二十六《送東都留守令狐尚書赴任》、卷二十七《將至東都先寄令狐留守》、卷二十八《嚐黃醅新酎憶微之》、卷二十八《哭崔兒》《初喪崔兒報微之晦叔》、卷二十八《府西池北新葺水齋即事招賓偶題十六韻》、卷三十一《自問》、卷三十一《微之敦詩晦叔相次長逝巋然自傷因成二絕》、卷二十三《柘枝妓》、卷十二《真娘墓(墓在虎丘寺)》、卷二十七《令狐尚書許過敝居先贈長句》、卷三十三《對酒勸令公開春遊宴》、卷三十六《櫻桃花下有感而作(開成三年春季,美周賓客南池者)》、卷三十四《雨後秋涼》、卷三十四《憶江南詞三首》(此曲亦名《謝秋娘》,每首五句)、卷二十九《秋涼閑臥》、卷三十四《得臥病攜酒相尋先以此寄》、卷三十三《燒藥不成命酒獨醉》、卷三十四《酬裴令公贈馬相戲》33首,外加《白集》和元稹《何處深春好》20首,二人共同參與的聯句唱和14首,此外,《劉集》外集卷二有《題於家公主舊宅》:“樹滿荒台葉滿池,簫聲一絕草蟲悲。鄰家猶學宮人髻,園客爭偷禦果枝。馬埒蓬蒿藏狡兔,鳳棲煙雨笑愁鴟。何郎獨在無恩澤,不似當初傅粉時。”

  《白集》卷三十一有《同諸客題於家公主舊宅》:“平陽舊宅少人遊,應是遊人到即愁。舂穀鳥啼桃李院,絡絲蟲怨鳳凰樓。台傾滑石猶殘砌,簾斷珍珠不滿鉤。聞道至今蕭史在,髭須雪白向明州。”這些詩歌加起來可知,白居易與劉禹錫唱和的詩歌共計128首;劉禹錫明確酬和白居易者97首,外加二人共同參與的聯句唱和14首以及《劉集》外集卷二有《題於家公主舊宅》1首,《元稹集》卷二十六集外詩中《酬樂天初冬早寒見寄》《酬白太傅》《酬白樂天杏花園》3詩,岑仲勉考定為偽作岑仲勉:《岑仲勉史學論文集》,中華書局,1990年7月,第154頁。事實上乃劉禹錫酬和白居易所作,共計115首。當然,通過白居易酬和劉禹錫的詩歌,亦可輯證出部分劉禹錫原唱,但如岑仲勉指出,惟是原唱出自元、劉者,白之和答與否不可知,故這部分詩歌隻能置而不論。即便如此,劉、白二人可以明確輯考的現存的唱和詩即有243之巨,除去二人重複收錄的14首,則有229首。至於單方麵的酬贈之作,白居易對劉禹錫有64首,劉禹錫對白居易亦有38首未計於內。因此的確可以這麽說,白居易一生之詩友,前半期為元稹,後半期為劉禹錫,這話一點不虛。至於我為何把“元白”“劉白”別集中涉及對方的相關詩歌搜羅殆盡並附之於後,乃出於以下考慮,我們通過對二人相互酬贈唱和之詩的匯輯,可以一覽元、白的私交情誼之深、詩歌和答之繁、思想信仰之實、情感心態之真;同時對弄清他們之間交遊本身以及中唐某些重要的文學現象--如生平行跡之疑,詩學理念之異同,次韻相酬與聯句唱和等,均能提供完整的文獻資料論據。因此,對元、白,劉、白這些“心甚貴重”“輒自愛重”的酬贈唱和詩作一次完整的爬梳排纘,應該說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工作。唯其如此,我們才能更加全麵地理解“元白”“劉白”交遊的全貌,盡可能恢複“元白”“劉白”交遊的曆史圖景,避免我們在看待“元白”“劉白”的關係史上,盲人摸象,各執一是,從而得出有失偏頗的結論。

  至於其他篇章,筆者大致也是采取“以白注白”“以白證白”的方法,類注與輯證的方式,這種暗含在整本書中的方法運用與論證方式,在本書中得到了最為充分的展現,這也是需要特別指出的。

  §§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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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西安文物保護考古所  

    科普教育 【已完結】

    本書共收入論文41篇,分7個欄目,即考古學探索、文物研究、古史探微、遺址調查報告、地方史研究、文物保護修複技術、文物管理工作。

  • 浙江抗戰損失初步研究

    作者:袁成毅  

    科普教育 【已完結】

    Preface Scholars could wish that American students and the public at large were more familiar...

  • 中國古代皇家禮儀

    作者:孫福喜  

    科普教育 【已完結】

    本書內容包括尊君肅臣話朝儀;演軍用兵禮儀;尊長敬老禮儀;尊崇備至的皇親國戚禮儀;任官禮儀;交聘禮儀等十個部分。

  • 中國古代喪葬習俗

    作者:周蘇平  

    科普教育 【已完結】

    該書勾勒了古代喪葬習俗的主要內容,包括繁縟的喪儀、喪服與守孝、追悼亡靈的祭祀、等級鮮明的墓葬製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