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馬克思關於國家本質的定義遇到了很多無法解釋的問題。有學者認為,把國家的本質定義為階級性有其片麵的一麵,他們認為把“階級本質”作為國家的本質不能解釋國家的更替、國家的大小強弱、國家的民族性等問題。同樣,也正因為把“階級本質”作為國家的本質又和現實國家現象有所脫節,如我國官方反駁“台獨分子”的理由,如果用階級性則顯得十分的蒼白,隻能選擇用國家的四要素來進行。
正因如此,有些學者提出了國家本質雙重性的概念,認為國家的本質一方麵是階級性,另一方麵是社會性。他們認為的理由有“首先,從國家的起源和發展看,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是國家活動的基本內容”,“國家從奴隸製國家發展到封建製國家,再發展到資本主義國家,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國家的社會管理功能不是逐漸減少,而是逐漸增加的”,“其次,從國家的基本構成要素來看,國家是一個社會組織管理體係”,“最後,從社會主義國家來看,國家更是一個社會組織管理體係”。
總體而言,提出“雙重本質”的概念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國家的社會性的地位,事實究竟是什麽,這就需要我們從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和角度來進行判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