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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喪葬(1)

  喪葬程序

  喪葬,是喪與葬的合稱。人死言喪,即生命的結束,喪後舉行的禮儀活動言喪,喪事活動後舉行葬禮。《說文解字》雲:“葬,藏也,從死在草中一,其中以蔫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薪。”

  喪葬禮儀在人生禮儀中是最為繁瑣而又複雜的一種禮儀,它的儀注之多是其他禮儀所不及的,同時,喪葬禮儀也是最為莊嚴隆重的禮儀,它的文化層麵涵蓋了我國傳統文化的許多方麵,諸如孝道,宗法禮製,人際關係,陰陽五行,風水地理,冥司鬼神,等等。正因為在傳統喪葬禮儀中有許多傳統文化的沉澱,才顯得富有人情味,人的情誼之輕重也隻有在喪葬中體現得最充分。因喪葬的主體文化是宗法禮規,所以也表現出了它帶有冷酷與苛刻的一麵。《禮記·檀弓上》雲:“喪三日而殯。”就是說,人死了要舉辦三日的喪事活動後才能安葬,就意味著喪葬之事是不能草率了之的。

  傳統喪葬禮製,其程序與禮俗如下:

  一、臨終

  臨終亦稱“將終”,凡是人已經到了“壽終”之紀,患病後又醫治無效者,家人就應當有所準備。將危之際,兒女們都要守候在旁,民間謂之“守氣”。守氣在陝北民俗中是一項很重要的禮俗,民間認為,誰能在旁守氣,誰才是真正的兒女。人的生死輪回中,父母為兒女接生,兒女為父母守氣,這就是生養死葬的人生全景。所以,在陝北民俗中,一旦聽到父母病危,其兒女無論遠在哪裏,都要星夜兼程趕回家中來參加“守氣”。

  二、初終

  初終是人剛剛逝去。在這一禮俗中人們要做的事情很多。

  我國民間把五十歲以上因老病死的人稱做“壽終”。人快壽終時,要將其安放在正庭裏臨時搭鋪的床上,謂之“下榻”,亦稱做“小殮”。民間將此稱做“搬鋪”或“移鋪”。陝北民間大都是將臨終之人從炕上移至地下,稱此俗為“裝穿”。為什麽要將死者移到正庭之中呢?我國有“壽終正寢”的說法。所謂“壽終”是有一定民俗講究的,隻有那些已經達到“壽終”之紀,即五十歲以上的人才有資格享用這一禮俗用語。但這裏麵還有一定條件的限製,即凡男女成人在五十歲以上,有配偶、有子嗣,並且是老死或病死的人,則可言之壽終,意外死亡的則不能稱“壽終”,而言命盡。這是因為他的壽還沒有終,隻是命盡而已。壽終應當有“享”的意義在裏麵。也隻有壽終的人才能“正寢”。所謂“正寢”,就是在正廳中央安息。我國傳統的建築結構大都是三間房或三孔窯,中間的一間是用來供神佛或祖先靈位的,同時也是家庭聚會或家庭議事的地方,是不住人的,隻有“壽終”的人才可以享受在正廳中的寢臥。所謂“壽終正寢”也就是依照這一禮製來的。男女在壽終後的正寢又有所不同,依據我國古禮是男移正寢,女移內寢。所謂女移內寢,並不是真正的內室,而是正庭中的左側。女移內寢也是我國古人常將女人稱做“內人”禮俗稱謂的由來。我國古禮規定“左”上,“右”下,為什麽要將女人移到正庭左側,大概是母係氏族社會時期禮製的遺俗。陝北民間習俗承襲了這一禮製,在喪事活動中,女方的娘家人在喪事活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所以陝北民間有“養女三回大”或“養女三乍”的說法。母係氏族社會時期禮製的遺俗就是女人內寢禮製的由來。

  雖已到了壽終之紀而死亡的,有幾種情況是不能正寢的。即,家中有長輩在堂,無論死者有多大年紀,也不能將其移至正庭來享受“正寢”,隻能移至側室的地上。這與未成年者夭折不能移至正庭的情況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這樣的人是移至側室的地上,而夭折者隻能移至床前的地上。可見,正寢是有嚴格的禮製限製的。意外死亡者,不僅沒有資格享受正寢,連村莊都不許進去,此俗在陝北農村至今仍很講究。

  正寢移鋪時,死者身下都應鋪上幹草。幹草是穀子之稈,睡在幹草上,就是人們祝願死者永遠不缺“五穀”。臥向朝外。陝北民間習俗,活人睡覺時,頭應朝外,隻有死人才頭朝裏,腳朝外,這樣便於死人離開陽世,走向陰司。我國民俗又向來有陰陽顛倒的信俗,即活人與死人的一切規律都是相反著的。腳頭放羹盛茶,叫做“腳尾飯”。一般是一碗米飯,飯上放一個雞蛋,插一雙筷子。有的插三根秫秸棍,棍頂裹一個棉球,稱做“打狗棍”。死者身上蓋“水被”。所謂“水被”就是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銀紙,即錫箔紙或石頭為枕,臉上蓋一塊白紙。於死者腳下放一盞油燈,謂之“佛燈”,即仙佛引路燈之意。陝北民間將“腳尾飯”稱做“倒頭飯”,亦稱“到頭飯”。稱“倒頭飯”是因死者所睡臥的方向與活著的人是相倒的,稱“到頭飯”是說死者食人間煙火之食已經到頭,將來隻能享用祭品祭食。“倒頭飯”一般是一個饃,上插秫秸棒一根,一隻已經褪掉毛的雞,一碗米權作插香用。所用“一”者,是因死人與活人有所區別,活人享用雙數,死人隻能用單數。油燈在陝北民間稱做“長明燈”、“明燈”、“冥燈”、“引路燈”等,其意是為死者在去往陰間的路上用來照明的,因為陰間是黑暗的。

  移鋪後,就是“豎魂帛”。所謂“魂帛”就是在厚紙或白布上寫上死者的姓名,以及死亡年月日,暫起一個替代牌位的作用。魂帛豎起以後,要取下庭中的天公爐,即正庭中供奉天地所用的香爐,另用布將神明及祖先靈位遮蓋起來,待納棺以後恢複原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新魂與神靈相撞。還要將一個碗擊破。因碗是“瓷器”,“瓷”與“辭”音同,碗破碎後成“子”狀,其寓意為“辭子”,其中還有“惋(碗)惜辭子”的寓意。門框上要斜貼一綹白紙條,其意為頂梁柱已傾斜,是家庭的一大損失。還要燒一紙製小轎,以供亡靈乘坐。門前放一香案,以對天奉告。一切準備就緒後,依禮設幃,焚香燒紙,民間將此稱做燒“倒頭紙”。有習俗在人初終以後燃放鞭炮,以示魂歸西天。

  移鋪前,被移鋪的人就知道自己將要不久於人世了,於是就做一些財產分割的處理,民間將此稱做“分手尾錢”。

  為什麽有倒鋪和移鋪的習俗,民俗認為如果人死在自己的床(炕)上,他的冥魂將被陰差吊在床(炕)上,永遠不能超度。人們為了死者能夠盡快超度,不致成為野鬼,所以要移鋪。以此而言,移鋪是在人將要死去的時候就要進行的禮俗。移鋪轉世的說法在民間流傳很廣,人們也很重視。這一規矩還被屠夫們借用過去,在宰殺豬羊時,豬羊在還沒有發抖斷氣之際,就將尾巴梢割掉,或將鼻子割開一個口子,使其盡快轉世。

  設幃是一種儀製,在冥文化中,人死以後其魂魄仍然在其周圍而沒有去到陰間,所以要設幃。設幃就是給死者的魂魄建立一個臨時的“家”,起遮蓋作用。

  燃燈之俗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信奉佛教的說法。將點燃之燈稱做“佛燈”,是說佛在度化此人,為人減罪,好讓其魂魄到西天去。另一種是信仰道教的說法。道教說,燃燈道人是代表過去的仙家,所以點燃燈燭是指示著此人要回到過去的地方,即回到西方。道教認為,人都是從西昆侖來的,死後又要回到那裏去。人死以後,佛教稱之為“命歸西天”,道教稱為“一命歸西”,二者都認為人死以後,隻要不是十惡不赦,都應回到西方世界去,所以在喪事中,靈棚的垂吊上總寫著“駕鶴西去”或“駕鶴仙遊”等吉祥祝願。鶴是仙家的乘騎,以“駕鶴”二字來看,此俗應出自對道教的信仰,這是陝北民俗的主流,也是陝北的道觀多於寺廟的主要原因。但又因為我國很多寺廟又是釋道合祀的宗教場所,所以反映在陝北民俗中就是佛即道,道即佛,在老百姓心目中將二教視為一者。

  在我國封建時期的喪事中,有“複禮”之舉,所謂“複禮”,就是實行舊的禮製。複禮中所要複的在喪事中的重要禮規就是“招魂”。招魂是當人失去脈象時,家人到房上或高坡地帶,朝著西方或祖先發祥地方向呼喚死者,希望親人不要西去,不要回到祖先發祥地去,能夠回轉陽間與親人共享天倫。這種禮規充分體現了人的親情與哀戀之情。此俗出自戰國時期的楚國,屈原為楚王招魂的忠烈理念。招魂禮後進入“初哭”之禮。初哭也稱做“哭喪”,就是說人已確實死了,魂是招不回來了。此俗是確認死亡的禮儀,因此也是整個喪事活動中哭的開始。初哭時,長子和長孫要手拿哭喪棒。哭喪棒是用白紙條纏起來的木棍,長孫的則是死者生前用過的柺杖製成的,此俗的用意就是“傳宗接代”,子為傳代人,孫為接代人。這也是陝北民間所說“養兒為孫子”理念的反映。

  初哭以後,要給死者口中含物,一般使用金屬錢幣,有富貴人家給含以珠寶的。這種儀俗在古禮中稱做“飯含”,陝北民間則稱為“口含”。之所以稱做“飯含”是表示這個人在世時是一個吃不完、用不盡的享福人,在其臨死時都吃得飽飽的。民間“寧讓撐死,不要叫餓死”的俗語被延伸到了喪葬禮俗中。陝北民間的口含一般使用銅錢,有了銀元以後就使用銀元,在銀元上鑽一小孔,穿入紅線後含在死者口中。穿紅線之俗的說法是死者在去往陰間的路上不會受到阻擋,類似古俗中的“路引”。在紅線能將人從陰間召回的俗信影響下,又衍化出更多的俗信來,有些地方還要在死者的衣袖裏放一些小麵餅,俗稱為“打狗餅”,將紙錢放在死者的衣服裏,俗稱“買路錢”。俗說,餅是在去往冥府的路上給攔路狗吃的,錢是給攔路鬼行賄的。還說在去冥府的路上要渡河過橋,都得用錢。納西族習俗是在死者將要斷氣時,孝子們所放“口含”是一個紙包,包裏又分裝著大米、茶葉和銀屑三個小包。並說,米包是用做渡河的船費,茶葉是送給閻王殿前兩個大將軍的,銀屑則是孝敬給祖先的。

  三、送終

  在完成初終各項禮儀後,舉行送終禮儀活動。送終是對死者亡靈的送別。就是將死者亡靈送交給冥界官吏的禮儀活動。我國冥文化認為東嶽大帝是掌管人死去以後的大神。土地、城隍是東嶽大帝派駐在各地的冥界官吏,他們在人活著的時候,對人實行監管,人死去以後,由他們帶著去見東嶽大帝,東嶽大帝公文處理後,交由閻王執行。城隍是縣級以上的冥府官員,所以,我國民間在縣級以上的城市中才有城隍廟,這些地方的送終禮儀就在城隍廟裏舉行。鄉村的送終禮儀是在十字路口舉行的,先將死者靈魂送交給土地,再由土地轉交給城隍,最後由城隍送交到東嶽大帝那裏。陝北的送終禮儀是孝子們帶著香表,依次排列成隊來到十字路口,撮起一個小土堆,以示土地神位,麵朝西方跪地,點三炷香燒表後,長子祈告土地曰:“家當大事,若有不周,望神體諒。今將亡魂,將於神明,望祈開恩,一路照應,早赴神台,早日超度。”土地收到祝告後,並不立即將魂魄帶走,隻是將“表章”所奏之情報告給城隍,魂魄仍然留在家中,這也是人們之所以要設靈棚的緣由。“盡七”之後,由土地把魂魄從家中帶走,交給城隍,城隍押帶著魂魄送到東嶽大帝處。送終既畢,孝子們回家,準備喪事。用白紙書寫“當大事”以及挽聯,懸掛於大門之上。依亡人歲數的多少,用多少白紙剪成“穗狀”的紙束,掛於大門外。

  四、開魂路

  開魂路禮儀,有的是在人彌留時舉行,但大都是在死亡以後舉行。此俗的意義就在於馬上為死者打通去往陰間道路上的所有機關,不要讓亡靈在陰間路上吃苦受罪。開魂路的儀俗是請僧道誦經,由僧道為死者製作“幡子”,男用綠色,女用黃色,另用三四尺長的白布一塊,上寫死者生卒年月日,與幡一起懸於杆上張揚起來,在葬儀時交由喪主執掌,作為領路標誌。此俗認為:一切陰差因為事先得到僧道的誦經安撫,他們便為死者大開方便之門,不會刁難於死者。

  五、裝殮

  裝殮也叫“裝裹”。古禮中,將裝殮分為小殮和大殮兩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是舊時的一般禮儀程序。但也有於次日小殮,三日大殮的習俗。這些習俗與“三月而葬”的大型喪葬禮儀比較屬小型禮儀儀俗,民間均以小禮行之。小禮除停喪時間短外,其裝殮也比較及時,大都於臨終之時就為死者裝裹好壽衣,次日裝殮入棺。隻有那些官宦和大戶人家才行大禮之儀。

  所謂小殮,是指為死者裝穿壽衣。大殮則是裝殮入棺。陝北民俗中稱小殮為“裝穿”,大殮為“承含”。

  古禮中對小殮和大殮有不同的說法。有說在臨終之際就要行小殮之儀,持此說法的認為,如果在人死後才行裝裹,就認為是“光著身子走了”,這樣,後人會感到內疚的。再則,人在彌留之際也好裝穿,所以,後世之人一般都在人彌留之際就舉行小殮禮儀。

  “小殮”一詞是民俗中的特定用語,在喪葬禮儀活動中卻是個大禮數。小殮在民俗中的俗稱是“裝裹”、“裹殮”。所謂“裝”是不同於“穿”的,“裹”即包裹的意思。根據這一稱謂就證實了古禮中在行“小殮”之儀給死者穿壽衣時,確實存在著“裝”和“裹”的行為,裝和裹是在穿著困難時不得已才采取的措施。這種穿著困難同時證實了兩種情況,即危重病人的穿著困難和人已死後的穿著困難。如果是用以說明人死以後的穿著困難的話,就指的是古禮中的另外一種說法,即隻有在人死了以後才能行小殮之儀。總之,人們對小殮之儀有著不同的認識和不同的禮儀形式。但後世則不用死後再行小殮之儀。

  死者所穿的壽衣又俗稱為“裝裹”。裝裹既有小殮之儀俗稱的裝裹含義,又有將兒女們的孝心裝裹起來,以表示死者對兒女們眷戀之情的含義。壽衣一般在死者生前就縫製好了。通常是選擇在有閏月的年份縫製,它的用意就在於“長”,通常的年份為十二個月,有閏月的年份則“長”出一個月,長則壽,所以名“壽衣”。縫製壽衣的人也有一定講究,一般是女兒縫衣褲,表示兒女之情,依依不舍;孫女縫褥子,表示身後有人。其他的則是由孝子們準備。在縫製壽衣時要邀請很多人來縫,以表示死者受到“眾人”的關愛和敬仰。壽衣在古禮中是依貴賤來穿著的。一般人家是三重、五重或七重衣飾,決不可有九重。因九是極尊之數,隻有帝王家才可以享用。另則,九是極數,物極則反,因此,帝王家也對九有所避諱,用十一以上的重數。死者無論死在什麽季節,壽衣中的棉襖、棉褲、棉袍是必不可少的。在古禮中,女性有用婚嫁時穿服過的“白衣衫”、“白布裙”來做壽衣,此俗的用意是表示女人“從一而終”的封建倫理。但後世多不采用此俗,均以新料製成。一般來說,壽衣是男用兩褲,女用三裙,其他取便。死者所穿內衣俗稱為“貼肉素”。素是生帛,是生絲織成的軟白綾,用生帛而不用熟帛則是取生帛之“生”,是希望子孫後代能生息繁衍下去,傳宗接代,光宗耀祖。

  民間在製作壽衣方麵也有很多講究。鞋必須是布底的,因布有“廣布”之義,此俗之義就是希望死者底下(後代)之人能夠廣布後世。因“鞋”與“賢”音近,是希望後人中多出“賢人”之意。鞋上要有蓮花圖案,表示足登蓮台,已成正果。另有說法是,鞋底上還要釘上布釘,以防死者在陰間的路上被滑倒。釘鞋釘也是有講究的,前頭七顆,後頭九顆。前頭七顆是祈求北鬥星君早日將亡靈超度轉生,後頭九顆是足後九域,有酒肉食祿在等待著亡靈去享用。壽衣中絕不能使用“皮貨”和“毛貨”,此俗認為,亡人如果穿了皮貨和毛貨,下世將轉生為皮毛之物,永遠不再有轉為人身的機緣了。衣服不用“紐扣”,隻綴飄帶。因“紐扣”的俗稱是“紐子”與“扭子”諧音。扭子,即與子孫後代有扭挒之嫌,因怕不利於子孫而避忌。用帶則可兆示後人一代接一代,代代相承接。衣料不用緞子而用綢子。因“緞子”與“斷子”諧音,故而不用。“綢子”與“稠子”同音,稠子即子多,是祈求後人能多子多福的用義。

  民間也有將“裝裹”稱做“屍裝”和“張穿”的。所謂“張穿”,就是將壽衣張開後再穿。古禮在“張穿”之前還要舉行“套衫”儀式。由喪主將壽衣套起來後向大家展示。一般是在正庭或門庭放一器物,內放一紙椅。喪主兩人穿履戴笠,相向分別立於兩個木椅之上,手執麻繩抻直,將壽衣一重一重穿在喪主手上後用麻繩將其係結,然後脫手,即成全套壽衣,再作掂量之狀,並念道:“子孫某某贈製××壽衣”的吉祥語。有地方講究襯褲與襪各三件是由孝女製作的,媳婦隻做外衣,這就是說,女兒是貼身骨肉,是自家人,媳婦是外人所生,因此也就是外人了,這就是女兒與媳婦在喪禮中的區別。

  套衫之儀後,又有抽壽之俗。抽壽是指在套衫之儀後家人們吃麵條(壽麵)的習俗。在麵條中煮以紅糖,大家食之。糖在民間舊俗中一般用於吉慶喜事,在喪事中用糖是假借過來的,以寓意化凶為吉。抽壽之俗認為:死者的年歲可以添加到子孫身上,使子孫們能夠長壽。老人壽長,給子孫們添加的壽也就長,所以人們都願意讓老人長壽。盡管這是一種俗信,但老人的家庭生活習慣可以影響到整個家庭成員的壽命。因為生活習慣決定著人的健康與壽命。

  在整個裝殮禮俗中又有如下禮俗:

  1.小殮。小殮的第一儀禮是“乞水”。喪家要身穿孝服,前往河邊“乞水”。為什麽要行乞水之禮俗?因為這是死者在陽世的最後一次用水,並且要用“長流水”,所以要到河裏去乞。用長流水的俗信是表示這家人家會如同長流水一樣,源源不斷地繁衍下去。乞水時以錢幣投於水中,為買水之意。第二儀禮是洗麵。乞水回來以後,由父母雙全的“好命人”,用木棍夾白布蘸水,為死者擦拭麵部,或仿照擦拭之狀,以作為拭麵之儀式。此俗後的第三禮儀就是為死者整容、剃頭、刮臉、挽發、抹身。最後才是裝裹壽衣。

  裝殮後用白布(亦為生布)為死者掩麵,民俗中稱做蓋“子孫被”,以示安息。

  在行以上之儀時,千萬不要將眼淚灑在死者身上,這是忌諱。俗信認為:如果將眼淚灑在死者身上,死者因哀戀之情,就會把灑淚的人也帶走。為死者把頭發梳理順當,是取義於後人能夠財源滾滾。因為頭發之“發”與發財之“發”同屬一字,發順則發財之事也順。

  小殮後為了防止“詐屍”,要用麻繩將死者的雙腳捆紮起來。要防止貓狗進入屋內。民俗中認為,貓一旦舔了死人的臉,就會“詐屍”,狗如果咬了死者,是一種不吉利的征兆。陝北有“咬主貨”,指的就是狗咬了主人,是凶兆,又有“叫狗啃了”的說法。被狗啃的人一般是沒有後人的人,或是做了萬惡之事,死後連家人都不願掩埋,所以才被狗啃了。

  2.掛孝。掛孝是喪家在大門張掛“掛孝帖”。掛孝帖是用白紙寫著卒者姓名和卒於年月日的喪事文帖。男者斜貼於左,女者斜貼於右。

  3.守鋪。小殮以後,大殮之前,孝子們要守候在死者身旁,侍服死者,諸如點香、燒紙、為燈添油等。死者自小殮以後,在其腳下所點燃的燈與香是不能滅掉的,直至發靈之前都應點著。有些地方的習俗是在大殮之前,棺木是空著的,孝子們還要睡在棺木旁邊,俗稱“困棺材”,以此來表“孝心”。

  4.報喪。是喪家向親戚朋友鄰裏等報告死訊、喪期、葬期等禮儀活動的行為。報喪又分為初終後的“挑錢”和小殮後的報喪兩種。

  初終後,喪家在大門外掛出的報喪標誌是“挑錢”。所謂“挑錢”,也就是紙幡,有的地方叫“通天紙”,有的地方因用紙的數量與亡人的歲數相等,所以也叫“歲數紙”,即陝北通常所說的“歲數紙”,這一習俗是我國北方漢民族地區的通常習俗,男左女右,掛於大門之外。其他民族和地區亦有與此不同的儀禮。浙江建德地區的佘族,在人死亡以後要在門外豎一幡,上寫死者姓名。滿族在人死後不掛歲數紙,而是掛一紅幡,這是滿族貴白賤紅的習俗,故而在送終時用紅不用白。這一紅幡稱做“丹”,是用木杆高懸起來的,日出而掛,日落後取下,放在棺材旁邊。近世的滿族民間將丈二的整幅紅布分剪成四條,再將頭尾用黑布裝飾起來後懸掛成幡。

  小殮後的報喪是由喪家將死訊、喪期等報告給親友,以便他們在大殮之前趕到,參加大殮之儀。這種報喪有口頭和訃聞兩種。民間一般以口頭報喪為主。報喪時,孝子要身穿孝服,頭戴孝帽,腰紮孝帶(即麻繩),在一路行進中,凡與人相遇,無論長幼,都得行叩首禮。到了人家後,不能進入家門,待有人出來迎接時,叩首報喪。被報喪者若是娘家人,應在外麵簡述喪情後即行離去,以表示喪情之急,不敢怠慢。報喪必須由孝子親自前往,尤其是那些至親和有特殊關係的人,更應如此。

  報喪中亦有使用報喪條的,一般都是用在那些壽終正寢者的喪禮中。根據古禮所製,報喪條上應男書“正寢”,女書“內寢”。

  訃聞也叫“訃告”、“赴告”、“告喪”等。這種報喪一般為世家大族所用。訃聞講究形式和文辭,大體如:“不孝男罪孽深重,弗自殞滅,禍延顯考××公,諱××,×府君慟於×年×月×日×時辰,壽終正寢,距生於×年×月×日×時,享年幾十有幾,不孝男××隨侍在側,親視含殮,遵禮成服。”最後寫:“叨在:戚、友、寅、學、鄉、世”(紅字)字樣。結尾書以“哀此訃”。訃聞有喪禮日程,日程下依次開列子孫名單。

  六、成服

  成服也叫“居喪成服”,就是孝子們要穿孝、戴孝。這是大殮之前的一項重要禮儀。古禮的成服是在死者斷氣時就開始“居喪”。居喪就是處於喪期的意思。在居喪期間,男子不穿華麗衣服,腳上要穿草鞋,此俗是說“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女人要除去有彩色的服裝,摘去身上、頭上的飾品。各依服製穿戴孝服、孝帽,直至除靈埋葬後為止。戴孝有著嚴格的禮製,不允許有任何差錯,所以,戴孝也被稱為“遵禮成服”。人們通常所說的“禮”也就是由此產生的。

  成服所遵循的基本禮製就是我國傳統的“五服製度”。五服之製在我國的周代已基本定型。五服之製最初是用於喪葬的,但其實際意義已遠遠超出了喪葬禮儀的範圍,成為親族關係遠近親疏的重要標誌,與禮儀規製,權利義務關係有著密切的聯係。五服禮製同時又是我國古代法律規範的重要來源之一,因此,陝北民間又有“家國一禮”或“家國一理”的說法。正因為禮在喪葬儀禮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陝北民間又有“白事說禮”的說法。可見,禮是喪葬禮儀中的核心。就喪禮而言,五服禮製規定了何種關係應當著何種孝服,人們看到孝服之製,就知道了服孝者與死者應當是一種什麽關係,應當服孝多久,同時也表明了他在這個家庭中所處的地位。

  五服不僅表明了親族內部的人際關係,也約定俗成地規定了這些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例如,服孝者與死者是父子或父女(未嫁)關係,那麽,他(她)就應當屬於五服中的“斬衰”服,就要穿最粗的麻布做成的毛邊孝服,服孝必須是三年。同時,他(她)也有繼承死者遺產的權利。女子在五服中又因其在閨與出嫁的不同,其服製和權利與義務又有所不同。未出嫁女子與子相同,如果是已婚女子,她就是“大功”服製,孝服是用熟麻布做成的,而且還要鎖邊,這與死者是已嫁的姑姑,其侄兒侄女所服的孝服是一樣的。大功服的孝期為三個月,並且沒有繼承死者遺產的權利。已婚女子在我國舊禮製中是沒有家庭財產繼承權的,因此,雖然都是親生女兒,卻與未出閣的女兒在服製上是有差別的。另一種服製現象是,雖屬同一服製,但在民俗觀念中又有不同的認識。比如,姑表親與姨表親雖然都是表親,在五服禮製中也同屬“緦麻”服製,但他們在喪事活動中各自的心態卻是不相同的。這是因為在民俗觀念中有姑表親就比姨表親重,俗語說“姑舅親,輩輩親;兩姨親,當輩親”,說明二者是有差別的,所以,反映在“禮”中,姑表親就比姨表親要重一些。

  “五服”禮製不僅從它的用料上可以看出服製來,從孝服的遮體多少(民間俗稱“輕重”)上也可以看出。若屬“斬衰”一服,即父子、父女(未出嫁)關係,孝服要一頭到底,一片白,腰紮麻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披麻戴孝”。孝鞋是用白布鬗起來的。如果雙親中還有一人健在,鞋的後跟處不要包嚴。此習俗是為了表明還有高堂在世,孝道還沒有盡完。孫和重孫除了在孝服上與其他服製有所區別外,還有一些特殊標誌,如屬孫子輩,在孝服的肩頭要釘一塊紅布,重孫輩則釘兩塊。如果亡人是外祖父母,則釘藍布塊。陝北習俗則是孫子輩在孝帽上釘一塊紅布塊,重孫輩則可戴一紅孝帽。但長孫則無此標誌,與父之孝服一樣。陝北民俗中區分高堂是否還有在世的標誌是耳邊所垂之棉球。若父親去世,母親在世,在左耳邊垂一棉球;母親去世,父親在世,在右耳邊垂一棉球;若雙親俱不在世,則兩耳邊皆垂棉球。其俗以為棉球可以塞耳。意思是人死了以後,說什麽的都有,孝子們以棉塞耳,就什麽也聽不見了。這是俗謂,即便是孝子們聽到什麽,也因重孝在身,是不能與人理論的,因而棉球是一種儀俗,俗稱為“塞耳彈彈”。

  成服不僅是表明孝子身份的服飾,而且直接影響著喪葬儀俗。因為成服是喪葬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禮俗。所以,成服禮製是既嚴肅,又認真的禮儀活動。

  喪葬禮儀是我國民俗禮儀的基礎,它規定了人的尊卑關係,親疏關係,財產關係,權利與義務關係等一係列社會學方麵的問題,因而使人們高度重視。可以說,喪葬儀禮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禮”,被後世遵為“禮製”,而婚娶儀禮則是由習慣、風俗等諸多方麵發展而成的“俗”,所以也應稱做“俗禮”或“禮俗”。嚴格的“五服禮製”就是禮的具體表現,因此,喪葬之儀是依禮而行的,五服也就是“遵禮成服”的。而婚娶和其他禮俗則是以俗為基礎,在俗禮的基礎上進行禮儀活動。民間所說的“爭有理”,就是在喪葬禮製下的爭有理,而不是婚娶禮儀中的爭有理。應該說,沒有喪葬所規定的禮製,就沒有人的尊卑、親疏地位,又何言禮呢?喪葬禮儀製度千百年來一直是人們的行為規範。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人們也在不斷地為這一禮製進行著補充和完善,最終形成了完備的禮儀製度。先人們所規定的《喪服總圖》、《本宗九族五服圖》、《妻為夫族圖》、《出嫁女為本宗降服圖》、《妻親服圖》、《外親服圖》、《族親親等圖》、《外親親等圖》、《妻親親等圖》等,就是這一禮製的規則,它規定了各服製孝服的輕重,以此來確定輩分的大小、關係的親疏。

  成服以後的孝服分送也有一定的講究。一般關係,由喪主送上即可,有的特殊關係,比如“四門親家”,孝雖不重,但依禮則要由孝子跪叩呈上。說明禮所體現的是尊卑關係,而不是親疏關係。何況娘外家,就更應以大禮相呈。

  報外祖,是母死以後報喪於外祖。報外祖又因其隨帶白布而赴之,故又稱做“報白”。外祖來至喪家後,孝男孝婦要下跪迎接,稱做“接外祖”。外祖因故不能來喪家時,可由其他親戚代行其事。接外祖時,喪家門前要擺一裙桌,桌上要放置燭台香爐,卻不燃之。奔喪之外家則要掀起桌裙一角放於桌上後而入喪家。沒有外祖的則由其舅父舅母代行其行。待外家入喪家後,方可入殮。這裏所說的外祖是指母之父母,其他親戚即為兄弟或族人。

  陝北民間將“孝”稱做“號”,將“戴孝”稱做“戴號”。之所以稱為“號”,有兩種理由,其一,號在這裏起等級、次第的作用,什麽人戴什麽孝都是有一定規定的,這種規定從孝服的服製上是可以辨認出來的,所以稱號是做“記號”、“標誌”使用的。其二,號即號哭之意,戴孝以後就應當號哭以示哀戀之情。號又不同於哭,因號是一種淒涼、悲哀、撕裂肺腑的哭,比哭更為淒慘。隻有孝子、關係親近的人才會有號的情感。

  陝北民間將報外祖稱做“報娘家”。孝子頭挽黑色紗帕一路步行前往娘家。在報喪途中,每與人相遇,都要行跪拜之禮,俗信以為如此禮儀可以為老人免去罪孽。

  七、大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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