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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十殿閻王(3)

  城隍應當尊其為神,還是尊其為鬼?這是民間信仰城隍的一個著眼點。所謂“神”與“鬼”,其實都是人身後的結果。據宗教信仰而言,功德圓滿的人可以升仙成神,沒有功德的人在其死後便到陰間去了,就成了鬼。城隍無論是以神而論還是以鬼視之,都是在人死後才能當上城隍。龐玉為隋將,後歸唐,官至工部尚書,幽州都督等職,因他生前對百姓有恩德,死後被百姓奉為城隍。據宋代陸遊在《嘉泰會稽誌》中雲:“城隍顯宇廟,在子城內臥龍山之西南。自昔記載,皆雲神姓龐,諱玉。按《唐書·忠義傳》,實龐堅四世祖也。京兆涇陽人,魁梧有力,明兵法,仕隋為監門直閣。李密據洛口,寢逼王都,玉以關中銳兵屬王世充擊之,百戰不衄。煬帝崩,乃率萬騎歸唐,為越州總管,除梁州都督,召為監門大將軍。卒贈工部尚書,幽州都督。初,玉鎮越、惠澤在民。既卒,邦人追懷之,祀以為城隍神。”會稽,即今浙江紹興。這是最初記述唐人成為城隍的文獻資料。由此也可以看出,城隍從唐代開始便由自然神轉變為人神了。到了宋代,全國上下都有了城隍。宋人趙與時在《兵退錄》中說“鎮江、襄陽、蕪湖等地均以紀信為城隍;隆興、臨江等以灌嬰為城隍;福州、江陰以周苛為城隍;真州,六合以英布為城隍;和州以範增為城隍;襄陽之穀城以蕭何為城隍;興國郡以姚弋仲為城隍;紹興府以龐玉為城隍;鄂州以焦明為城隍;台州供屈坦為城隍;筠州以應智頊,南豐以遊茂洪,溧水以白季為城隍。此外,蘇州祀春申君,濟南祀楊景文為城隍。從這些記載來看,全國各地都有自己的城隍信仰對象,雖然對象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這些人都是忠義之臣,勇猛之將,多謀之士。人們將他們奉為城隍是對他們的敬仰,也為的是從他們那裏祈求幸福和平安”。

  元代文宗天曆二年八月,朝廷給城隍加王及配封夫人,號“護國保寧”,這是唐代以人、鬼、神信仰取代了原有的自然鬼神信仰的必須結果。因此可以說,對城隍的信仰在後來的習俗中應當是對人的信仰,將對人的信仰轉嫁到對神的信仰,所以,神也應享受人的待遇,因此,城隍也就享有了“半副鑾駕”的待遇,當城隍出巡時,有“金瓜”、“鉞斧”,“肅靜”、“回避”等兵杖和牌麵。轎夫也一律穿大襠彩褲,白色外衣,腰紮彩帶。

  城隍在全國上下普遍敬奉起來後,城隍本人應當是生前有功之人。能被奉為城隍的人大體來說應當具有以下條件。

  一、城隍生前有惠於某一地方的百姓,而被奉為城隍神。如龐玉,“玉鎮越,惠澤在民,既卒,邦人追懷之,祀以為城隍”。

  二、城隍生前有一種特殊技能。如《嘉定赤城誌》中雲:“初吳尚書晃妻夢與神遇,生子曰坦,有神變,能興雲雨……祀為城隍神,水旱祈禱多驗。”

  三、城隍生前剛直不阿而被封為城隍神。《集說詮真》引《琅琊代醉編》中所載:“杭州城隍周新……上帝以其剛直,命為城隍。”

  四、城隍生前為一方之主,死後為當地城隍。《湖南新聞夷堅續誌》後集記載:“趙汝瀾知澧州,鹹淳甲戌五月間,忽謂次子崇簇曰:‘生為太守,死做城隍。’六月初二日晚,衙文字畢,守歸臥片時起浴,浴畢又登榻,雲頭痛。至半夜,忽又雲:‘前日之夢果然,恐不免此行。’……正值長老會鬻說夢,謂適來夢到州衙客位,見廳下有黃額一人,手持敕黃,上書敕付澧州城隍,字甚分明,當皂衣接到案前,趙知府謂,我如何做職事,黃衣直上廳曰:‘帝命不可辭。’知府攜敕入堂。僧說夢未竟,而鳴鍾人至矣,合郡之人,莫不以為然,通守眾官士民軍將列申台府,為之建祀立碑雲。”

  五、鬼也可以成為城隍。有民間傳說,一人因賭欠債而投河淹死,成了水鬼。土神讓他在水裏撈三鬥三升螺螄還了賭債便可找替身轉世。有一捕魚老者知道此事後,替水鬼撈了三鬥三升螺螄還了賭債,從此二人成了朋友。三年期限到了,土地對水鬼說,明天有一替身。第二天,水鬼在河邊等著,上遊漂下來一個老頭,水鬼一看,原來是自己的朋友,便將他救了起來。又過了兩年,水鬼又救了一個女人。又過了三年,水鬼又救了一個男子。有一天,土地神手捧公文對水鬼說:“閻王知道你救了人,將此事上奏,玉帝知道後,提升你為城隍。”

  從以上這些有關文字記載和民間傳說中可以看出:城隍信仰實際是對人的信仰,所以城隍應當是人。為什麽這樣說呢?朱元璋曾對他的大學士宋濂說過這樣的心裏話:“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他還公開宣稱:“朕設京師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鑒察民之善惡而禍福之,俾幽明舉不得幸免。”(《續文獻通考·群祀考三》)就是說,朱元璋鼓吹神鬼的威力,不過是用來震懾臣民,為我所用的。但是,將城隍以神而論還是以鬼而論,是很難區分的,不過,老百姓們卻是把城隍當神來看待,稱其為城隍神,為他建廟立祠,供奉他,敬奉他,他也因此而成為神了。

  城隍的作用

  城隍在明洪武年之前的作用是很大的,而且也很多。自從朱元璋的敕令一下,城隍的作用小了許多,也少了許多。後世對城隍信仰的觀念認為,他主要有以下作用。

  一、城隍有停雨放晴的作用。如果遇有連綿久雨的天氣,人們就到城隍廟裏去懇求城隍向上蒼轉呈民間災情,城隍會將這一民情向上蒼呈表上去。

  二、城隍會給人間降雨。下雨雖然不是城隍的職責,但每有旱情時,人們就去城隍廟裏舁像出巡。這時,城隍就會將旱情向玉皇大帝表奏上去,以求得下雨的聖旨後,讓龍王給人間降雨。因為城隍是神,玉皇大帝是管神的神,他對地方神的奏請是很重視的,如同陽世間官員向朝廷上表奏章,將地方情況上奏皇帝一樣,它的程序與重視程度都是相同的。

  三、城隍有收息作用,據《太平廣記》一百二十四卷載:“唐洪州司馬王簡易者,常暴得疾,夢見一鬼吏,自稱丁郢,執符牒,雲:奉城隍神命,來追王簡易。”收息,即將人之魂靈收去。

  四、城隍執掌著生育大權,因此,民間有到城隍廟裏去求子的習俗。

  五、發路票。凡是客死他鄉者,在招魂和運送靈柩回原籍時,必須到城隍廟裏去領取路票,拿了路票才能將魂靈引回原籍,否則就成了異鄉之鬼。

  六、燒王告。所謂“王告”就是老百姓有不平之事,想要申冤,寫好狀子在城隍爺前焚燒,城隍老爺接狀後,就可以替他“申冤”了。

  七、鎮壓災疫。如果發生瘟疫或其他流行病時,抬出城隍像出舁,以鎮壓鬼魅,保護地方太平。

  八、住廟祛病。就是說,人如果有了病,就去城隍廟裏求簽占卜,若簽語雲病人受了“邪魔”,就得住進城隍廟裏,認為隻有這樣,“邪魔”就不敢接近病人了,病人也會自然好起來。

  九、城隍審案懲惡。陝北民間有俗語說:“鐵匠爐前少站,城隍廟裏少竄。”意思是說鐵匠爐前站多了,會被火花燒了衣裳,城隍廟裏竄多了,會碰上城隍審案時,撞上惡鬼,於人不利。據明代鄭仲夔《耳語》卷四載:“弋陽陳某,有耕牛為人盜去。陳某特窘甚,俯仰無措,因泣訴之城隍神。越三日,盜牛者忽狂語曰:‘城隍差人拘鎖,可救我。’其家多人護持之,都聞鐵索聲。次日複然,隨責杖數十,其人叫痛不已,又鹹聞杖聲。”

  清人袁枚在《子不語》卷三《城隍殺鬼不許為□》說:

  台州朱氏女,已嫁矣,夫外出為賈。忽一日,燈下見赤腳人,披紅布袍,貌醜惡,來與褻狎,且雲“娶汝為妻”。婦力不能拒,因之癡迷,日漸黃瘦。

  當怪未來時,言笑如常,來則有風肅然。他人不見,唯婦見之。

  婦姊夫袁承棟,素有拳勇。婦父母將女匿袁家。數日怪不來,遙月餘蹤跡而來……

  女父與袁(承棟)連名作狀,焚(於)城隍廟。是夜女夢青衣二人,持牌喚婦聽審……五更,女醒曰:“事已審明,此是東埠頭轎夫名馬大。城隍怒其生前作惡,死尚如此,用大杖打四十,戴長枷在廟前示眾。”從此婦果康健,合家歡喜。

  未三日,又癡迷如前,口稱:“我是轎夫之妻張氏。汝父、汝姊夫將我夫告城隍枷責,害我忍饑獨宿,我今日要為夫報仇。”以爪掐婦眼,眼幾瞎。

  女父與承棟無奈何,再焚一牒於城隍。是夕,女又夢鬼吏召往,怪亦在。城隍置所焚牒於案前,瞠目厲聲曰:“夫妻一般凶惡,可謂一床不出兩樣人也矣,非腰斬不可。”命兩隸縛鬼持刀截之,分為兩段,有黑氣流出,不見腸胃,亦不見有血。

  旁二吏請曰:“可準押往鴨鳴國為□否?”城隍不許,曰:“此奴作鬼便害人,若作□必又害鬼。可揚滅惡氣,以斷其根!”兩隸呼長須者二人,各持大扇,扇其屍,頃刻化為黑煙,散盡不見。囚其妻,械手足,充發黑雲山羅刹神處充當苦差。命差送婦還陽。女驚而醒。

  從此朱婦安然,仍回夫家生二子一女,至今猶存。“□”是舊時迷信說法,鬼死後叫“□”。《聊齋誌異》章阿瑞:“人死為鬼,鬼死為聻。”

  城隍大都是正派的,但也有腐敗的。

  《子不語》中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直隸總督梁構亭曾主管過香河縣事。有一天,一位老翁率其女喊冤,女兒長得很漂亮。問其有何冤,老翁說:“女兒被縣城隍所霸占,每晚派車來接,弄得女兒癡迷不醒,第二天早晨才放回來。天天如此。我女兒已與別人訂婚了,求您救救她。”

  梁構亭說:“我能治民,不能治神。”老翁說:“我聽女兒說,您來城隍廟裏行香,城隍神必須出來親迎,您若拜神,城隍馬上避位答禮。對您十分恭敬。您肯說句話,城隍說不定還會聽。”

  梁構亭一聽自己的威望這麽高,心裏非常高興,便答應了。即作文書交老翁焚而投之。次日,翁果同女來謝,雲:“昨夜竟不來迎女矣。”

  袁枚在《新齊諧》中記載了另一壞城隍的事雲:

  清雍正時期,謝生跟老師在廟中讀書。一夜,謝生見一賊在城隍麵前禱告曰:“今夜若偷盜成功,明日必具三牲祀奉。”那賊果真偷盜得手,第二天如約前來還願。謝生大怒,作一文,譴責城隍。

  夜裏,城隍托夢給謝生的老師,威脅說要降大禍於謝生。老師醒來後,馬上把謝生之文燒了。到了晚上,城隍又對老師說:“我說降禍於你弟子,隻是嚇他一下,讓他少管閑事。誰知你當了真,燒文章時正巧行路神路過這裏,稟報給了東嶽大帝,東嶽大帝立刻將我革職查辦,並奏明上帝,將城隍之位安排給你弟子了。”

  沒過三天,謝生果然死了。廟中人聽說新城隍上任了,便將原來的城隍塑像扔了出去,以謝生的模樣重塑了一尊城隍像,供在廟裏。

  另有說法,城隍可以保護女子,殺戮惡鬼,懲罰壞人,暗中幫人、教育人,還可以暗中警告那些想做壞事的人。

  在民間信仰中,還有一種“審夜堂”。就是請城隍爺在晚上開堂審鬼。開堂時有幾個男巫,其中一個當“迷魂”(即請城隍降身),其餘的則念經。城隍“降身”後,被迷的男巫就假稱城隍,坐堂開審。起初勸“鬼”將病人的魂魄放回,並代病者說和,若是鬼答應了,則許下花船、金銀紙、路票等,若鬼不答應,假城隍便進行種種恐嚇,再不然就做做手勢,“收了它”。

  城隍的上司與屬下

  城隍之間沒有隸屬關係,他又有如此大的權力,那麽,他的權力是誰給的,他的上司又是誰,他的神權行為又向誰負責?中國人塑造神權是依照皇權的形式為模式的,因此,城隍的上司與屬下是應當搞清楚的。

  有一種說法,城隍的上司就是上帝,即玉皇大帝。另一種說法是東嶽大帝。在這兩種說法中,東嶽大帝占上風,所以,在文字記載中多以東嶽大帝出現,玉帝從未出現過。《子不語》中雲:“城隍對判官曰:事幹修理衙署,非我擅專,宜申詳東嶽大帝定案……”從這一記載來看,東嶽大帝是城隍的上司。為什麽東嶽大帝能成為城隍的上司呢?據《茶香室·叢鈔》中雲:“餘謂後世言神言鬼皆托之泰山,雖虛誕之說,而未始無理。蓋因天事天,因地事地,此封禪之所自然也。”此說是,鬼神雖為虛誕,但都是因為曆代皇帝對泰山封禪而開始的。封禪之所以能引起冥司信仰,是由於“又按《封禪書》,泰山有天主,地主之祠,其義即緣封禪而起,王者於此報天,故有天主祠;王者於此報地,故有地主祠。死者魂歸泰山,即歸於地主也。”由此而知,泰山之東嶽大帝就是總管地府的神,城隍是其在某一地方的陰曹官吏。

  城隍的下役,從至今可以看到的有關文字記載和行以傳說的,有清人俞蛟的《夢廠雜著》,其中雲:“翁水城隍廟塑皂隸,麵黑而髯,軀肥而短。相傳姓王名福,屠豕為業。夢城隍召為隸,因令匠肖其貌而塑之,數日卒,邑人入廟,無不知為新充王隸者。”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翁水城隍的下役是一個叫王福的殺豬的。城隍也隻配招募這些無名鼠輩作為他的下役來使喚。名人是決不會給他當屬下的,但城隍廟裏的配祀卻很高,城隍坐在正殿的正中,兩旁分列著判官、牛頭、馬麵、黑白無常等鬼吏。有些大城隍廟所祀神靈很雜,除主神城隍以外,還有不少其他神明,如廣東省東莞縣的城隍廟,主祀城隍,城隍奶奶,還祀城隍少爺,城隍小姐。其他雜神有,女神九天玄女,華嶽夫人,金花夫人,十二奶娘等。陰間鬼王有地藏王,閻羅天子,十殿閻君,包公等。此外還有北帝,佛門六祖禪師慧能,華光大帝,齊天大聖孫悟空,趙玄壇,急腳先鋒,轉運將軍,勸善太師,救苦天尊,都土地,甚至還有媒婆,媒公等,五花八門,應有盡有,多達七八十位。一座城隍廟裏為什麽要供這麽多的神明,據《新修東莞縣誌》卷十八稱,此廟是朱元璋所封,命其:“調燮陰陽,統轄神祇,糾察善惡,主判生死,以彰報應。”原來是皇帝讓這夥神明來陪城隍,他們敢不來嗎?神權還得聽命於皇權,這是中國創神之始就有的規矩。

  關於城隍的傳說有很多。民間傳說,隻要有城隍廟建起,就有城隍上任。如,乾隆四十一年,烏魯木齊的城隍廟建成了,其記有雲:廟“興二三日,都統明公亮,夢有人儒冠而來,雲姓紀名永寧,陝西人,昨奉天山之神奏為此地城隍,故而來謁。”民間傳說,也有人替別人去當城隍的。《螢窗異草》中雲:馬元芳外出,禱於嶽廟,望其父早日康複,歸途中遇一隸,召其見父,元芳入堂後,見官役百數,從者數十,皆披繡鎧,手執戟,有的衣錦袍,捧文書,分列兩旁,堂上者其父也。元芳知其父已死,而不知何故,其父曰:“帝原命汝叔父為濟南城隍,但他拒絕未成,而我生平不履公門,不談隱惡,頗為上帝所重,替他當城隍了。”由此可以看出,上帝既委的城隍是不能推卻的,如果非要推辭不可,必須找一個符合條件的替身才可不去上任。

  城隍最低級別是縣級,因此,隻有縣以上建置才有城隍廟。人死以後向他報告,稱為“報廟”,鄉村人死了,因為沒有城隍廟,不能行“報廟”之儀,便向土地報告,再由土地轉報城隍,這是冥司報喪規矩。

  判官

  判官是閻王的主要助手,是處理陰間一切具體事務的最重要的陰司上層官員。

  “判官”原本是人間的官職。唐朝的節度使、觀察使、招討使、團練使、監軍使等,都設有判官,是幕府上佐,總理著本使的日常事務。五代時期的判官領州郡之事,成為州府職官。宋代沿襲唐製,元代改為各州府設置判官,明代時僅在州設置判官。由此看來,判官是地方長官的僚屬,他是輔理政事的。判官的品秩從五品到八品不等,屬於中下級官員,參見《文獻通考·職官十六》。

  印度冥司觀中的閻王(閻摩)手下也有判官,是陰間判案的官。我國地獄觀中的判官也是此意。陰間判官與陽間判官是根本不相同的。陰間判官比人間判官的級別高多了,他已成為統治集團的主要成員。陰間職官比人間職官處理的事情要簡單得多,但並不少。於是,陰間判官就被分為許多種,到底有多少種,很難說清,但最重要的判官大約有四類:即掌刑簿判官、掌善簿判官、掌惡簿判官、掌生死簿判官。其中掌生死簿判官為首席判官。

  判官中還有一類總巡判官,專門管理陰間治安、囚犯火禁等事,如同人間的五城兵馬司指揮。明人煙霞散人的《斬鬼傳》第一回中就說鍾馗死後被封為驅魔大神,遍行天下,以斬妖邪。這一日他來到陰曹地府:

  “鍾馗正在觀看之際,隻見一個判官,領著兩個小鬼,飛也似走來,高聲問道:汝是哪方魂魄,來酆都城何幹,速速講明,好放汝過去,鍾馗看判官時,卻與自己一般模樣:也戴著一頂軟翅紗帽,也穿著一領內紅圓領,也束著一條犀角大帶,也踏著一雙歪頭皂靴,也長著一部絡腮胡須,也睜著兩隻燈盞圓眼。左手拿著善惡簿,右手拿著生死筆,隻是不曾帶寶劍。”

  鍾馗自報家門後,判官馬上到閻羅殿向閻王稟報,閻王說聲“請”,那判官出來迎接。這位與鍾馗問話的判官就是陰間維護治安的判官。

  明代小說《醋葫蘆》第十二回中雲:“冥司判官,能知地府事跡,人之壽夭,皆我掌握所司,遇有不起之疾問之,能為斡旋,隻要燒些金銀紙錠,即能起死回生,然後受謝。甚至管轄不一,有司財判官,可以致人之富。司祿判官,可以致人之貴,司子判官,可以續人之嗣。事驗之後。議謝真銀若幹。凡世愚民,往往奉之如父,敬之如神,所祈之事,驗否相半。”

  書中還說,閻王案前還有司禮判官、司食祿判官、司衣判官、司酒色財氣判官、司生死判官、嗣部判官等。宋代洪邁在其《夷堅誌》中還提到了“忠孝節義判官”這一判官職務。據說,宋朝有個叫楊緯的人,是濟州任城人,“為廣州觀察推官,死官下,喪未還”。其侄楊洵一日在任城家中,夢見叔父楊緯騎馬率一群隨從而來,楊洵趕緊出迎。他問道:“叔父今何在?”楊緯說:“吾今為忠孝節義判官,所主人間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事也。”因其生前“為善人,所居官專務以孝悌教民,正直好義,故歿而為神”。書中還提到了“水府判官”一職。

  判官在明代小說《西遊記》中更多了。書中寫孫悟空到了閻羅殿後,當時有隨身(隨閻王之身)判官徐顯捧上玉璽,請悟空權掌。殿前還有七尺判官、花身判官、總巡判官、主命判官、日判、月判、芙蓉判官、水判官、鐵麵判官、白麵判官、緩生判官、急死判官、照奸判官、明正判官、女判官等。在眾多判官中,也有高低貴賤之分,專管門衛、通報的是小判官,大多數是中等判官,大判官就是掌刑判官、掌善判官、掌惡判官和掌生死簿的判官。掌生死簿的判官又是最大的判官,也就是首席判官。他是誰呢?據《列仙全傳》、《西遊記》、《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等書中說他姓崔名玨。《西遊記》第十回,魏徵向唐太宗李世民介紹崔玨的來曆時說。

  “崔玨乃是太上先皇帝駕前之臣,先受茲州令,後升禮部侍郎。在日與臣八拜為交,相交甚厚,他如今已死,現在陰司做掌生死文簿的酆都判官,夢中常與臣相會。”

  唐太宗到了地府見崔玨是:

  “頭頂烏紗,腰圍犀角。頭頂烏紗飄軟帶,腰圍犀角顯全廂。手擎牙笏凝祥靄,身著羅袍隱瑞光。腳踏一雙粉底靴,登雲促霧,懷揣一本生死簿,注定存亡。鬢發蓬鬆飄耳上,胡須飛舞繞腰旁。昔日曾為唐國相,如今掌案侍閻王。”崔判官的這一尊容就成了後人指繪判官的模式。

  據《三教源流搜神大全》說:崔玨字子玉,祁州鼓城人(今河北晉縣)。父親崔讓,五十歲時還沒有子息,便與妻子商議說:“我平時常存濟物之心,今何無嗣?不若與汝共發虔誠禱於北嶽。”於是,二人便到北嶽祠祈子。

  當夜,夫妻二人同夢一仙童擎一盒,曰:“帝賜盒中之物,令君夫妻吞之。”打開一看,盒中有美玉兩塊,二人各吞其一,自後有娠。於隋大業三年(607)六月六日降生一子,神采秀美,異於常人。因其父母曾夢各吞一玉,故取名“玨”(玨的字義是合在一起的兩塊)字“子玉”。

  崔玨幼而從學,聰穎過人。唐太宗貞觀年間被朝廷召用,任潞州長子(治)縣(今屬山西省)令,磁州滏陽縣(今河北磁縣)令。崔玨為官正直無私,洞察秋毫,郡人皆言其“晝理陽間,夜斷陰府”。有一年五月,崔知縣下令十五、十六兩日不得殺生及獵物,如有犯者,官中決斷,陰府理問。

  有一個叫朱蹇哥的人卻偷偷在郊外射死了一隻兔子,進城時被搜了出來,門吏便把他押進縣衙。崔玨問他:“你明知故犯,不能饒你,你是想在縣衙受刑呢?還是到陰間受罰?”朱蹇哥認為,去陰間十分遙遠,是下一輩子的事,就說:“願去陰府受罰。”於是,被放回家去。夜晚,他剛一就枕,就有一黃衣吏將他帶到一座廳堂,廳堂正中坐的就是崔知縣,穿著王服,戴著王冠,正在審理案子,有的減其年壽,有的墮其子孫,有的減其俸祿,朱蹇哥也受了處罰,他從夢中驚醒後,驚異不已。

  又一日,門吏報告:“嶺上有虎攔路傷人。”崔玨即派人持符牒至山廟拘虎,那隻虎老老實實跟著縣吏來到衙門。崔玨斥責道:“汝乃異類,食啖人命,該當何罪?”其虎聞之,觸階而死。自此,邑人立生祠祀之。

  崔玨任衛州縣(今河南淇縣東北)縣令時,夏天洪水泛濫,淹沒農田。崔子玉於河上築壇,以詞奏於上帝,少頃,有一蛇浮於水麵而死,洪水隨即退去。郡人立生祠祀焉。

  一天,崔子玨正與一老人下棋,忽有幾個黃衣使者執符前來叩見道“奉上帝命”雲雲,接著又有五嶽衛兵等百餘人皆來叩拜,複有一神騎白馬至,子玉曰:“汝輩少等。”遂呼二子道:“我就要離開人世,你們不必難過。”然後寫一篇百字銘送給兩個兒子,便去世了。享年六十四歲。

  崔子玉被玉帝召去做了陰間判官,仍對人間帝王很盡忠。《西遊記》中說,他給李世民增了二十年的陽壽。(已在民俗部分中述過)到了唐朝天寶年間,安祿山造反,玄宗避亂於西蜀,夜夢神人告曰:“陛下不必再去別方,此賊不久而滅矣。”玄宗問其姓名,曰:“臣乃滏陽縣令崔子玉。”後果如其言,唐玄宗還都為其建廟,並封其為“靈聖護國侯”。至唐武宗時,加封為“護國威應公”。宋真宗時,加封為“護國西齊王”。(見明王世貞輯《列仙全傳》卷五)

  崔玨有一件很有名的傳說,就是“泥馬渡康王”。據《宋人軼事匯編》卷三載:康王質於金,遣還。奔竄疲困,假寐於崔府君廟,夢神人曰:“金人追及,速去,已備馬於門首。”康王躍馬南馳。既渡河,馬不複動,視之則泥馬也。

  崔府君就是崔玨,“府君”是人們對神的尊稱。康王就是南宋高宗皇帝趙構。靖康之變後,徽欽二帝被金人擄去。趙構是一個專會逃命、議和的軟骨頭皇帝,在他的默許下,殺害了民族英雄,一代抗金名將嶽飛,自毀了“長城”,南宋王朝偏安一隅,成了“苟且”朝廷。所謂“泥馬渡康王”的說法,是趙構之流為了抬高自己而編造的故事。這與“五通神救助趙構”的傳說如出一轍(事見《說嶽全傳》第三十七回)。“泥馬渡康王”的故事出自《說嶽全傳》第二十回“金營神鳥引真主,夾江泥馬渡康王”。趙構南渡後,在臨安(今杭州)建都,為崔府君立廟,賜額曰“顯衛”。到了元代,崔府君被封為“齊聖廣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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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書勾勒了古代喪葬習俗的主要內容,包括繁縟的喪儀、喪服與守孝、追悼亡靈的祭祀、等級鮮明的墓葬製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