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格剖象法是將人的姓名按五格(天格、人格、地格、外格、總格)剖象法來解釋。所謂五格剖象法,就是根據《易經》的“象”“數”理論,依據姓名的筆畫數和一定規律建立起的五格數理關係,並運用陰陽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推算人生各方麵運勢的一種簡易方法。
所謂五格,就是指天格、地格、人格、外格、總格。
五格剖象法認為:一個人的名字在數理上可以分五格,根據這五格的不同情況,可以分析出這個人的運勢和吉凶。
1.天格
為姓氏格,因姓氏來源於祖先,古人將先人、君主比作天,故有關姓氏的格稱為天格。天格本身數理無吉凶,主要看與其他格局的配合。天又有“先天”的意思,其代表著父母、長輩、上司,對人格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及影響力。人的姓氏是先天就規定了的,原則上不能變更,隻能接受。
天格之數的計算如下:
(1)對單字姓(如:劉、周、王、李),天格之數等於姓的筆畫數加一。如“周”姓為八畫,加一,等於九。其天格之數即為九。
(2)對雙字姓(如:歐陽、司徒、諸葛),天格之數等於雙字姓筆畫數之和,不再加一。如“司徒”姓,“司”為五畫,“徒”為十畫,合計為十五畫,其天格之數即為十五。
計算筆畫,應以繁體字為準。
2.人格
由姓與名字中的第一個字組成。人格稱為主運格或成功運格,主管17~32歲之間的運勢,代表主人之成就、能力、個性、境遇,可影響人的一生,是人的中心主運。並且與天格、地格、外格均有相互的影響作用,是五格姓名學的重點。
人格之數的計算如下:
(1)對單字姓,人格之數等於姓的筆畫數加名字中第一個字的筆畫數。如“王炳炎”這個名字,“王”為四畫,“炳”為九畫,合計為十三畫,這便是該名字的人格之數。
(2)對雙字姓,人格之數等於姓的後邊那個字與名中的第一字的筆畫數之和。如“司徒美嫦”這個名字,“司徒”為姓,“徒”為十畫,“美嫦”為名,“美”為九畫,合計十九畫,這便是這個名字的人格之數。
3.地格
由名組成。地格是前運格和基礎運格,主管1~17歲之間的運勢,代表少年時期,和人格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其數理吉凶,亦代表與子女、部屬、晚輩的關係。
地格之數的計算如下:
(1)對單名,地格之數等於名的筆畫加一。如“周瑜”,“瑜”為單名,其筆畫數為十三,加一,等於十四,此即地格之數。
(2)對雙名,地格之數等於作為名的兩個字的筆畫數之和。如“張增木”這個名字,地格之數等於“增木”兩字的筆畫相加。“增”為十五畫,“木”為四畫,加起來為十九畫。此即地格之數。
4.外格
外格稱為副運或中年運,主管33~48歲之間的運勢,代表著社交活動、人際關係、環境家居、同輩等,其數理之吉凶與人格關係密切,相互作用力較大。
外格的計算方法:
(1)單姓雙單名,則將1加1,即以2為外格。
(2)單姓雙名者,將名字之末字筆畫數加1,即為外格。
(3)複姓雙名者,將姓之首字加名字之末字筆畫數,之和為外格。
(4)複姓單名者,將姓之首字筆畫數加1,即為外格。
5.總格
由姓與名組成。總格稱為總運格或晚年運格,管48歲之後的運勢。對地格、人格、外格的影響較大,所以對人一生的命運產生著重大的影響力。
總格之數計算如下:姓名的全部筆畫相加,如“王子平”這個名字,“王”為四畫,“子”為三畫,“平”為一畫,全部加起來為十二畫,此即總格之數。
屬於吉數的有:1.3.5.8.11.13.15.16.21.23.24.25.29.31.32.33.35.37.39.41.45.47.48.52.57.63.65.67.68.81.
屬於凶數的有:2.4.9.10.12.14.19.20、22.26.28.34.36.42.43.44.46.49.50、53.54.56.58.59.60、62.64.66.69.70、71.72.73.74.76.77.78.79.80.
屬於半吉半凶的數有:6.7.17.18.27.30、38.40、51.55.61.75.
全部數為從1到81.81複歸於1,超過81的數,減去80,計餘數。如95之數,減去80,餘15,則作15之數看待。
看命運,主要看人格數、地格數和總格數。因為從人格看一生基本運,從地格看前運,從總格看後運。至於外格與天格,可作為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