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推行均田製。隋朝推行的均田製,大抵沿襲北齊。一般農民所受的土地,分露田和永業田兩種。露田年滿六十歲時歸還政府,永業田則不歸還。丁男(十八歲)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丁男受田,一頭牛可受田六十畝,限止四牛。永業田分桑田和麻田兩種,每丁受二十畝。此外還有園宅地,農民每三口分給一畝,奴婢五口分給一畝。官僚地主永業田多者百頃,少者三十頃。另外還有職分田和公廨田,並以他們所擁有的大量奴婢、耕牛受田。而一般農民受田往往不能足數,狹鄉每丁才二十畝,老少更少。可見隋統治者推行的均田製,是在保證封建官僚地主占有更多土地的前提下,使農民多少得到一點土地。盡管如此,在當時推行均田製還是有利於發展生產的。
整頓賦役與戶籍。在推行均田製的基礎上,隋沿襲了北朝以來的租調力役製度。隋的賦役與前代相比,農民負擔相對有所減輕,這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
隋朝建立後,為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首先整頓人戶:畿內(首都及直轄縣)以五家為保,設有保長;五保為閭,設有閭長;四閭為族,設有族正。畿外在保以上為裏,設有裏正;裏以上為黨,設有黨長;以加強統治。其次是嚴查戶口。公元585年(開皇五年),在全國“大索貌閱”,按照戶籍簿上登記的年齡,和本人的體貌核對,檢驗是否謊報年齡,詐老詐小;如有不實,保長、裏正和黨長都要發配遠方。規定堂兄弟以下親屬一律立戶頭,以防止戶口不實,這次檢括,查實壯丁四十四萬三千人,新編入戶籍的有一百六十四萬一千五百口。公元609年(大業五年),又檢括出壯丁二十四萬三千,人口六十四萬一千二百。隋王朝又按高的建議,確定劃分戶等的標準,頒於州縣。每年正月五日,由縣令派人至鄉村,以三百家到五百家組為一團,依據每家資產情況,以定樣確定戶等及納稅標準,寫成簿籍,稱為“輸籍定樣”(或叫“輸籍法”)。輸籍法的推行,人民固然不易逃稅,地方官也不能隨便舞弊,許多世家大族的浮客轉為國家的編民,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
社會經濟的發展。由於全國的統一和廣大勞動人民的辛勤勞動,隋的農業有很大發展。突出的表現是人口猛增,耕地擴大,糧食豐收。據官書統計,隋初僅有三百五十九萬多戶,平陳時得五十萬戶。到公元606年(大業二年)全國已有八百九十萬七千多戶。
隋的手工業也有發展。造船技術很高。楊素督造的五牙大戰船,有樓房五層,高百餘尺,左右前後高五十尺,可容八百人。
隋的都市和商業頗為發達。較大的都市有長安、洛陽、張掖、南海(廣州)、丹陽、江都、宣城、毗陵、吳郡、會稽、餘杭、蜀郡(四川成都)等。長安和洛陽又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城市。
隋的對外貿易,分海、陸兩個方麵。西北陸上貿易比東南海上貿易發達。
營建東都和開鑿大運河公元604年(仁壽四年),楊廣殺其父文帝及兄楊勇,奪取了帝位,是為煬帝。煬帝鑒於長安“關河懸遠,兵不赴急”;洛陽地位適中,可以控製全國,又有水陸交通之便,便於各地運送貢賦;因此,他一上台,就下令營建洛陽。他令宰相楊素和建築家宇文愷負責設計與營建,每月征發丁男二百萬人,經過十個月建成。城周五十五裏,隋遷附近各地的富商大賈數萬人於洛陽城內。為供應洛陽,在城內和附近地方建築許多大糧倉,如含嘉倉、子羅倉等,都藏有大量的穀粟和物資。洛陽成為政治、軍事和漕運的中心。
在營建東都的同時,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統治,從各地特別是從富庶的江南地區搜插更多的財物,隋又利用天然河流和舊有渠道,有計劃地開通了以洛陽為中心,溝通南北的大運河。大運河總長五千多華裏,北通涿郡,南達杭州,西聯開封、洛陽,又經黃河、渭水與關中聯係。它溝通了海河、黃河、淮河、長江、錢塘江五大水係,是世界曆史上最偉大的工程之一。大運河的開鑿,加強了南北的經濟聯係,成為南北交通的大動脈,對鞏固國家的統一,促進經濟文化的發展,有重大的作用。
民年十八成丁,開始納租調服徭役。一夫一妻(丁男一床)歲納租粟三石,調絹一匹(先四丈後改為二丈),綿三兩,或布一端(六丈),麻三斤;單丁和奴婢減半。成丁的男子每年服徭役一個月,公元583年,改為二十一歲起服役二十天。公元590年,規定五十歲以上可以輸庸停防(用布帛代替力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