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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道(38)- 美滿婚姻之優先原則---人要離開父母

Oasisflying (2025-10-03 04:45:28) 評論 (5)

多年前,我在社區主持英文沙龍。後來,成立了NGO 後,我繼續在社區主持讀書會,我開篇分享的第一本書,是 Jimmy Evans 和他太太合著,Marriage on the Rock. 這本書有宗教打底,很多同學不一定會看。那個時候,我尚不是基督徒,但我希望我的婚姻,也可以建立在磐石上,我不僅自己買來一讀,還送了很多給朋友。高中三十年同學會,我搬了一箱上飛機。無他,我希望人人都可以擁有幸福的家庭關係。

書中提到婚姻的四大基本原則。JIM 說,這些原則的重要性,再怎麽強調也不過分,因為婚姻成功與否,與它們密切相關。這就是我說的方式方法,需要學習。他說,破壞其中任何一條,雖然不至於導致離婚,但會使你的婚姻遭受重創;若是破壞其中兩條以上的原則,恐怕你的婚姻將會破裂。

創世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說,夫妻關係是最重要的人際關係,人在結婚前要先離開父母。婚前,一個人與父母之間的關係最緊密,父母占有最重要的位置;婚後,這個位置屬於夫妻彼此。

他說,如果近距離考察自己或周圍,其他人婚姻中的問題,你很容易發現,許多問題源於對婚姻的重要性,沒有正確的認識。數千萬對的婚姻之所以出問題,或是因為人們沒有能維護婚約的優先性。

什麽意思?說,正當的忌妒。 他舉例說,假設你跟丈夫在街上行走,一個陌生女人想引誘你的丈夫並讓他離開你,這時,你會有什麽感受?你會說,我會感到憤怒,感到受侵犯,並把那個人趕走。矽穀殺妻案中的妻子,正是如是正常的感受,正當的忌妒。《韋伯詞典》中,對忌妒的定義是,無法忍受敵對或不忠行為。我們內心本能地認為,配偶首先是屬於我們的。若有什麽人或什麽事,威脅到婚姻的優先位置、破壞婚姻的純潔,就會有正當的忌妒感產生。

我是認同 JIMMY 的觀點的。哪怕是配偶把父母放在優先位置,這也會令配偶有被背叛的感覺,因為,我們說,配偶是屬於我們的,我和配偶的關係,是優先於任何人際關係的,包括和父母的。

這個原則,我和先生都貫徹得很徹底。生命中對我最重要的人,肯定就是他,沒有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的孩子。這個下篇再說。這篇說父母。

我對他的父母好否,那是一定的。我非常感恩我的婆婆,她從不介入我的家事,也從未想過要和我們同住。這在她們那一輩,是相當之難得的舉動。因為她,因為我先生的獨立性,我天然擁有了美滿婚姻的基礎。那我這邊呢?我是有足夠的獨立性的,但我的媽媽令我頭疼不已。首先,她非要和我們同住,其次,她還愛管事,愛插手。說,你們這麽大的房子,還要在旁邊為我租房子,別人會怎麽看你。我說,我絲毫不介意別人會怎麽看,我不想讓我的生活,再過成童年時候的樣子。

後,因為我先生不讚同,我隻好和媽媽約法三章。即,我的任何事情,她不能插手,包括多話。否則,我一定請媽媽隔壁住。媽媽被我的“強勢”震懾住,她隻會附和先生,和先生站隊“對抗”我,好比當年我裝修房子,被他們兩人“折騰”死。所幸我先生不愛多話多管事,還有就是,所幸那是我的媽媽。我無數次對媽媽說,如果你是我的婆婆,我要麽是不活了,要麽,早就和先生分手了,實在過不下去。

我和我的娘家人是保持距離的。先生的親戚倒是常有上門,不過,我的原則是很清晰的。隻會雪中送炭,不會錦上添花。第三代讀書,我們都會給錢的。但必須彼此有商有量,必須優先我們自己的小家。我們在娘家婆家的事宜上,基本沒有過矛盾,我們都算大氣/大方。我比我的媽媽聰明,不會說出,我的娘家事大於一切。做到這些時,我還沒看到JIMMY 的這本書。應該是我自身的邊界感,或是觀察父母婚姻的得失,有的自己的心得。

自己做了婆婆後,我立誌不幹預大兒和媳婦的關係。我和他們保持得體的距離。媳婦的娘家人,尤其是父母,常年和他們住在一起。如今各自置屋,倒是相安無事。親家母都是非常能幹也很有分寸的人,且他們為女兒的婚事,那個投入無限,我肯定是做不到的。當初他們結婚,DOWNTOWN已有一個小屋,我對大兒說,量力而行。但親家還是為他們置業,一切都是高水準起步。我的內心,感恩的同時,也有擔憂的。

但凡事沒有絕對,或許媳婦很會為人處事,或許親家很體諒大兒的心境,他們的婚姻一直美滿。但偶爾,大兒也的確和我們提及,他內心最在意的地方,即,媳婦說過,父母是永遠第一位的。大兒說,她這麽說,會令他不舒服,他也不知道為什麽這麽不舒服。或許會令他沒有安全感?或許,他會更擔心和親家的相處,內心有負擔?

我說,你和太太說說你的想法?他說 ,沒用的,這是她的認知。我自然是不會上門給意見的。我的嘴閉得緊緊。就看我大兒的智慧了。但我知道,如果媳婦長久以往,如此認知,會令他們的感情有瑕疵。但我又是能理解她的,看她的父母,如何操心她,關愛她,幫扶她的一切。媳婦其實能力很強的,但父母就會財力上,餐飲上,等等,無限關愛和支持。她和父母親密那是自然。而我和大兒呢?幼年是一方麵,成年後,我也是得體退出的。自然,親密度會差些。但或許也正因為此,造就他們之間的恩愛關係。一正一負,暫不失分,哈哈。

我和小兒雖然沒有啥距離,我一直陪伴他長大,但我已經,或是他已經,和我保持相當的距離。我也曾經多次提及,未來,你最愛的人,應該是你的妻子,還有你的家人。媽媽有爸爸,我們會管理好我們的生活。我和大兒也說過這樣的話,當時,他還很困惑,說,親人之間,不就是無限付出麽?我說,不是的。成年後的彼此,一定是有距離的。有困難時出現,平常日子,各過各的。過度的幫助,不會令對方成長,反而容易成為“巨嬰”。我也特別和小兒提及,哥嫂再有錢,那是哥嫂的。小兒很自尊,非常明白分寸。我更是如此認知。他們的財富和我沒有一毛錢的關係。我以為,這才是健康的家庭關係。

那天矽穀工匠留言,說美好婚姻,妻子需要和娘家人保持距離,我是非常讚同的。妻子需要問問自己,這個世界,現在誰是你的優先關係。既然你已結婚,你的婚姻你建設。如果,你還把和父母的關係放置首位,毫無疑問,你的婚姻沒有建立在磐石上。父母終將離我們遠去,若你的婚姻又沒有建立在磐石上,你是否準備好了,未來你或許會因此獨自麵對一生。我這裏不是在危言聳聽,因為,這一切,是你的認知決定的。

願我們為人父母,都能明白這個道理,美滿婚姻的首要原則,人要離開父母。是離開,不是離棄。父母有自己最親最愛的彼此。如果我們希望我們的孩子,婚姻幸福,請讓我們得體地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