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扣孟缺少或隱瞞關鍵證據

打印 (被閱讀 次)

先說 Boston Dynamics & Motorola Mobility,知道它們有什麽共同點嗎? 它們都曾經被 Google 或其母公司 Alphabet Inc. 擁有過! 

文件顯示 Boston Dynamics 從 2013年12月13日至2017年6月8日是 Google 或 Alphabet Inc. 的子公司; Motorola Mobility 從2012年5月22日至2014年10月30日是 Google 或 Alphabet Inc. 的子公司。在此時間段內 Google (or Alphabet Inc.) 派人去子公司兼職是不是很正常? 在此時間段內其子公司的員工是不是也是 Google (or Alphabet Inc.) 的員工? 在此時間段內,子公司的員工用的 e-mail 地址如果是 Google 的內部地址是一件奇怪的事嗎?

如果 Boston Dynamics & Motorola Mobility 可以,那為什麽 Skycom 不可以? Google  (or Alphabet Inc.) 需要負責 2014年10月30日以後在 Motorola Mobility 發生的事嗎? 如果不需要,為什麽華為需要負責把 Skycom 賣了以後的事?

當然美國檢方說華為把 Skycom 賣給了另一個由華為控製的子公司,實際上 Skycom 還是由華為所擁有。下麵是美國檢方的說辭:

Documents show that a purportedly unrelated entity to which Skycom was supposedly “sold” in 2009 was actually also controlled by Huawei until at least in or about 2014.

可是證據呢? 不能隻靠這麽簡單的說詞吧! 僅僅看到子公司員工用母公司電郵地址和子公司員工稱也是母公司員工就不分時間段認定任何時候子公司都是母公司的,是不是弱智?

黑貓-警長 發表評論於
回複 '中部' 的評論 : 非也。 美國對伊朗禁運,不許把美國產品轉賣給伊朗,如果有公司幹了就違反了美國的禁運。Skycom 已經被華為賣了,這以後的事情應該與華為無關。但美國檢方說 Skycom 是賣給了一個華為控製的公司,所以還得華為負責。可是,這裏美國檢方並沒有給出任何證據,不知道他們是否有這樣的證據。
中部 發表評論於
問題的關鍵是賣給伊朗又有什麽問題?法律的有地理區域管轄線的。路的這邊有效。跨過一條路就沒有效果了。美國的法律隻管到美國的國境線裏麵。出了美國的國界法律就失效了。如果都有效的話問題就大了。中國是不是可以抓國界外麵放鞭炮的人?理由是違法了中國禁止放鞭炮的法律。
黑貓-警長 發表評論於
回複 'TakeMyTime' 的評論 : 想給別人定罪就得有證據而不是無中生有!
TakeMyTime 發表評論於
樓主就一個半塊而已。
黑貓-警長 發表評論於
回複 '高楓大葉' 的評論 : 憑證據說話,而不是憑空捏造!
黑貓-警長 發表評論於
回複 'lio' 的評論 : 是你理解有問題。
黑貓-警長 發表評論於
回複 'instein' 的評論 : 那就等著看吧!
黑貓-警長 發表評論於
回複 '田間地壟' 的評論 : 這是一個關鍵點,美國檢方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他們聲稱的,否則案子不成立。
Donald_Trump 發表評論於
美法院是否給孟發過傳票? 發傳票不應,抓人就理所當然。抓人不是去監獄,而是法院要結案! 也許無罪,也許罰點錢,也許定罪但交中方處罰。大家急什麽? 老中也許文化差異,也許盡是幫大老粗。
lio 發表評論於
覺得作者中文成問題,沒有證據還是隱瞞證據,是哪些? 等於沒說。


高楓大葉 發表評論於
都沒有說到點子上
instein 發表評論於
你為什麽說缺少或隱瞞關鍵證據? 別急,有機會讓你看到證據的。
田間地壟 發表評論於
那你說說是怎麽回事啊?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