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孩子說,老外的論壇都是要買這個東西的,好多人叫好,上學路上勸了一路

我沒看到她的原帖,吃早飯的時候口述的,

 

她說有人提了法律建議和解釋,(和這裏的完全不同)

如果,非授權駕駛,引起對駕駛人(偷車賊)和周圍普通人的極大風險,那麽報警後,警察必須馬上處置。

偷車可以不管,但危害公共安全必須介入。

sticker已經是免責聲明了,賊還偷,就是表明已經接受後果了。

至少,車子馬上找到,賊也抓到,必須去抓,否則報警之後,出了事是警察不作為的責任,而不是車主的責任了。

 

 

一堆人要買,和這裏的反應完全不同,現在要勸孩子不要做,真的挺難的。

人家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起哄架秧子,真出了事還要父母兜底,

你勸她,她還覺得你折斷她高飛的翅膀。

 

所有東西都是robotic 用的,會舉一反三的孩子,怎麽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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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老婆麽,你老婆對你每天這些神神叨叨的想法有啥意見啊。 -borisg- 給 borisg 發送悄悄話 boris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6/2025 postreply 06:30:25

趕緊賣,說不定創業成功上市 -Mightybear- 給 Mightybear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6/2025 postreply 07: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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