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例子是女的是受害者,拿錢走人,現在的例子男方不是受害者,還拿錢走人放棄監護權,足見多low, 這兩者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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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若是考慮孩子的感受,就不要簽字啊,自己想離婚和新歡在一起,放棄探視權,現在大家卻要指責女方剝奪了探視權,他是有頭腦的人, -加州陽光123- ♀ (125 bytes) () 10/12/2018 postreply 21:29:09
• 為什麽要把探視權作為條件寫在裏麵? -cutedolphin- ♂ (0 bytes) () 10/12/2018 postreply 21:36:53
• 孩子的監護是離婚協議條款的一部分,老美離婚,商定好一人帶孩子三天,都詳細寫好時間地點的,甚至探視時間多久的。 -加州陽光123- ♀ (0 bytes) () 10/12/2018 postreply 2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