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憑想象以為老師帶槍上班是什麽大逆不道。事實上很多學校(如猶他州)已經是允許老師自願帶槍上班的。注意關鍵詞是“自願”。 這些學校從來沒有發生過槍殺案。不是所有老師都適合持槍或願意接受訓練。但是一部分自告奮勇的老師經過篩選和訓練在校隱蔽持槍是最可行的辦法。絕大多數殺手(98%)會選擇軟目標,不會去招惹槍戰。
我本人也是老師, 擁有隱蔽持槍執照多年,美國自衛手槍協會 sharpshooter class槍手。一般警察一年的訓練彈量不夠我上一次靶場。如果允許在校帶槍,那個19歲菜鳥殺手不大可能是我的對手。那個英雄橄欖球教練家裏是有槍的,如果在校帶槍他肯定會用槍而不是身體去保護學生。
你看殺手願意到這些學校去冒打槍戰危險,還是換個禁槍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