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我立遺囑把國貿大廈留給你,我根本不擁有國貿大廈,怎麽留給你?
但是,解決一個糾紛, 不一定要打官司,其他方式還有:合作,談判,調解,仲裁等等。關鍵是需要有一個知情知法的中立人來幫助你們解決這個問題。這個糾紛包括你,你丈夫,你丈夫的繼承人,你們都需要在場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一個新的協議。
我不知道信托能不能改,可能可以,也可能不可以,如果能改,最後大不了說房子仍然是信托的,但是你可以住到死。但是,你要記住
(1)信托這次可以改,就說明下次也可以改,下次你老公死後,誰改怎麽改,天知道。
(2)別人看著等你死的味道,你可能不想嚐試。
我還是建議不要糾結這個房子,讓你老公如何留你一筆錢你自己養老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