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真妮的咖啡屋的忠實讀者,近日看了文章, 一張支票。 這裏不想進行道德評判,想借文章問一些法律問題。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10&postID=5144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10&postID=6588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10&postID=8095
文中丈夫得癌症將死,夫妻感情不合,共同擁有一個孩子,2個餐館,3所房子。我的理解是,若丈夫死後無遺囑,妻子和孩子自然擁有所有財產。這種情況,要負遺產稅嗎。
更大的可能是丈夫不甘心妻子得財產,立遺囑,把他的財產留給兒子和在國內鄉下的父母。這種情況,是否丈夫隻能操縱共同財產的一半。怎樣劃分出一半。他死後,妻子不滿遺產分配,很可能要打官司,這場官司的結果大概會怎樣。
謝謝各位的回答。近日在考慮立遺囑的事,想對此有更深刻的理解。
借真妮的文章請教遺囑和夫妻財產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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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各州的相關法律並不同,然而個人建議您仔細讀一下這兩篇文章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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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009 postreply
1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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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美國各州的相關法律並不同,然而個人建 您仔 一下 兩篇文鍘?size=
-kawai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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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009 postreply
11: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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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you leave for your wife is not subject to estate tax.
-Cyber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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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009 postreply
1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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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kawai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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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009 postreply
12: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