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我想申請外婆來美旅行. 理由是本人結婚, 希望她來觀禮.
2年前我爸媽拿綠卡申請過她, 但被拒簽了.說她有移民傾向.
外婆絕對沒有要移民的意思, 她已經70多歲了, 外公身體又不好.
所以隻申請她一個人, 沒申請外公.
還有她隻有我媽媽在美國, 其他5個子女都在中國, 生活條件也很好.
不知道要怎麽讓大使館的人相信, 她參加了我的婚禮就會馬上回去的.
外婆自己夠錢擔保自己, 同時我和老公也願意擔保她.
我填了I -134,2006稅單複印,邀請信和銀行信給她去約簽證就可以嗎?
在大使館的旅行簽證中, 大概就要求這些.還有其他資料要準備嗎?
我自己把資料寄給外婆就可以嗎?還是要找律師來擔保或準備資料會比較好? 如果請律師, 他會有特別的作用嗎?
還有, 要多少錢在銀行才足夠擔保她來旅行的?
哪位有經驗, 或律師朋友幫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