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隨團到美國考察,簽的是B1簽證,過關時移民官給的滯留時間是一個月. 由於他在考察完後比其他人多停留一段時間,和我一起在美國過農曆新年,回程時間比I-94上的到期時間多了一周. 因為他以前來美簽的是F2簽證,沒有拿B類簽證的經驗,過關時沒有要求稍微延長停留時間. 現在查USCIS 的網站,好象要花200元申請費,填一個I-539表即可申請長達240天的停留. 但是審批時間較長,等我申請遞上去差不多也該走了.
想問一下,B1/B2簽證有沒有一個GRACE PERIOD,比如15天什麽的,在這段時間內的逾期滯留不算OUT OF STATUS.
緊急求助!B1簽證超過規定停留時間一周需不需要向USCIS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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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最多是延180天,不是240天。B簽證沒有grace period,逾期 -xiaobaitu- ♀ (95 bytes) () 02/04/2007 postreply 22:29:55
• 回複:延期最多是延180天,不是240天。B簽證沒有grace period,逾期 -忐忑不安- ♀ (506 bytes) () 02/05/2007 postreply 17:07:42
• 出境時,航空公司職員會在換登機牌時收回I-94交移民局,如果沒有 -xiaobaitu- ♀ (209 bytes) () 02/05/2007 postreply 2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