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有關申請回國簽證的問題

請教: 有關申請回國簽證的問題

最近收到國內九十多歲的老父親病危的通知,需要緊急回國,與中國總領事館聯係後,要求出示各種文書才可以申請回國簽證,其中一項是要出示我與父母關係的證明。這一下子難倒我了。

第一,我81年離開家鄉去北京上大學,在家鄉的戶口自動轉至北京。86年出國後國內戶口被注銷。而且這幾十年來家裏的戶口本更新過幾次,我早已不在新戶口本上,老戶口本也已找不到了。我的名字不在新戶口本上。

第二,領事館說去當地派出所辦一個關係證明也可以。可這必須由國內家人出麵辦理。目前國內家裏隻剩九十多歲的老父親,而且在醫院人事不醒,他不可能去派出所辦這個證明。我如果讓親友去辦,無憑無據,估計派出所也不肯辦。

與總領事館說明了這一情況後,答複是如果不能出示和國內親友的證明,簽證申請將不予受理。

以往回國申請簽證,從來沒有要求過出示與父母關係的證明材料,現在突然如此要求,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辦事認真講原則可以理解, 可家裏老父親生命危在旦夕,誰會在這種時候用這種借口弄虛作假嗎??真是無語!!

各位有何高招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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