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鄰居的兒子暑期通過學校來美國餐館打工,有一個半月了,忽然被餐館裏一起工作的烏克蘭人誣告打架,老板不要他了,要他立即搬走(老板包吃住),然後他收到這邊中介老師的電郵說他簽證被取消,要他立即回國。因為是他父母跟我說,很多情況不是很清楚。孩子覺得很委屈,不知道怎麽Fight這個Decision。
這是昨天的事,小孩現在買機票回國,沒有這裏的手機,聯係不上。
我覺得他的簽證應該沒被正式取消吧。他現在應該怎麽辦呢,就這樣回去了嗎?可不可以一直呆到原定的時間?對他以後來美有沒有影響?他是三個月的RJ1還是J1 簽證,他父母也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