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父母來美簽證,填寫家庭關係的問題。 謝謝!

請教論壇上有移民法律背景的朋友:

父母探親來美國多次,沒有出現任何問題。 這次他們來要給他們申請綠卡。 唯一的擔憂是, 他們以前入境時沒有填寫他們的次女也在美國,一直是長女邀請,並他們住在長女家。(他們隻有這兩個女兒)唯一填寫了次女是在十幾年前第一次來美國的時候,當時,次女還在中國。 
這次入境後,要申請綠卡。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在申請簽證時候就加填寫他們次女在美國的事實? 還是,到申請綠卡的步驟才填寫。父母年事已高,很是擔心,以前填寫的疏忽會造成申請上的麻煩。懇請了解相關移民法律條款的朋友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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