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knowAll的回帖與此相關,對理解這個問題有幫助

來源: 萬楓 2012-06-05 09:05:0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88 bytes)
回答: 考慮重新貸款時的一個常見誤區萬楓2012-06-04 20:28:39

http://bbs.wenxuecity.com/mortgage-loan/428410.html

所付利息的總量和你借錢的年數相關,也就是和你打算多少年還清但款有關, 這和利率下降給帶來的好處完全是兩回事。用你的例子吧:

1)假設喜兒問黃世仁借款$400,000元買房子,說好30年貸款利率4.25%。如果喜兒辛勞工作,按月支付,到30年末,付清貸款,到雅虎上去算一算看看,共付利息 $308,393。

2)可是,假定喜兒付貸付到了第十年,利率變低到了4.0%。 喜兒該不該做重貸呢?我在給出具體計算之前,先來總結一下。到了第120th個月,累計利息已付$150,510。剩餘房貸額此時是$320,282。如 果按4%做重貸,再過30年,貸款付清之時,又累計要付利息$230,185。 這樣,前40年裏,將共付利息$150,510 + $230,185 = $380,695。這比不做貸款要多付$72,302。

你這個例子中的計算應該沒有問題。但是,1)借錢的年數為30年,而2)中借錢的年數為40年,兩者的總利息沒有直接可比性。想可比也容易:

1)中每年平均付利息為:$308,393/30=10280

2)中每年平均付利息為:$380,695/40= 9518

借錢總是要付利息的,你不可以多借人10年的錢而不付利息。你總量增多隻是由於借的時間延長了。像在你的例子中,在第10年重新貸款時,隻要將餘下還款式間縮短為20年,利息總量的好處就顯現了。

萬楓

所有跟帖: 

是的,如果不想在第10年refin後又把還款期拖長為30年,可以refin成20年的貸款 -canyonbear- 給 canyonbear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6/05/2012 postreply 11:30:36

前後加一起,貸款60年,喜兒肯定成了白發婆婆了。30歲貸款,90歲才還清債, -麻辣雞絲- 給 麻辣雞絲 發送悄悄話 (64 bytes) () 06/05/2012 postreply 17: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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