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州最近有風聲要禁止中國公民(持有效簽證的)購買和租賃房產,而且有特別極端的提議要追溯,也就是說哪怕是以前購買的房產都要清算和沒收。估計下一步就是要針對持有綠卡和規劃入籍的了。
未雨綢繆,因為我們夫婦都隻有綠卡(出於某些原因沒有入籍的計劃),但是小孩(現在teenager)是美國出生的公民,感覺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如果給小孩建一個信托trust, 把房產(其實也不多,就一套自住房和投資房,總計2米)放在信托裏麵,是不是要保險一些?有什麽好處和弊端?沒有任何避稅目的,單純為了避免或者減緩房產被沒收(當然希望永遠不要發生)。
如果要建的話,是做哪一種信托?退休金和股票也應該放進去嗎?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