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生前贈與,增值稅的成本算當初成本。死後繼承,增值稅的成本是死亡時的價值。
第二,生前贈與和死後繼承,用的是一個遺產免稅額。這是遺產/贈與稅的問題,和增值稅無關。
你的問題:“生前,父母把房子給孩子能當遺產給嗎?按照當時給得價值,從22M裏減,這樣增值稅就少了。”是把增值稅和遺產稅的問題混淆了。
生前,父母把房子給孩子能當遺產給嗎?:回答,在遺產/贈與稅的角度,父母可以把房子當作遺產給孩子,因為遺產稅和贈與稅是unified credit(一起算)。
”按照當時給得價值,從22M裏減,這樣增值稅就少了“這句話我不知道怎麽答,你的理解有問題。22M的遺產稅,和增值稅如何算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