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迅速解答。我看過您的舊帖明白律師一定要請,這個律師應該什麽時候請? 如果從罰單出庭開始, 那我馬上就要找了。另外公司是否應該有所承擔?因為是為帶外州同事午餐(公司付賬)。
謝謝您的迅速解答,請再問
所有跟帖:
•
對不起,應該是 "再請問"
-Whowhy-
♂
(0 bytes)
()
09/13/2014 postreply
17: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