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求的團體生活是與家庭有衝突的,是要求教徒服從集體而非家庭,更不要說個人。”看來你對基督教會的理解還是有些偏差。對於基督徒,傳統基督教會在強調團契生活的同時,也尊重家庭的重要性,並鼓勵他們在家庭和教會之間找到平衡。而那些要求基督徒犧牲家庭、極端控製個人生活的教會是極少數,保持警惕是必要的。
另外,人們經常把聖經當成堆放在一起的三萬多條金句,必要時可以隨意把它們挑出來,拚湊出我們認為必然的教義或訓導。在這裏,對你引用的新約路加福音的兩段經文,我有以下理解,可以一起探討。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結合這章的上下文,可以判斷出耶穌當時是在對不喜歡自己家人的人說話。他是在對疏遠的人和被排斥的人說話。他是在對像該隱一樣恨自己家人的人說話。更深一層這裏講的是成為耶穌門徒的代價,尤其是在他塵世的傳道期間,那時站在耶穌這邊簡直就是褻瀆,人會因為他跟隨耶穌而被排斥。
【路加福音 12:51-53】「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耶穌在地上傳福音,相當於「把火丟在地上」(路12:49節),每個人都要麵臨選擇,即使是一家人,也可能因著不同的選擇而起紛爭。因此,福音很可能會加劇家庭衝突,而不是解決衝突。這個世代本來就是一個衝突的世代,福音隻是揭開了世界的真相。
你最後一段的意思我有點不太明白。
傳統東方哲學如老子道德經對個人與集體的關係是一種自發的,道法自然的認識和處理。而“西方的哲學是意識中的思維中有意得出來的。” 這裏你指的西方哲學是以基督教神啟為開端的?不包括從古希臘到耶穌受難那段時間的哲學思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