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弱勢群體並禁止聚眾古來有之毋需大驚小怪

來源: 版刻之美 2018-12-23 18:04:4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12 bytes)

今年元旦將近,去年底沸沸揚揚的驅趕弱勢群體事件不知會重演?!

首先本人認為政府文件媒體使用“低端人口”就非常不恰當。這是一種歧視性的語言,非常與我們五千年的文明古國不相稱,也與我們國家的性質相背。希望政府不要再創造這種低端的詞匯。

其實,驅趕無辜老百姓古來有之,政府毋需道歉。下麵的抄本顯示康熙45年當局驅逐秧歌婦女。此事也發生在當時的帝都。施世綸是當時的重臣施琅之子

不隻可以任意驅逐,並且嚴禁聚眾。

 

如果你的憤慨與有關決策者的任免毫無關係,這樣的事情還會出現。即使是有錢人,如果沒有權利保駕護航也會成為公權濫用的犧牲品。遠的不說,劉芳菲丈夫之死足以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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