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關於小額法庭的案子,請老貓和各位大俠提提建議。
有人在小額法庭告我,看了起訴書的陳述,才弄明白是關於一年以前的一起車禍。當時我的保險公司調查後確認對方負全責,因為對方無保險,我的保險公司就給我修了車,然後找對方追討修車費。
原來對方一直在賴賬,現在又來告我,說當時是我的錯。幸虧我還保存著當時的車禍照片,所以就一一打印做為證據出庭。
原來信心滿滿的,結果法庭上有兩件事,出乎我的意料。
一、關於翻譯。曾要求法庭幫我找翻譯,但回答說小額法庭很難找到翻譯。我在起訴書上看到,如果法庭沒有翻譯,我可以自己帶個成年人翻譯,然後又打了幾次法庭的谘詢電話證實了這一點。
但出庭那天,法庭的clerk一口拒絕了我的翻譯,但當時法庭又沒有翻譯,所以就讓我們先去調停員那裏,同時他們去尋找翻譯。
二、關於調停員。調停員先聽原告的敘述,當聽到對方說自己沒保險時,調停員連聲歎氣,說她自己也有相同的經曆,一會兒會和原告分享自己的經驗。還說沒有保險,容易被擔責之類的話。
原告敘述中篡改了車禍發生的真實情況,也沒有證據證明支持她的說法。
我敘述時,每個細節都有圖片和文檔來證明我的說法,調停員要的東西我也都給她看了。原告沒有出示任何車輛受損部位的照片,說她的車結實,沒有任何損傷。也不承認我的車有損傷。我出示了當時拍的對方車的照片,她車的受損部位有我車的油漆痕跡。我車被撞擊的地方也留下了對方車的油漆顏色。
這麽鐵的事實,自以為調停員一下子就會被我說服了。沒想到她卻說,雙方敘述差異太大,需要法官決定。然後讓我和我的翻譯去法庭等,她要和原告分享自己的經驗。還說她自己的故事裏,被告撒謊了。(然後對我說,不是說你的哦!)
我就納悶了,做為法庭的調停員,她不應該是中立的嗎?怎麽會這麽明顯的偏袒對方呢?
最後法庭也沒有找到翻譯,所以又改了出庭時間,讓我們回家繼續等。
現在有些擔心,覺得法庭可能也不會那麽公正了,如果法官也像這樣,我該如何是好呢?請老貓和各位大俠不吝賜教!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