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定有人會有更好的建議,幫助你和HOA談判,而不是簡單地走上法庭。否則我聽著覺得冤,實力上你又不能和HOA死磕,這太難過了。
我覺得最最關鍵的,是你應該告訴大家這個‘莫須有’的名目是什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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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HOA的規定是什麽,LZ認為可贏的理由是什麽,什麽都沒說。。。
-going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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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6 postreply
11: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