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小額法庭, 請教老貓要作什麽準備

去年冬天在市政府管轄的停車場發生連環車禍.上小額法庭告市政府,市政府否認責任.法庭通知下月雙方會麵協議.

過程是這樣的:
車禍前一天下了一場大雪.第二天我去辦事,把車停在停車場的二樓(露天,隻有ONE UP RAMP和ONE DOWN RAMP,RAMPS ARE VERY SHARP AND NARROW).當時沒有任何警告標識,UP RAMP也沒有任何積雪或冰. 辦完事後開車走,發現DOWN RAMP有5MM的冰,在DOWN RAMP的拐彎處發現前麵有兩輛車撞在一起,我刹車後也隻能向下滑,撞向前車.據前車司機說,第一輛車打滑撞向牆, 十分鍾後,第二輛車下來也刹不住撞向第一輛車.我是第三輛,在撞向第二輛車之前,第二輛車的司機已經在DOWN RAMP STUCK了十分鍾出不來(DOWN RAMP很窄,車的兩邊都卡在牆上打不開).我連忙下車上二樓停車場擋住不讓其它的車下來(二樓大約停了八輛車).十多分鍾後警察來了,讓別的車用UP RAMP下去了.

汽車保險公司說是我的錯,讓我賠償第二輛車(保險公司賠,但加了我的保費,加出的保費跟賠償費差不多),第二輛賠第一輛.後來我向警局要當時的REPORT, REPORT上寫著市政府應該灑鹽或CLOSE停車場,停車場的BARRIER REMOVED. 後來我寫信給市政府,市政府的保險公司調查後回複:他們的工作人員在前一天淩晨四時(即車禍發生前十二小時)檢查過停車場,當時BARRIER還在,但因為政府BUDGET不夠,所以第二天沒有檢查,忙別的去了.總結就是:市政府不賠.

我上小額法庭CLAIM,市政府回複:1.我們應該在事發後兩個月內寫信通知市政府.2.市政府的任務分等級,停車場不是最重要的等等.

因為車禍後正好是聖誕和元旦假期,汽車保險公司和警察的REPORT就花了我差不多一個半月才取到,看到警察REPORT後我才寫信給市政府.即二個月零四天才寫的信).

我們當地法律規定所有PROPERTY的業主都要在上午十時前清理門前人行道的積雪,否則屬違法.

為什麽市政府可以不清掃自己的地方,市民不幹就違法.請教老貓有什麽建議,隻是想TRY MY BEST爭取.

不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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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要上小額法庭, 請教老貓要作什麽準備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097 bytes) () 12/13/2009 postreply 09:26:40

非常感謝! 我會準備相關文件的了. -愛上網的蜘蛛- 給 愛上網的蜘蛛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3/2009 postreply 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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