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早的謀殺案

來源: 捕風客 2021-11-27 10:20:5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720 bytes)

聖經《創世紀》第四章記載了人類最早的一起謀殺案。該隱和亞伯分別是亞當與夏娃的長子和次子,他們為敬拜上帝耶和華都獻上供物。上帝隻喜悅亞伯及他的供物,不悅納該隱及他的供物。該隱大怒,嫉妒亞伯得到了神更多的關愛,就殺了他的兄弟亞伯。

瑞士著名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 Gustav Jung , 1875-1961)將兄弟姊妹間這種會導致仇恨的對抗意識、競爭心與嫉妒心稱為該隱情結(Cain Complex)。也有中文用“雙子情結”來表述這種破壞性的手足相爭,即兄弟或姐妹的一方,因為強烈嫉妒對方得到父母或其他長輩的關愛和注意,產生爭競、仇恨,甚至殺戮。

筆者曾對該隱與亞伯的故事感到有些困惑,多年來時有思考與分析,現分享出來,與大家交流,希望為人父母者或為人子女者能從中有所啟發。

故事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羊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耶和華對該隱說: “你為什麽發怒呢?你為什麽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紀》4:1-8)

疑問

筆者初讀這段經文時,還不是基督徒。當時心裏產生了好幾個疑問:

一是神為什麽不喜歡該隱的供物,而悅納亞伯的?難不成神更喜歡馨香的燔祭的羊肉及羊脂,而非水果、穀物等素食?
第二,神是不是有些偏心?該隱就一種莊稼的,將自己勞動所獲獻給神,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好心給您獻供物,您不喜歡也別掛在臉上,這樣很傷該隱自尊的,您知道嗎?
再說,您老人家搞這樣一出,不是製造他們兄弟不和嗎?人類是您造的,您不清楚人的軟弱,不清楚該隱的德性?
最後,您看到該隱發怒了,幹嘛不采取點預防措施,反而聽任謀殺案的發生呢?如果安撫一下該隱,大家豈不就相安無事了?

亞伯比該隱誠心

後來筆者在網上尋求答案時,發現自己沒有注意到一個細節——該隱和亞伯給神獻供物的態度不同。

亞伯所獻的是”頭生的羊和羊的脂油“。顯然,亞伯對所獻物進行了挑選:羊的脂油,被認為是羊身上最好的部分;頭生的羊,為母羊年輕、健康和強壯時所生,一般也認為其最健康,因此也是最潔淨的。

該隱似乎沒有特意對供物進行挑選。聖經沒有提到他將田裏初熟的果實,或是將精心挑選過的最好的穀物獻給神。想想平時有客人到家裏吃飯,我們也會盡心盡力準備,何況是要獻給神的供物?因此該隱不及亞伯有誠心。

神首先看重的是人

另外一個被筆者忽略的重要細節:“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就是說,神首先是看中了亞伯,然後才是他的供物;看不中該隱這個人,然後才看不中他的供物。一位筆者尊敬的牧師也認為:“如果我們(屬靈)的生命不好,不蒙神的喜悅,那我們為神所做的一切不會蒙祂悅納!”

那麽,神介意的應該不是該隱所獻的供物本身。神在《詩篇》50中說:「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麵前。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合神心意的大衛,也知曉神的心意:「禰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禰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詩篇51:16-17)

對於奉獻和敬拜,神所注重的是奉獻敬拜的人的心。一個人到神麵前,若存恭敬虔誠的心,哪怕一杯白開水或幾分錢,都會蒙神的悅納。該隱的供物不受神悅納,可能因為他屬靈的生命本就不好,平時的言行不合神的心意,獻祭也不敬虔。

以父母作類比,父母可能也看重孩子送的禮物,但一般會更感動於孩子愛父母的心,而非僅僅禮物本身。從孩子的角度呢,則是“態度決定一切”,因為態度表明了你是否用了心。所謂”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行;論行貧寒無孝子“,是類似的道理。

全知的神與狹隘的人 

一位教會長老在回答筆者的疑問時,說:神除了能看到過去和現在,還能一下子看到未來,而我們人僅能看到眼前,所以時常看不清事情的本質。筆者理解和讚成這個觀點:神是高於三維空間和一維時間的存在,對於神而言,可以同時看到過去、現在和將來(參見博文《螞蟻與人的距離 VS 人與神的距離》)。即便是渺小的我們,當看到自己的孩子時,腦海中出現的可能是自他/她出生後的一係列images/videos的集合,而不是僅僅現在的模樣。

該隱對神並不真心敬畏,獻供物也不太誠心。神能看清該隱的本性。或許在神的眼裏,該隱將來還會行得不好。從該隱的反應來看,確實如此。

在知道神不喜歡自己的供物後,該隱大大發怒。神告誡他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該隱沒有順服於神的提醒,反而殺了他的兄弟。

隻是神為什麽不找個有效方法來阻止該隱?或者指示亞伯回避該隱呢?

神為什麽袖手旁觀

神創造出宇宙萬物,所有的被造物,比如日月星辰,都在神設定的自然規律下運行,不會犯錯。但神造人不是造無自主選擇能力的機器人或提線木偶。神並沒有設定好一段固有的程序,將其置入人的身體,然後這程序就指導人的一言一行。如果是這樣,人和日月星辰就沒有什麽區別了,隻是大小、規模不同。

神造人的時候給人以自由的靈,讓人可以自己選擇生活的方式。也就是說,人有自由意誌,可以選擇做這個或者做那個。這樣就不能要求賦予我們自由意誌的神,來承擔我們錯誤選擇的後果。

當一個人有需要的時候、一個人要去做壞事的時候、一個人不想做好事的時候、一個人有困難或危險的時候,神不會總是跑過來,幫人解決問題、滿足人的願望。這是人類作為”活“的被造物,享受自由意誌的代價。

就像有的孩子,極力反對家長幹預其自主決策的權利。那麽在其自主選擇造成不好的結果後,就不能再去責怪父母了。

神的主權

另一方麵,我們也要看到“神隨自己的意旨行事”。正如神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33:19)。聖經隻字未提神不悅納該隱供物的原因。也許這是在曉諭我們,神沒有義務為祂所做的每一件事向人交代、解釋。

以人之有限,即便神告訴我們真正原因,我們也不一定能領會、能明了,正所謂”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因此,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去找出滿意的答案,更不是立即就要找到這個答案(參見博文《人定勝天還是命由天定》)。

但神是公義的,這世界也有公平。我們不需要對此懷疑。隻是公平並非體現在每時、每地和每件事情上,甚至公平不一定出現在我們經曆的現世中。即便不信神的中國人,傳統上也相信: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周易·文言傳》)。先代的遺澤,惠及子孫;反之亦然。

該隱在得知自己和供物不受神的喜悅時,首先應該做的是接受神的選擇和決定,然後謙卑地求問神:“我應當怎麽做,才能讓我和我獻上的供物蒙您悅納?”而不是大發雷霆,甚至進而謀殺其兄弟。


法國學院派畫家Fernand Cormon的名作《Cain fleeing before Jehovah's Curse》

筆者的教訓

想提醒讀者的是,神有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人卻不可如此,特別是在對待自己的孩子們時。

筆者就犯過這方麵的錯誤。大女兒自小女兒出生後,逐步陷入焦慮之中。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她認為妹妹奪走了父母原來對她的關愛。她七年級時在一篇作文中說,她的生活因妹妹的出生變得miserable。當時在很多生活小事上我們都是遷就小女兒,要求大女兒讓步。或者為了方便,要求大女兒作出犧牲。比如小女兒總是在教會哭鬧,我們就換了教會,大女兒因而與原來的朋友分離,為此傷心痛哭。同時我雖然不是故意要偏心,但的確毫不掩飾對乖巧的小女兒的喜愛,以及對愛頂撞的大女兒的不滿。

後來在處理小女兒與兒子的類似競爭關係時,就非常注意平衡地表達對兩個孩子的愛,避免引起一方的傷心、嫉妒、挫敗感及不安全感。這姐弟倆相處得不錯。

遺憾的是,大女兒心裏總是有些疙瘩——她明顯更親近弟弟,對妹妹多少有些排斥。

從該隱情結到盧剛事件

該隱和亞伯的故事也讓筆者聯想起1991年發生在愛荷華大學的盧剛事件。同樣來自國內名校的山林華,比盧剛晚一年進校但早一年拿到博士學位,同時還獲得了令盧羨慕的獎項,從而引起了”受到苛待”的盧剛的不滿。盧認為這是他們的導師Christoph K. Goertz教授等人“袒護、偏愛”的結果。盧剛因此尋機射殺師弟山林華、導師等六人。

筆者認為,如果盧剛對該隱與亞伯的故事有比較深入的了解和理解,或者盧剛是位虔誠的基督徒,這場悲劇很可能不會發生。聖經告訴我們,世上的權柄沒有不是出自神的。因此,導師也好、supervisor也罷,尊重他們的決定,是尊重神賜予他們的權柄,而不是因為他們正確(這裏提請讀者注意:尊重不等於逆來順受)。

另外,新教(Protestant)非常看重”因信稱義“;如果我們對神有信心,也會因此對他人有愛、有寬容。因為對神有信心,就會對自己的未來放心,就不會過於執著於現在所受到的”不公”或”不幸”。這樣就不至於像盧剛那樣,因嫉妒同門師弟得到導師更多的關愛,而走極端(有知情人透露,他導師在背後與同行交流時,一直說盧剛是他最出色的學生)。即便盧剛確實受盡刁難,聖經也建議「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中國人的特點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總是非常在意是否公平,有什麽事看起來自己吃了虧,就可能跳將起來。同學或同期入職的同事間的競爭,大家都遇到過。上司一碗水端平的時候不多。筆者年輕時,也因此對掌握”生殺大權”的上司及在背後使壞的競爭者表達過強烈不滿,由此反而錯過了一些很好的發展機會。

如果您的孩子麵臨類似盧剛所感受到的不公,請建議他們首先要尊重導師、supervisor等上司的決定,以該隱與亞伯的故事為鑒,寬容對待競爭者,這對他們的成長和事業發展都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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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本文的目的是討論父母應該平衡地愛和關注自己的子女,以及子女應該如何對待父母或上司的“不公”。 -捕風客- 給 捕風客 發送悄悄話 捕風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7/2021 postreply 10:25:29

對祭物的分析算不算過的解讀?為了與時俱進。在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價值觀體係下,不是事兒啊。 -anonymous4- 給 anonymous4 發送悄悄話 anonymous4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7/2021 postreply 13:13:41

沒太明白您的意思。對祭物的分析是我個人的觀點和傾向。網上有不同我的說法 -捕風客- 給 捕風客 發送悄悄話 捕風客 的博客首頁 (116 bytes) () 11/27/2021 postreply 14:02:51

對不起,我的話可能有些冒犯哈。 -anonymous4- 給 anonymous4 發送悄悄話 anonymous4 的博客首頁 (378 bytes) () 11/27/2021 postreply 14:14:59

“上帝哪怕不分青紅皂白隻顧自己喜惡大家也沒意見”——沒錯啊!神有絕對的主權 -捕風客- 給 捕風客 發送悄悄話 捕風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7/2021 postreply 14:31:44

您一點也沒有冒犯我的意思。我在另一篇博文中說:“人類就像是電子遊戲中的一個臨時被造的角色” -捕風客- 給 捕風客 發送悄悄話 捕風客 的博客首頁 (518 bytes) () 11/27/2021 postreply 14: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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