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2009年一月30日晚上, 本人在女朋友家一個人在看dvd, 10點半的時候忽然就聽到門彭的一聲開了。 我衝過去看, 結果被幾個破門而入的大漢用槍指住, 我以為是入室搶劫, 跌倒在地後卻被人拷了起來。 原來是一幫警察說是我藏了東西, 叫我叫出來。 我什麽事情都不知道, 他們就把我反拷, 坐在椅子上,就開始搜索了。 我以為是誤會, 開始還讓他們輕手一點, 不要把女朋友家搞亂了。沒想到這些人跟瘋了似的, 東西亂丟。 我最緊張的還是2樓嶽母的房間, 求他們找可以找, 但是不要太過分了。 沒想到他們反倒越來勁,越發亂丟東西,還說可以啊, 隻要我告訴他們什麽地方就好了, 我說什麽東西? 我不知道。 他們卻又罵我說裝糊塗。 總之家裏頭搞得亂起八糟。 後來我覺察他們明明當我作為罪犯看待的, 就不再與他們求情了。 幸虧女朋友出差一個禮拜, 嶽母回國, 否則她們受了驚嚇, 那我罪莫大焉。
後來我打聽, 原來是搜索毒品跟槍支的。
他們搜了我的車, 我女朋友的車, 我家也給他們破門而入了, roommate也給他們拷了起來。 兩扇門都破了, 我也不知道鄰居會怎麽看我。
我還很緊張, 女朋友知道這個事情後, 會不會為此分手。 嶽母回來之後, 知道我住在她家, 又出了這麽大的亂子, 我們的關係可怎麽結束。
後來我看了search warrant, 說是應該11點開始的。 然後又說我在1月27日的時候與未知男子販毒。 我那天早上7點到9點在學校上課, 後來9點半回家一趟與roommate 聊天, 再後來11點看了一個中醫,12點抓了藥。 下午晚上一個人在女朋友家休息, 哪來的販毒記錄啊?
請問各位大俠, 我是不是應該找個律師查清這件事情, 有可能的話, 是否要求精神損失費? 警察為什麽為了莫須有的事情就拿搜查證亂來?我這輩子別說毒了, 就連煙都不碰, 更不要說槍支了。 那如果我不打官司, 他們擺明了不相信我是無辜的。
請各位多幫忙, 我現在恨死加拿大了。 今年書一讀完就走, 不在這個國家呆著了。 警察, 該幫忙的時候不幫, 沒事卻給你找茬。
緊急求助:警察破門而入之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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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 maybe you share the same name with someone or...
-ne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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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2009 postreply
0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