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但是我的罰單上隻有兩個選擇 -- 別緊張!

看清楚:
“你得按罰單上的指定時間去出庭,實際上是先見一個最低級別的職員,他隻問你認不認罰,大多減不了你的點,錢也減不太多。如這樣的話,你可選則出庭”。

“speeding trial, 意思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出庭時間,”一般在兩三周內。

關於registration,你可以講明你的情況,這不是個大問題,當然是否原諒你那是要看你遇到的clerk 或公訴人,法官是否有同情心,但罰也不會象超速那樣嚴重。

既然是在一張罰單上,會一項一項的問,你也是一項項說明。別緊張,去法庭解釋最壞的結果是沒有改變,但,多會有減輕的,因為上法庭的畢竟是少數,公訴人士希望你能和他達成 deal,而不是打官司,他要打的其他的官司多著呢,這是他願意和你
了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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