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停車去警察局交罰款的途中車被人撞,對方應該負責嗎?

老公實驗室門口常常有人在那裏臨時停車,三年裏都沒聽說有人被罰款,一直以為是合法的,罰款也就算了,可是在老公跟著開罰單的人去警察局交罰款時,車停那裏又被人撞了,當時老公問過是否把車移開後再去警察局,可被告知必須交完罰款才可移動,並且派了同事在那裏看守,此人目睹了被撞的全過程,可是警察卻說老公違禁停車也有錯,給雙方一人一份表格告知交由自己的保險公司,並說不給TICKET了,當老公想和他辯論的時候,他卻說不過去有話到法庭說,可沒給TICKET也沒告訴上庭時間怎麽去說啊.

請好心人告知我們還需要上庭嗎,究竟是誰的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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