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大家,上周去法庭了。

我和先生還好好準備了一下,寫了2張紙的申述。 沒想到一到法庭,法官一句話也沒說就以罰單不足以定罪而dismiss了。

再此感謝大家的熱心回複!

不過有一疑問,看起來隻要去法庭就能dismiss. 因為整個申述期有一個月,碰到當事警察的概率很低,為什麽他們還可著勁開罰單。 大概真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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