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還是進行民事訴訟好。

本帖於 2005-09-15 20:51:1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2stillsuper 編輯

以錢為代價。挨了打,就要補償。
非要刑事訴訟,法院不判,就隻好認了。要不就自己報複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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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能敲竹杠啊,獅子大開口,心術不正 -NND- 給 NND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5/2005 postreply 2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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