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通過當地的bar 來推薦,有錢就請好律師,分析勝算。第一條指控隻是city code,但是後邊兩條都是刑事指控,而且是class1 的“輕罪”,兩條如果都成立,你就麻煩了。3 歲你留車上,這條恐怕要認錯,9 歲的有機會打掉。具體要看你律師的專業意見。我對刑法了解的不深,但是有幾點可以分析給你聽。
根據你cite的條文,你應該看前一條,3612 ,裏頭才是定義。裏頭的定義給出的很寬泛,隻要你把18 歲以下的孩子置於危險,你就有可能被以此罪名起訴。
不過,美國是判例法,要你的律師去找判例,以前的案子怎麽判的,找出來看看,你自己也可以找,隻是費時費力,還不知道對不。
第三,即使判例對你不利,你還要考慮你的具體情況。天氣多熱?是下午?早上?中午? 停車的位置,附近整體治安狀況(比如你特意選擇了陰涼避光的角落,打開了透氣窗)這些都可以是你辯護的理由,你要的是說服陪審團,你的行為沒有危害到兒童的安全即可。還有你九歲的女兒很重要,女兒的行為能力有多強? 如果你能證明女孩有照顧自己和幼兒的能力(到一個合理程度),那麽也可以脫罪。主意,年齡不是唯一指標,你要拿出證據證明你女兒的能力即可,比如她對陌生人的警覺性,對車的熟悉程度,求助能力(有沒有手機?是否懂得打電話求救?)等等如是。
最後,移民問題問移民律師,這個是很直白簡單的問題。至於你提到的program,是一個選擇。一般而言,參加該項目的選擇不會也不可以和你簽證類別(甚至身份狀態)掛鉤,因為如果掛鉤,違憲的可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