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遇到過這樣的事. 診所裏護士的包被人拿走了. 我們有錄像顯示一個病人進了辦公室, 出來的時候衣服下是鼓鼓的. 然後病人出去到車上一次, 回來後又在侯診區(趁沒人的時候)拉開每一個抽屜翻找東西. 我們把這段錄像給了警察, 加上那個病人的姓名, 住址, 電話. 最後得到的回答居然是錄像沒有顯示病人動手拿包. 不予受理.
這種事警察懶得管. 太小, 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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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沒有證據管,不是太小不管,青少年在店裏拿一包糖,有證據就抓,留下記錄。
-wolfkille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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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14 postreply
08: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