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方回來找你
對方拿了100元,但是沒有寫免責合同,也沒有收據,所以如果對方以後再來找你,這一百元好比沒有用。對方現在還可以報告自己的保險公司(不是你的保險公司),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和你聯係,到那個時候,你最好報告自己的保險公司。
2)對方不回來找你
但是如果對方不回來找麻煩,是否報告保險公司的唯一目的是修你自己的車。政府要求的基本保險(liability)隻保對方,不保你自己。你額外買的(collision,comprehensive)保你自己,無論如何撞的。但是保險有deductable,比如頭五百元自己出。所以你要看自己修車需要多少錢,減去deductible能夠省多少錢,再和保險費用增長的可能性對比,才能做出決定。
看你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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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這個回答很具體,考慮了在多種情況下的處理辦法。 那我們就暫時等待一下,看看對方有沒有什麽後續進展,再議。 -禦用文人- ♀ (0 bytes) () 11/10/2014 postreply 10: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