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以前有很多自己決定上法庭的人,之前要準備很久,怎麽說的得體而且理由充分,還有如何著裝。。。
Lexm5在前麵那篇已經提出疑問,你朋友在廁所,警察怎麽會知道?他是先攔住下結論,再找的證人,順序聽起來怪怪的。而且廁所裏麵,什麽程度叫不exposure?
我覺得你朋友應該從現在開始,把事情經過寫出來,給這裏的專家們過目一下,看他們能不能找到漏洞,改幾遍以後,回家背下來,多練習。把法官可能的問題列出來,然後想如何對付;把你自己的問題也寫下了。。。。(先道歉,又給法壇找麻煩。。)這些交流,還是你朋友自己過來問,你站在中間,很多事情就沒那麽直接肯定,對麽?
還有一點區別,需要自己斟酌,Lexm5、老貓們,見多識廣,有些對他們來說的小事,我們不會這麽覺得,尤其當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我自己的心理素質很差,人多點兒我就緊張,我是不會自己站在法官麵前說話的,除非隻需要說yes or no。
“不著急做什麽’不是什麽都不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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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著急做什麽’不是什麽都不做的哦 -jwl9476- ♀ (261 bytes) () 10/18/2014 postreply 09: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