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教訓中,你要學到。。。。。。

本帖於 2004-08-20 21:28:05 時間, 由普通用戶 2stillsuper 編輯
回答: 證據whiteteeth2004-08-03 12:05:35

花錢消災吧,如果你不想生活在忐忑不安中。然後,永遠也不要再做這些事了。盡管你的實際收入所得應該比老板付給你的多。

想當年,我當留學生的時候,有一陣子,窮得連交房租和吃飯的錢都沒有了。我就拚命省,路過商店,看到兩三元錢的小盤景,實在好看,我沒錢,隻有在花旁呆看一會,就“依依不舍”的離去。後來到處問人借錢,再後來有工作後,我便慢慢還。如今很多人,說為了生活,去出賣自己的肉體,人的尊嚴,或者當“二奶”,寄人籬下。。。。。對比之下,我不免有點“自豪”,嗯,說遠了。
如果你真的被判罪,也不是big deal, 罰完錢後,一樣可以重新來過,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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