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我可不可以換工作。

來源: 新來者2015 2016-02-02 18:06:0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5883 bytes)

先感謝8律師長期以來幫助同胞們, 功德無量。

我以EB2申請綠卡,H1 工作, H1B 20169月將到期,職稱是Chemist, 太太有她自己的H1B, 我的優先期是20137月, 20158月遞交485 之後按規矩打了指紋。之後, 排期倒退,無奈, 隻有等。

東家人事變動,工作有點不順心,曾經感到工作不穩。後來收到EAD 還有政府的信 Form I-797C, Note of Action, 信上說 if your Form 1-485 Adjustment application has been pending for at least 180 days and your underlying Form 1-140 is approved or is still pending可以換工作。

那麽現在, 我的I-140 批準有180天了,485 遞交也有180天了, 但是EB2 的排期隻有March 2012,還不到我的案子優先日期 (20137) 我的I-485 pending 180天嗎?

如果遞交起, 就算pending,現在有180 天了,如能換東家的話,需要新東家繼續擔保綠卡申請。 具體需要新東家做些什麽呢?

給我現在辦理綠卡申請的律師是現東家請的美國人律師,是不是也要未來東家繼續聘請現在的律師?現在的辦案律師有我的所有資料, 所以, 我也不想換律師。

如果新東家有他自己的換律師, 那麽換律師有什麽危險?

換工作,應該通知移民局吧?

無論是哪個東家, 如果在485 pending 的過程中, 如果遭到解雇,多少天之內, 我必須找到類似的職位 (chemist) 才能不損害綠卡申請呢?

如果換了工作, 還是用H1B EAD 好嗎?

我有點想要求新東家在我的綠卡批下來前不許解雇我, 這個條件有點強硬, 不知怎麽跟人家提, 各位有什麽好辦法?聽說, 綠卡拿到後, 還要在類似職位工作一段時間, 綠卡才能算穩,不然有欺騙政府嫌疑, 是拿到綠卡後工作一年嗎?

真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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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26720 bytes) () 02/03/2016 postreply 15:21:29

多謝, 多謝。 -新來者2015- 給 新來者2015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6/2016 postreply 0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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