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f(x) 自變量是定義在文中所定義的函數鏈上(ai). 但是ai 是永遠不小於3/4,所以x 在1/2與3/4 之間無取值 (擴展之後的函數在1/4到3/4)之間無定義)。不知這樣理解對不對。
2。為什麽有必要證明函數鏈之間無交集呢? 在我看來,定義f(ai)=a(i+1) 已經足夠滿足(1)式。是要排除f(x)是個常數的可能性嗎?
3. 無論從g(x)在現實世界中的背景(total resource allocated into two non-ajoint applications , x is the percentage of one of the two applications), 或從直接畫出的函數圖線,似乎x在[0,1]之間才有意義。
1,2肯定出自我對證明某些地方不理解,3 是一種猜想。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