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更perfer選Trump,一位更能代表美國人民利益的總統。 理由大致有五:
1. 我個人認為Trump“American Frist”的政策沒什麽不好。 作為一國的總統在自己的國家有必要保護自己的公民。首先要讓自己的公民在自己生活的國度能安居樂業。在自己的國家生活有種幸福感和自豪感!這才是建國的基石!
2. 移民國,他也是一個國家,就應該有自己的邊境,國界,公民。缺少這些要素也就不是國家了。所以有必要保護自己的公民,保護自己的邊境!
3. 不反對合法移民來美國追求幸福,我本身也是移民。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但也應該有先來後到,我們在作其它事情的時候還知道排隊, 維持秩序。更何況移民!更不能因為要照顧移民就肆意損害本土人民的利益!
4. 這幾年湧入了大量的印度和墨西哥等國移民,也沒看到他們比白人對華人更好。我覺著他們比白人更輕視華人。這幾年攻擊我們亞裔的人還是有色人種更多!
5. 民主黨的增加企業所得稅,用來救濟非法移民的政策貌似“大愛”,其實導致的後果就是企業為了Cut cost,把公司移至海外,或不招本土公民,選擇在海外招聘大量的人。 讓本土公民難以找到工作,更談不上什麽讓國民安居樂業了!不能因為救濟非法移民而損害本國人民的利益。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