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是不願意的。比如我有五萬年薪,但因為周末餐館小費變成按6萬年薪稅率報稅(假設每個周末二百)。多交錢部份等於你在為稅務局打工。也就是你餐館收入部份的稅率要和你正式工作的年薪算在同一級上,不但小費變成了車薪,而且還把你五萬年薪那塊的稅率拉高了。一般人都不願意這麽做。
另一種情況很多老美都是白天有一份正式工,若小費不用付稅的話她們周末還會去打餐館。但如要報稅的話因收入增加稅率可能要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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