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後國內開始發科技獎。首先發的是發明獎,第一個特等獎是袁隆平的雜交水稻。到了80年代開始發科技進步獎,就是那些不算發明但是對國家有重要作用的獎項。
第一次發科技進步獎,有對建國以後科技成果大總結的意思。兩彈一星等都得了特等獎。特等獎一般是超大項目,都是幾千上萬人參與的。
獲獎的項目,能夠頒發的獲獎證書是有限的。大約是一等11本,二等9本,3等5本,我記的不太清楚了,大概如此。特等的數量可以適當增加。得到本子的,是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的是主持人,或者第一完成人。排名在獲獎證書的編號上能看出來。獎金的分配不限於主要完成人,打雜的也有份。
獲獎證書在評職稱的時候有點用。選院士的話,大概要第一完成人才有用,而且至少要二等以上。如果沒有獲獎證書,最多就是個參加者。在簡曆上可以說參加過某項目,該項目得過獎,但是不能說自己得過某獎。即使是有證書的,也要說自己是第一完成人獲得某獎,或者是作為主要參加者獲得某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