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稿費應該屬於個人,特別是他的詩歌,因為毛澤東不是秘書。劉少奇將稿費捐出,那是個人行為,不是組織的規定。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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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版物的作者如果是政府工作人員,那就不應拿稿費,就像美國總統的國情谘文、就職報告、演講,都是政府出版物,總統不能拿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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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2021 postreply
1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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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法律文本起草者,當法律通過立法成為法律後,法律就是政府出版物,其出版、發行都是政府行為,作者不能拿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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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2021 postreply
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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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選、毛詩的出版、發行都是政府行為,都有強製性,就像國家的法律文本一樣,都屬於政府出版物,作者不能拿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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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2021 postreply
13: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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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的事不是你個人想像的應該不應該
-清源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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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2021 postreply
13: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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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本人也認可並且強調他的所謂稿費是黨產、人民的財產,政府也是這麽認為的,所以,政府拒絕了毛的後人想從稿費中拿錢,都上繳國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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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2021 postreply
1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