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疹給國人一般人的印象就是紅啦啦的一大片

看了大夫才知道,手上癢癢起幾個泡,蛻點小皮,那就是濕疹了


抹些藥就好了,多少年都沒了。即偶爾的時候看到有丁點蛻皮,抹點護膚的,一點事都沒


記得當時問大夫,能完全治好呼,大夫說話no cure,那怎麽辦啊那還了得,大夫說,no cure 意味我們不能控製的很好啦,

結果後來這麽多年居然都沒了,搞的我覺的這‘控製’的效果比治愈都要好了,我對當初大夫的謙虛過分非常不滿

看看社會上那些拍著小胸脯保證的外行們:幾天幾個星期就斷根了啦,保證的啦,治本誌根又治標的啦,
如果真的以後又犯了,你不要說出去就好啦。。。這樣我們就永遠神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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